问:浙江省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 答:浙江省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1、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2、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因岗位调整,转评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1年以上,且取得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后的任职年限与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的任职年限累计相加5年以上。
3、实际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后取得一项以上标志性业绩,或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后取得二项以上标志性业绩,标志性业绩包括:
a. 设区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的获奖人员(排名前5);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或国家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额定获奖人员。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按最高等级算。
b. 全国纤则乎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金质奖和银质奖、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和二等奖的主要获奖人员;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主要获奖人员。
4、继续教育:根据文件要求每年完成90学时。
5、项目业绩:工程业绩证明必须有申报人的名字,并且有第三方证明的。
6、论文:建议是2篇以上的省级发表刊物。字数要毁悉求在4000-5000字,如果盯蔽是国家级期刊发表也是可以的。
问:浙江省职称评审要求
- 答:浙江省职称评审要求如下: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暂行规定》(浙委办〔2004〕75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是指评价机构组织同行专家对申报对象一定时期内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活动。
第三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一般每年开展一次。人事行政部门按照评审权限制定年度评审计划,及时向社会发布评审相关信息。
第四条:在慧态本省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单位岗位职数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
第五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或人事 机构核实材悉指料,经当地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逐级向相应的评价机构申报。无主管部门的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等按属地原则,经前陆源当地人事行政部门指定的申报渠道逐级向相应的评价机构申报。无主管部门的省级企业直接向相应的评价机构申报。
问:高级职称评审论文要求
- 答:评肢灶源高级职称论文的要求为:要在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3篇或在具有CN刊号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以及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辩答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历态析(论证)报告2篇以上。论文要具备独创性、科学性和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