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科研经济管理分会二届四次常务理事会暨学术研讨会在上海举行(论文文献综述)
杨春艳[1](2021)在《晁楣版画风格演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1958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战略决策,数十万复转官兵、支边青年等组成的热血团队,从祖国的四面八方汇集到北大荒这块千里亘古的荒原上,拉开了大面积开发建设北大荒的序幕。为了丰富单调的垦荒生活,协助文化宣传工作,多才多艺的青年们就地取材,创作了质朴的版画。晁楣是最早一批以北大荒为题材创作版画的北大荒艺术工作者。本文把晁楣版画艺术风格演变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深入分析了晁楣版画艺术风格的起源、发展和完成三个时期,将晁楣版画艺术风格分为三个历史阶段,早期即1958年之前的艺术学习与军旅生涯;中期即1958年前往北大荒至1978年改革开放新时期的版画艺术创作转型;后期即1978年至2006年最后一幅版画创作完成。着重探讨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版画艺术风格特点,在研究中结合史实立足作品本身的形式,包括访谈录、日记及文献资料,兼顾历史影像资料等。晁楣版画艺术风格演变的研究,是对晁楣版画风格演变脉络的梳理以及版画风格演变规律的整理,是对北大荒版画风格研究的有力补充和完善,是对北大荒版画风格传承的推动和理论支持。确立了晁楣在北大荒版画产生和发展过程中作为代表者和组织者的重要地位,最终引领北大荒版画的艺术风格的发展潮流。对于中国版画而言,晁楣版画不应停留在风格和形式层面,他构建的北大荒的现实生活图像的价值远远超出作品本身。全文共分为五章,按时间顺序进行研究。第一部分绪论,阐述了本选题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意义,提出了问题点与研究难点,国内外研究情况综述,研究过程中运用的方法。第一章介绍了晁楣艺术风格形成的背景,分别阐述了晁楣版画艺术所处的时代背景和晁楣艺术生涯的三个不同历史阶段。第二章为晁楣早期版画风格的形成,即通过早期的艺术学习和工作、生活经历促成的早期版画创作实践。第三章分析了晁楣版画中期的主导风格,以及这时期风格对其他人的影响。第四章重点分析了晁楣晚期版画中城市题材、工业题材以及形式探索中形成的版画艺术风格,对代表作品进行具体的形式分析,提出晁楣晚期版画风格由繁至简的简约性特点。第五章论述了晁楣版画艺术风格在演变中的规律,生活与环境的变化,艺术追求的不断提升,多方面文化素养的支持是艺术家个人艺术风格改变的原因。最后部分是结论,阐述了晁楣版画艺术风格的分期依据,以及各个时期版画风格的艺术特点,探讨了个人艺术风格变化的客观规律,生活环境的改变艺术风格随之改变,个人艺术素养和观念的改变艺术追求随之改变,艺术家多方面文化素养的吸收,艺术风格不断变化。
刘玥[2](2020)在《国家、行业组织与产业发展 ——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的创建与发展(1988-2016)》文中提出机床工具工业是制造机器的母机工业,机床工具产业的发展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程度。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实行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由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二机器管理局对机床工具行业实行统一有序的管理。这一管理模式虽一方面提升了我国机床工具产品的自给率,另一方面因资源配置的滞后性等因素拖慢了产品生产的质量与技术发展的速度。以改革开放为契机,国家改革工业管理体制,原先僵化的生产方式得到改变。从国家层面来看,政府职能发生转变,企业权力得到下放,原先管理机床工具行业的政府部门经历裁撤与调整;从市场层面来看,商品经济逐渐为机床工具产业发展所认可,市场经济的活力逐渐注入到社会生产的领域。以此为背景,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应运而生。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作为当代的行业组织,与中国历史上传统的行会、商会有着明显的区别。从产生方式来看,国家通过裁撤机床工具局主动将机床工具工业的管理权力下放给社会。原机床工具局局长梁训瑄等干部也利用改革之势积极组建筹委会,到1988年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正式成立。协会成立后承担起管理机床工具行业的职责。由于成立时间较早,国内缺乏发展经验,因此在成立初期协会经历了探索阶段。一方面主要理顺协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则通过行业调查等手段对机床工具企业发展现状进行了解,并将其发展所遇到的困难反映给政府。在1992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后,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的发展逐渐走向成熟。协会在管理机床工具行业中更加发挥起市场化的职能,譬如为扩大产业贸易坚持主办中国国际机床展览会等。当代机床工具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国家与市场的合力作用,一方面市场经济给产业发展带来机遇与挑战;另一方面协会也根据市场中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引导企业发展,避免行业出现严重的损失。同时,因机床工具产业存在的特殊性意义,国家政策也需时时给与协会、行业相应的扶持。然而在这一过程中,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机床工具产业的发展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段传龙[3](2019)在《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治理实践中的重要主体力量,是完善与保障我国社会领域建设的重要组织基础,因此提升我国社会组织的治理水平与能力将成为构建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关键突破口。但社会组织的类型纷繁复杂,各类组织的功能、性质与地位存在差异,对其很难在统一、概括的普遍性层面上开展细致性与深入性的研究。为了突出研究重点,本文选择行业协会这一社会组织的典型代表作为研究对象,力图对其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法治困境予以全面阐述,并尝试给出相应的制度解决对策。从整体来看,目前我国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环境仍然不够完善,行业协会治理的立法、执法与司法的实践监管水平仍待提高。行业协会在治理实践的过程当中不仅要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其同时也享有制定行业自治规范、开展行业管理以及惩治行业违法行为等多项公共管理权力,因而在治理者与被治理者的角色切换当中也随之产生了权力的不规范与权利的无保障等多种法律问题。当下我国针对行业协会的研究仍较多局限于政治学、历史学以及公共管理学等领域,缺乏从法学尤其是行政法学的研究视角对其在成立、运行以及注销等各个实践治理环节所面临的法治困境进行一次全面地实证分析与总结,从而梳理出当下我国行业治理中所存在的真实法治问题。因此本文从规范公权力、保障私权利的公法视角出发,以行业协会作为贯穿全文的研究对象,立足于考察和分析其在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与挑战,并在充分总结国内外行业协会治理的历史经验基础上尝试提出行业治理制度改革的本土性回答,以期从法学层面为打造新时代社会治理格局做出应有的学术贡献。本文共计五章内容。第一章探讨了我国行业协会的法律性质、地位与职能。第一节从历史发展与演进的视角,对清末社会团体的产生以及新中国成立后行业协会的变迁两大方面进行了概括性的回顾,简要分析和总结了我国行业协会的独特发展历史及其功能定位,为后文展开奠定基础。第二节归纳了我国行业协会的独特法律性质,指出其“公”“私”兼具的法律属性。从“私”属性来讲,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的民事主体,是指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会员共同利益而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而从“公”属性来讲,行业协会行使或参与行使着越来越多原本由行政机关享有的“公共行政事务”的管理权,并且此类权力与通常意义上的行政职权难以做出区分,其在行使上述法定管理权限之时明显具有“公”属性。第三节指出我国行业协会具有“准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而“准行政主体”的定位主要是指行业协会在社会治理的实践过程中既有作为“公”权力主体的行业治理者的一面,又有作为“私”权利主体的被治理者的一面,其并非是严格意义上的行政主体。第四节在对行业协会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章程以及北京、上海、南京等多个地区的行业协会开展实证研究的基础之上,归纳出我国行业协会在实践中主要履行自律、服务、协调以及代表四大基本职能,并对其具体职能的运行状况作了详尽论述。第二章详尽梳理了我国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者在权利保障层面所面临的问题与困境。第一节从立法层面切入,详尽分析了行业协会治理所涉及的包括基本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各地方行业协会专门立法等在内的现有法规政策中存在的不足与缺陷。第二节从党的领导和政府执法的层面切入,以实践中行业协会的党建工作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执法个案为考察对象,全面分析了我国行业协会的实践监管不足。第三节则从司法层面切入,以近十年行业协会同主管部门之间发生的行政诉讼判例为考察文本,详尽归纳了两主体之间诉讼纠纷的主要争议内容及相关规范困境。通过上述三个层面的详尽论述,本文力图全面呈现我国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者在外部治理领域的整体制度环境。第三章探讨了行业协会作为治理者在权力规范层面所存在的内部治理困境。延续第二章节的探讨思路,第一节同样先从“法规则”层面切入,归纳出包括行业专门立法、行业规章以及行业内部管理规则等内部治理依据中所存在的规则缺陷。而在第二、第三、第四节中,本文分别对行业内部治理中的主体、组织、行为、程序以及资产管理共五大方面存在的治理困境进行了详尽阐述,具体指出了行业协会存在内部机构设置不足、行业共谋行为、限制会员自由、破坏公平交易、限制中小型会员企业经营、监督程序缺失以及财政税收制度不健全等多个方面的治理实践困境。第五节则同样从司法层面切入,以近十年我国行业协会同其会员或利害关系人之间所发生的诉讼纠纷案例为文本材料,梳理归纳了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纠纷中的实践争议内容及其存在的多种救济困境。第四章总结与反思了中外社会治理中的制度经验,以期对当下我国行业协会治理改革提供理论与经验支撑。第一节以我国古代的“公”“私”概念为载体,对春秋战国、宋、明以及清末民初等各个时期的公理思想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第二节则对民国时期社会部颁行的《社会法规汇编》三辑进行了全面梳理,归纳了民国初期、广州国民革命时期、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以及抗日战争时期有关公民结社的立法和管理规定,并具体梳理了民国社会团体的法规范规定、民间组织的外部监管以及民间组织内部治理的制度规范三大问题。第三节总结了美国与欧洲在社会治理中所采用的第三部门理论,具体阐述了两地在第三部门理论领域的特征与差异,并对两地的第三部门理论在我国是否具有借鉴意义展开了相关反思,进而提出美国式的国家与社会平行、对立、冲突的组织机构设置与治理模式并不适宜我国本土治理,而欧洲模式则具有可借鉴之处。第四节讨论了我国社会治理中的历史治理经验与改革创新实践,总结了我国国家治理的历史模式、逻辑和经验,并梳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社会管理体制领域所作出的多项制度改革尝试与创新成果。第五章在对我国行业协会治理进行问题归纳与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改革与发展路径。第一节论述了新时代我国国家公权与社会自治权的再定位问题。实践中,行业协会不论作为治理者还是被治理者,其前提都是自治权力(利)能被充分保障。此节再次回顾了我国国家公权强大而社会自治权缺失的历史背景,并对我国社会自治权的性质、来源、功能及其同国家公权的关系结构进行了再认知与再划分。第二节提出了我国行业协会内外治理的整体完善路径,具体从转变行业协会治理理念、健全行业协会专门立法、强化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规范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行为、优化行业内部人事管理以及完善行业协会资产管理共六大方面提出了多项具体建议。第三节从整体上梳理了行业协会、政府以及法院等多个行业治理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清晰呈现了上述主体在权力责任、权利义务之间协调、冲突与对立的不同面貌。第四节提出了我国行业协会治理的完善要准确规范和限缩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权限,具体可从统一行业协会登记的审核依据和标准、改革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方式与重心、下放行业自治领域的管理职权、优化行业协会管理的程序规则以及全面构建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制度共五大方面具体着手。第五节重新界定了我国行业自治的权力内容与责任边界,具体提出了落实行业自治的审核许可权、完善行业规则与标准的制定权、推动行业维权职责的积极履行以及全面推进行业领域信息公开义务共四大方面的建议对策。第六节提出了要健全行业争议纠纷的救济规则体系,并具体从理清行业协会管理权力的法律性质、健全行业纠纷的内部救济机制以及完善行业协会纠纷的外部救济机制共三大方面提出了多项建议。
刘文祥[4](2017)在《国民政府时期的国立大学新校园建设 ——以国立武汉大学珞珈山校园为中心》文中指出国立武汉大学珞咖山校园,是国民政府时期为数不多的国立大学新校园建设案例中的重要代表。作为由美国建筑师主导设计的中国国立大学校园,珞咖山校园的建筑风格和文化意涵,是中西建筑文化交流史上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而其建设过程和当时的师生校园生活,亦值得深入探究。本文充分利用了中国大陆、台湾地区及美国等地的馆藏未刊原始档案,在教育史、建筑史、社会经济史等领域间进行跨学科研究,对这一在中国近代建筑史和教育史上具有双重重要意义的案例进行了深入探讨。近代以来,武汉地区的高等教育校园校舍建设曾长期发展滞后,在全国范围内处于落后地位,这一状况直到国立武汉大学成立并开始珞珈山新校舍建设方才发生根本改变。1928年国民政府改组重建国立武汉大学,其筹备过程中适逢“宁汉对立”和大学区制改革试行,新大学曾经历了省立与国立间的短暂摇摆,最终由蔡元培确定为国立大学,并组织建筑设备委员会,为建设新校园做准备。武大新校舍建设计划最早由筹备委员李四光提出,选址过程经历了多次变更,在李四光、叶雅各、开尔斯及建委会其他委员共同决策下最终确定。在珞珈山新校址范围内,武汉大学依照《土地征收法》开展了持续8年的土地征收,其间发生了多次迁坟、拆迁和土地纠纷,武大校方、地方土着、中央及地方政府等方面在其间发生了复杂的利益纠葛和博弈,体现出当时中国教育与政治权力的复杂关系,以及精英知识分子与底层民众间的鸿沟。珞珈山新校舍建设的经费来源十分复杂,在中央和湖北省各担半数的150万元初期财政拨款以外,另有中央和湖北省政府的追加拨款、湖南省政府及汉口市政府的补助款、美国及英国退还庚子赔款、黎氏兄弟私人捐款、平汉铁路局技术合作协定补助款等来源。这些拨款的进程各有不同,其间亦经历了众多曲折与反复。珞珈山新校舍的建筑设计,主要由美国建筑师开尔斯进行,李锦沛、石格司等建筑师也参与其中并发挥重要作用。开尔斯建筑师拥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丰富的旅行经历,这些成为他设计武汉大学珞珈山校园的重要背景。新校舍前后两期工程,分别主要由汉口汉协盛营造厂和上海六合建筑公司承建。两大营造厂在施工过程中都出现了一些问题,但均总体上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工程建设。由开尔斯主持设计的珞珈山校园建筑,在风格上契合当时的“固有形式”潮流,在近代中国民族形式建筑发展史上占有重要一席之地,但其中也融合了大量其他元素。开尔斯、李锦沛等人在珞珈山演绎“中国固有形式”的过程中,受到中山陵建筑设计的深刻影响,而在具体设计实践中,也展现出对中国南北不同地域建筑元素的融合,及对“中西合璧”和“古今融合”的尝试。面对形式与功能的矛盾,也在探索中不断尝试进行调和折衷。珞珈校园与武昌东湖密不可分。民初任桐的大东湖风景区构想和30年代周苍柏“海光农圃”的建设,是近代东湖风景区开发先驱。与此同时,武汉大学珞珈山校园建设也是东湖风景区建设最早的拓荒实践,武汉大学的道路建设极大改善了东湖交通状况,而珞珈校园本身也成为了民国时期武昌东湖作为风景旅游地的核心景观和主要游憩地之一。作为大学校园的珞珈湖山,在30年代的武汉三镇发展成为一个“世外仙源”,也形成了独特的校园文化和大学生活模式。
李欣栩[5](2016)在《民国时期中国红十字会制度建设》文中研究说明民国时期,中国红十字会的基本章程、政府颁布的管理条例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各项富有规范性的法律文件是中国红十字会制度的重要载体,其订立与颁布有赖于人道需求的变化、政府行政力量的干预、红十字会的自身发展需要以及国人对红十字运动的认识,基本构建起了涵盖组织运行、财务经费、会员管理、人道救助及运动中标志使用等方面的相对完整的制度体系。在人道事业中,针对难民群体,中国红十字会开展诸多救济活动,在救护队伍、救济任务、救助理念、救援团队诸方面彰显了红十字会难民救济制度的特征,是对其人道救济制度的有效执行。而且,从历史演变进程及具体内容看,制度建设呈现出立法过程曲折、内容不断完善、立足国内形势、融合国际制度等特征,对红十字会社会形象的树立、红十字运动的推广及传统慈善事业的近代化转型都有积极影响。当然,制度建设过程中受立法技术不成熟、战时政治军事形势动荡、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思想基础薄弱等因素影响,红十字会制度在实践中执行力不足,成效有限。总体而言,民国时期的中国红十字会制度建设对当今红十字会构建制度理论、完善制度体系、处理好与政府关系、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及走向国际舞台等均具有借鉴和启发意义。
陈志波[6](2014)在《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研究》文中指出在中国近代民族国家的建构和发展过程中,社团不仅是一个重要的政治指标,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力量整合渠道。及至清末,随着中国近代社会的加速转型,新式社团发展迅猛,并对中国近代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产生了较大影响。为了对新式社团形成制度性规范,自清末以来,清政府、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均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社团法制建设。以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为主题进行研究,一方面是希望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社团法制的生成、体系、构成、内容和演变过程等作一较深入的探讨;另一方面,也可以从当时社团管理的政策法规中,了解国家的政治民主性、社会开放性以及国家对社会的管理和控制能力;再一方面,我们也可以通过研究法令规制下社团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当时社会力量的整合程度,社会组织的集体行动能力以及社会与国家的关系作出尽可能客观的评估。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以后,在“以党治国”思想的指导下,为了重建社会秩序和社会生活,通过种种手段加紧对社会的控制和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希冀通过把社会生活结构化和把人们的行为标准化来达到社会的秩序化。当然,国民政府加强对民众团体的改组与法制建设还有其深刻的政治背景,在国民党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型以后,确立了训政体制,国民党与民众的关系已经由大革命时期的动员体制转变为建设时期的控制体制。在这一背景下,国民党对社团重新进行了制度约束和建构,力图建立在国民党和国民政府领导下的社团体系,以巩固国民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其中,通过制定相关社团政策和法令并加以实施,形成管控社团的法制框架,是南京国民政府力图控制社团、整合社会力量的重要途径。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的生成进程主要分为起步期、密集期、稳定期、应急期、衰退期等五个时期,在体系、构成和内容上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建设。在体系上,整个中央社团法制从立法学的角度来看基本包括宪法及宪法性文件,刑法、民法及其关系法,社团基本法,社团单行法,行政法规和规章、条例等五个层次;社团法制则主要由社团共同法令、职业团体法制、自由职业团体法制和社会团体法制四大部分构成;社团法制的内容较为庞杂,但包括了社团的设立及解散,社团的组织运作,社团的经费来源,社团的违法惩戒等基本内容。整个社团法制呈现出生成过程曲折,处于官方严格主导之下,立法环境的常态与非常态交织,法令成果多却内容庞杂简单等特点。在进行社团法制建设的同时,国民党和南京国民政府亦从社团管理主体层面不断强化社团法制的实施。一方面,社团法制作为国家控制社会制度设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被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制订并加以执行;另一方面,经过国民党党部和政府的激烈争夺,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已经初步形成一个“党政合力”的社团管理体制。当然,在这一体制中,党部和政府对社团的具体监管方式和途径是有区别的。在国民党中央社会部改隶行政院之前,国民党党部掌控社团的领导权,这一领导权主要包括对社团的政治指导权,社团组织的选择权和许可权,社团负责人的派遣权,要求党员介入社团的日常活动,利用党团力量加强对社团的控制等;而政府方面则主要对社团行使监督之权责,其中包括登记备案权、监督权和业务指导权。相比于“政”对社团的监督和管理,“党”的渗透在总体上更有效、更根本,且途径更为复杂和隐秘。在国民党中央社会部改隶行政院之后,“党”对社团的管理职权逐渐向“政”发生让渡,国家对社团的监督和管理基本实现了行政化、专门化。国民党党部由原先的主导地位逐步退居辅助地位。对于社团自身的发展而言,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社团法制对社团政治、经济和公益三大功能的规制作用十分明显。通过法令的调控,南京国民政府将各类社团纳入国家社团主义轨道,尤其是重要的社会群体和经济行业等都被组织成社团,接受国民党和国民政府的领导与监管,以利于进行社会政治动员,协助政府推行财经政令及经济统制,承担政府力所不及的公益事务等。从这一角度看,南京国民政府得以协调国家与社会之间以及社会各群体和行业之间的冲突,将组织化的社会群体能量引导到为国民党政府的“党国”目标服务之上。总之,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社团法制有其进步意义,通过社团法制建设及其实施,国家的目标虽然基本实现,社团的诉求也得到部分满足,但是由于国家的目标与社团的诉求并不完全一致,社团法制存在诸多局限,制约了社团的发展,最终也阻碍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协调发展。研究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社团法制的得与失,也能为我们今天的社团法制建设提供了一些值得借鉴的经验和教训。
朱庆跃[7](2012)在《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的历史实践研究 ——基于政治生态环境变迁的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运用政治生态学研究中国共产党反腐败实践的演进源由、经验教训、内在规律,这既在理论上有助于拓宽有关中国共产党反腐败历史实践研究的深广度;同时也有利于推动现实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的历史实践研究--基于政治生态环境变迁的分析》这篇论文,就是试图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的前提下,着重以政治生态学研究法为主,融合系统方法、结构功能方法、历史方法和比较方法等,力求从生命系统工程建设(即中国共产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与环境系统(其分为外环境系统和内环境系统两种,前者为引发和促使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变迁的外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条件,后者为党的权力运行的政治体系内各子系统,如政党文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和政治行为等方面之间协调运行的核心环境)变迁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来探寻如何实现与保持两者之间动态平衡的生态化发展(即揭示有效有序的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的内在规律)。根据党的权力运行所处政治生态环境在具体化变迁中呈现出的特征,本论文将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90多年的历史分为革命、建设和改革新时期三个长时间段。相应地,论文在布局上主要分为上(革命时期,有4章)、中(建设时期,有3章)和下(改革新时期,有3章)三篇,共10章内容和一个结束语。上篇:主要具体考察在革命时期的不同阶段针对内外生态环境的变迁,尤其是变迁中所滋生的劣变生态因子对权力异化如腐败现象和行为的诱发,党如何从政党文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政治行为等方面以构建动态平衡的反腐败政治体系的历史实践。特别是由革命时期反腐败政治体系所经历的从1921-1927年构建的开启、1927-1937年初步探索、1937-1945年的成熟以及1945-1949年的继续完善化这一构建的历程,概观出革命时期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所呈现的特征并给予原因阐释。具体来说,这种政治体系构建体现出了一种“正向性”发展轨迹:在政党文化方面经历了从理想化趋向现实化、价值理性到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相统一的转化;政治社会化方面经历了从轻视到重视、行为规范到人格塑造的转化;政治制度方面经历了遵循到创新、分散到系统的转化;政治关系方面经历了从服从到指导、混杂到分工的转化;政治行为方面经历了从自在到自为、支持到规导的转化。而对构建提供指导的理论武器的中国化发展、对外部生态环境基本特征的科学化分析、对党的权力异化主要发生源的正确性判断以及对政治体系构建中几对关系的辩证性处理等多种积极因素共同作用,是革命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呈现这种“正向性”发展轨迹特征的原因所在。第一章重点考察1921-1927年党的成立和创建期,党如何开启了反腐败政治体系的构建,以预防和遏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一外部生态环境系统中劣变生态因子侵袭所诱发的种种腐败现象和行为这一历史实践。此章分为两节:第一节具体剖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一外部生态环境系统中影响党的权力运行的诸多生态因子特别是劣变生态因子。第二节阐述了党围绕生态环境中劣变生态因子的侵袭而在政党文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政治行为等方面开启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的历史实践,并给予客观的历史评价。第二章重点考察1927-1937年土地革命时期,党如何实现反腐败政治体系的初步化发展,以预防和遏制新旧转变中的根据地和苏维埃区域这一密切层外部生态环境、党的权力运行内环境系统等方面所存在的劣变生态因子的侵袭这一历史实践。此章分为两节:第一节具体剖析了内外生态环境中对党的权力有效有序运行构成影响的诸多生态因子,特别是一些劣变生态因子。其中密切层外部生态环境主要以根据地和苏维埃区域处于新旧转变为分析立足点;而内环境系统以党内“左”、右倾错误思想及其错误化实践为分析对象。第二节阐述了党围绕具体化内外生态环境变迁所呈现的特征特别是其中劣变生态因子的侵袭,在政党文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政治行为等方面实现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初步化发展的历史实践,并给予了客观的历史评价。第三章重点考察1937-1945年抗日战争时期,党如何实现反腐败政治体系的成熟化发展,以预防和遏制抗日根据地这一密切层外部生态环境、党的权力运行内环境系统等方面所存在的劣变生态因子的侵袭这一历史实践。此章分为两节:第一节具体剖析了内外生态环境中对党的权力有效有序运行构成影响的诸多生态因子特别是一些劣变生态因子。其中密切层外部生态环境主要以根据地处于新旧社会特点并存这一情状为分析的立足点;而内环境系统主要分析党的权力在适应因党的合法性被承认和民族战争所赋予的特殊性任务过程中所产生的诸多“杂质”。第二节阐述了党围绕具体化内外生态环境变迁所呈现的特征特别是其中劣变生态因子的侵袭,在政党文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政治行为等方面实现反腐败政治体系成熟调构的历史实践,并给予相应的历史评价。第四章重点考察1945-1949年解放战争时期,党如何实现反腐败政治体系的继续化发展,以预防和遏制解放区这一密切层外部生态环境、党的权力运行内环境系统等方面所存在的劣变生态因子侵袭这一历史实践。此章分为两节:第一节具体剖析了内外生态环境中对党的权力有效有序运行构成影响的诸多生态因子特别是一些劣变生态因子。其中密切层外部生态环境主要以解放区处于新旧社会急促替换这一情状为分析的立足点;而内环境系统主要分析党的权力在适应党的地位、任务转变过程中所出现的诸多弊端。第二节阐述了党围绕具体化内外生态环境变迁所呈现的特征特别是其中劣变生态因子的侵袭,在政党文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政治行为等方面实现反腐败政治体系继续调构的历史实践,并给予客观的历史评价。小结:重点从纵向方面就政党文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政治行为等几个具体层级,在28年革命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历史实践中的演变逻辑轨迹及其总体原因进行了阐述,以此说明革命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的构建体现出一种“正向性”发展的轨迹特征。中篇:主要具体考察在建设时期的不同阶段针对内外生态环境的变迁,尤其是变迁中所滋生的劣变生态因子对权力异化如腐败现象和行为的诱发,党如何从政党文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政治行为等方面以构建动态平衡的反腐败政治体系的历史实践。特别是由建设时期反腐败政治体系所经历的从1949-1956年为初步构建、1956-1966年为曲折化以及到1966-1978年处于失误化这一构建的历程,概观出建设时期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所呈现的特征并给予原因阐释。具体来说,这种政治体系构建体现出了一种“逆态化”发展轨迹:在政党文化方面经历了从革命精神内核到革命行为理念的转化;政治社会化方面经历了从共产党员政治人格的塑造到领袖人格的盲崇的转化;政治制度方面经历了从良性构建到总体缺失的转化;政治关系方面经历了从政党主导到政党主宰的转化;政治行为方面经历了从有序到无序的转化。而对构建提供指导的理论武器的教条化理解、对外部生态环境基本特征的错误化定性、对党的权力异化主要发生源的失误判断以及对革命时期反腐败政治体系一些成功经验的绝对化运用等多种消极性因素共同作用,是建设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呈现这种“逆态化”发展轨迹特征的原因所在。第五章重点考察1949-1956社会主义全面建设时期的准备阶段,党如何实现反腐败政治体系在全面执政条件下的初步构建,以预防和遏制社会主义建设准备期下这一密切层外部生态环境、党的权力运行内环境系统等方面所存在的劣变生态因子的侵袭这一历史实践。此章分为两节:第一节具体剖析了内外生态环境中对党的权力有效有序运行构成影响的诸多生态因子特别是一些劣变生态因子。其中密切层外部生态环境主要分析变革中残存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旧因素、新民主主义社会中半旧因素对党的权力运行的消极性影响;而内环境系统主要阐述伴随党的地位、党建所处的环境和党面临的任务等方面全面转变时,党的权力运行系统在某些环节和领域的不能科学判断和正确操作所滋生的诸多劣变生态因子情状。第二节论述了党围绕具体化内外生态环境变迁所呈现的特征特别是其中劣变生态因子的侵袭,在政党文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政治行为等方面实现全面执政条件下反腐败政治体系初步构建的历史实践,并给予了客观的历史评价。第六章重点考察1956-1966年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探索时期,党如何实现反腐败政治体系在全面执政条件下的继续式调构,以预防和遏制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探索期下这一密切层外部生态环境、党的权力运行内环境系统等方面所存在的劣变生态因子的侵袭这一历史实践。此章分为两节:第一节具体剖析了内外生态环境中对党的权力有效有序运行构成影响的诸多生态因子特别是一些劣变生态因子。其中密切层外部生态环境主要分析以1957年反右派扩大化为标志所逐渐形成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路线而指引下的错误化趋向,如在宏观的社会变革实践中所产生的一些错误的理论观点、政策思想和实践经验,对党的权力运行的消极性影响;而内环境系统主要阐述“左”倾错误在党建中逐渐成为指导思想对党的权力运行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式的风险。第二节论述了党围绕具体内外生态环境变迁所呈现的特征特别是其中劣变生态因子的侵袭,在正确思想指导下就政党文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政治行为等方面实现全面执政条件下反腐败政治体系调构的历史实践,并给予了客观的历史评价。之所以用“曲折化”来定义这一时期反腐败政治体系调构的特征,在于党的权力运行中本身还隐藏着一套在错误思想指导下所调构的反腐败政治体系,并与正确的进行不断交锋和冲突,乃至最终取代正确的反腐败政治体系。第七章重点考察1966-1978年十年“文革”时期和两年“徘徊”期,在支配全局或占主导性地位的“左”倾错误思想指导下,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在政党文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政治行为等方面的失误化调构,并从现实中所存在的诸多腐败现象和行为说明这套反腐败政治体系只是将腐败现象和行为压制到较低限度,体系本身的缺陷和弊端决定了它没有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达到预防和遏制腐败的目的。另外,本章还对党内健康力量在正确思想指导下从党的权力运行的指导思想、党的权力人民性宗旨的发展性程度、党的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党的权力运行的主体建设等方面,对失误化反腐败政治体系尝试性“纠错”状况进行了具体论述。小结:重点从纵向方面就政党文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政治行为等几个具体层级,在1949-1978年建设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的历史实践中各自演变逻辑轨迹及其总体原因进行了阐述,以此说明建设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的构建体现出一种“逆态化”发展的轨迹特征。下篇:主要具体考察在改革新时期的不同阶段针对内外生态环境的变迁,尤其是变迁中所滋生的劣变生态因子对权力异化如腐败现象和行为的诱发,党如何从政党文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政治行为等方面以构建动态平衡的反腐败政治体系的历史实践。特别是由改革新时期反腐败政治体系所经历的1978-1992年属于初步构建,1992-2002年属于继续调适性构建,而2002年以来新时期则属于深度化调构这一构建的历程,概观出改革新时期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呈现的特征;同时就这三个具体阶段中腐败滋生状总体呈现出“两头低、中间高”的趋势以及腐败的遏制与反遏制还处于一种均势状态这一奇怪现象给予原因阐释。具体来说,这种政治体系构建体现出了一种“深度化”发展轨迹:在政党文化方面经历了从坚持指导思想的科学性到科学性与人本性的统一;政治社会化方面经历了从坚持廉政文化建设的工具性到合工具性与目标性的统一;政治制度方面经历了从坚持制度的保障功能到保障与预防功能的统一;政治关系方面经历了从坚持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的民主法治化到与民主法治化与科学化的统一;政治行为方面经历了从坚持惩处腐败到惩处和预防腐败的统一、群众参与反腐制度建设方面的渠道拓宽到渠道拓宽和权利保障的统一。但是由于生态环境变迁和政治体系本身存在着诸如变迁化的政治生态环境中诱发权力异化的劣变生态因子在种类和体制上的复杂性、调构的反腐败政治体系与政治生态环境变迁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同步性等原因,而致使改革新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呈现出“深度化”特征同时,还表现出与环境互动“非完全耦合性”的一面。第八章重点考察1978-1992年改革新局面的开创期,党如何初步构建新条件下的反腐败政治体系,以预防和遏制密切层外部生态环境、党的权力运行内环境系统等方面所存在的劣变生态因子的侵袭这一历史实践。此章分为两节:第一节具体剖析了内外生态环境中对党的权力有效有序运行构成影响的诸多生态因子特别是一些劣变生态因子。其中密切层外部生态环境中劣变生态因子主要表现为新旧体制在初步转化中因不完善化新体制和残存旧体制所诱发的劣变生态因子;而内环境系统劣变生态因子主要体现为“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所形成的“病变化”党的权力运行体系“遗毒”、复归的传统的党的权力运行体系本身所具有的弊端以及复归的党的权力运行体系在与生态生态环境调适中所形成的不成熟、不完善的部分和环节等。第二节论述了党围绕具体化内外生态环境变迁所呈现的特征特别是其中劣变生态因子的侵袭,在正确思想指导下就政党文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政治行为等方面初步构建改革新时期反腐败政治体系的历史实践状况,并进行了客观的历史评价。第九章重点考察1992-200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全面确立期,党如何继续调构新条件下的反腐败政治体系,以预防和遏制密切层外部生态环境、党的权力运行内环境系统等方面所存在的劣变生态因子的侵袭这一历史实践。此章分为两节:第一节具体剖析了内外生态环境中对党的权力有效有序运行构成影响的诸多生态因子特别是一些劣变生态因子。其中密切层外部生态环境主要以不成熟、不完善化的新体制所带来的大量劣变生态因子为重点考察对象;而内环境系统方面主要揭示党的权力运行体系在不同步地适应变迁化新生态环境中所滋生的新劣变生态因子。第二节论述了党围绕具体内外生态环境变迁所呈现的特征特别是其中劣变生态因子的侵袭,在正确思想指导下就政党文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政治行为等方面继续调构改革新时期反腐败政治体系的历史实践状况,并进行了客观的历史评价。第十章重点考察2002年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巩固完善期,党如何深度化调构新条件下反腐败政治体系,以预防和遏制密切层外部生态环境、党的权力运行内环境系统等方面所存在的劣变生态因子侵袭这一历史实践。此章分为两节:第一节具体剖析了内外生态环境中对党的权力有效有序运行构成影响的诸多生态因子特别是一些劣变生态因子。其中密切层外部生态环境主要呈现出新体制因素已处于“大立化”状态却尚未达到“大固化”和“至善至美”的境地,旧体制因素总体上虽处于退出状态但一些环节和部分依然存在着残余因素的状况;而内环境系统着力揭示不成熟、不完善的新体制因素以及旧体制的残余因素对党的权力运行异化的诱发情境。第二节论述了党围绕具体化内外生态环境变迁所呈现的特征特别是其中劣变生态因子的侵袭,在正确思想指导下就政党文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政治行为等方面深度化调构改革新时期反腐败政治体系的历史实践,并给予了客观的评价。小结:重点从纵向方面就政党文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政治行为等几个具体层级,在1978年以来改革新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的历史实践中各自演变逻辑轨迹及其总体原因进行了阐述,以此说明建设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的构建体现出一种与环境互动的非完全耦合性的“深度化”发展轨迹特征。结束语:通过上述的上、中和下三篇90多年来党基于政治生态环境的变迁而构建的反腐败政治体系历史实践的考察,重点从政治体系构建与政治生态环境的变迁之间,以及政治体系构建的本身等方面抽象或概括出来一些具有共性或者称之为“规律”的东西,以为正确认识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的历史,乃至更加科学地指导现实实践中的反腐败,提供一些现实指导意义和借鉴价值。这些“规律”集中表现为富于变化的政治生态环境决定了反腐败政治体系的构建不是一劳永逸的、反腐败政治体系调构正确与否关键取决于对特定时期政治生态环境内容的科学判断、后一个阶段的政治体系构建是对前一个阶段相关内容的积极性“扬弃”以及每一个阶段反腐败政治体系调构的本身也是个处理诸多辩证关系的逐渐深入化过程。
董赤[8](2010)在《新时期30年室内设计艺术历程研究》文中认为“新时期30年室内设计艺术历程研究”是对20世纪30年代以来,我国室内设计艺术发展历程、主要思潮与对人们审美价值取向进行系统性探究的史论性命题。对于社会现代转型过程中的室内设计艺术的发展演变,室内设计文化的形成规律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探索,重点考察了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室内设计艺术的文化特征、艺术规律和文化特征,并对我国室内设计艺术的未来发展进行了前瞻性研究。在我国设计艺术现代性的转型过程中,设计艺术的价值追求经历了由功能至上到功能与审美大体均衡,再到审美逐渐压倒功能的发展阶段。作为一个专门的学科和行业,在步入21世纪时,设计艺术在社会经济和大众生活中的支撑发展地位已经越来越重要。在这一发展历程中,我国设计艺术有了长足的进步,应当说成就卓着,尤其在室内设计方面。但从学界的研究来看,整体上仍停留在总体的历史性框架内,重复性研究较多,亟需立足于发展的视角,对新时期室内设计艺术进行历史性反思。本课题正是在这一视角和背景下对新时期室内设计艺术进行全面而系统的梳理和反思,它是一种对过去30年来室内设计艺术发展的把脉,既是一种建设性的批判,也是一种指向未来的探讨。本文在开篇对所选题题目的有关概念、现实记忆、史学思考进行了系统性分析与介绍。并从八个方面深入研究室内设计艺术的本质规律。第一章,重点阐述了室内设计自觉意识于新时期初始,其室内设计参与我国对外开放需要和设计师们的思考,也包括作为工艺美术概念下的设计艺术在经济建设中得到的确认。第二章,从中国室内设计教育内容入手,以改革开放的设计理念,分析室内设计教育较早适应社会所需专门人才的培养模式,并在改革发展的背景下,以“走出去、请进来”为理念,研究确立专业概念,调整艺术教育结构,加强与国际设计教育交流,向社会输送设计人才,传播设计文化,完善室内设计教育模式。第三章,分析了西方艺术思潮的传入,传播的主要途径和对对我国室内设计的影响与冲击,以及国内设计界精英们的思考与行动。第四章,主要阐述新时期以来,设计艺术的室内设计在学术上的种种努力,介绍其研究成果,“人的主题”作为设计的本质提出,营建“室内设计”并发展到“室内环境设计”,及竞赛和评价机制的导入对专业发展的影响。使我国新时期以来,室内设计理论研究的深度与广度呈现出清晰的思路。第五章,介绍了作为艺术设计中的室内设计艺术在市场运作中,行业组织、法律法规建设等方面的发展历程,并深入分析了多年来这一行业所存在的诸多现实问题。第六章,就室内设计中行业与其它行业之间的联系、影响以及室内设计本身技术层面的支持所带来的产业化进行把脉,以便于我们从中了解室内设计作为“艺术设计”传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所呈现的引领力量和自身的现代性特征。第七章,重点阐释室内设计由为少数人来享用的艺术走向民间生活,成为大众消费的一种方式。专业的室内设计推动了设计文化,从而影响了大众审美取向。政府与行业组织也积极地指导室内设计,充分体现出的人文关怀,也使得设计与消费、健康与审美,规范与标准等方面健康有序地发展。第八章,着重探讨了新时期中国室内设计专业进入成熟期后的种种反思和营建的努力。在立足于现实的背景下,拓展新的本土化的思考基础和室内设计发展途径,迎接新的世纪“中国设计”、“中国智造”的到来。第九章,着重探讨了新时期中国室内设计专业进入发展期后的种种反思和营建的努力。在立足于现实的背景下,拓展新的本土化的思考基础和室内设计发展途径,迎接新的世纪“中国设计”、“中国智造”的到来。论文的最后结论部分,对我国室内设计学科发展进行总结,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温故而知新”,正是因为这段历史的研究有着极强的现实意义,我们应当从中可以获得不少的历史的经验和启示,为推动中国的室内实际进一步发展而追求和探索新的方向。
穆中杰[9](2008)在《上海市法学会历史变迁研究 ——以1978年以后的发展为对象》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是有关上海市法学会历史变迁的研究,共分七个部分展开论述:绪论。20世纪50年代中期,上海市法学会开始酝酿成立。经过积极努力和多方活动,上海市法学会于1956年12月30日举行了成立大会。起初,上海市法学会积极开展学术活动,发展对外交流,对上海法学乃至全国法学发展都起到积极作用。1957年6月之后,上海市法学会的正常发展不断受到严重干扰。1962年1月,上海市法学会举行第二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1966年6月,“文革”爆发,上海市法学会停止了活动。第一章上海市法学会的活动恢复及其发展。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法制等多种因素的合力作用下,1978年8月,停止活动长达十二年之久的上海市法学会终于恢复活动,重新开始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而不断努力。1979年5月,上海市法学会召开了第三次会员大会,并第二次变更会名。此后,上海市法学会又召开5次会员(代表)大会。尽管这5次会员(代表)大会是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召开的,但却有着共通之处:它们都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它们都以践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为主要职责;它们都结合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改学会章程;它们都选举了新一届理事会,健全了上海市法学会组织。1984年,上海市法学会第三次变更会名。第二章上海市法学会组织机理的历史变迁。上海市法学会自恢复活动以后,无论是会员的人数还是会员的结构都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在不同的时期,上海市法学会章程关于会员入会条件与退会情形、会员权利与义务都有着不同的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上海市法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从会员大会发展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方式也在不断变迁。理事会的历史变迁主要表现为历届理事会的人数和结构的变化、理事会改选原则的变化、理事会任期和职责的变化、理事会会议召开方式的变化等方面。常务理事会和学术委员也随之发生历史变迁。在恢复活动以后,上海市法学会专业研究组织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90年代以前的重建与新设、90年代的发展、新世纪的新设和重建热潮。上海市法学会在不同时期设立的专业研究组织,尽管有着不同的设立程序,但总体上来说,它们还是有着共同的规律。第三章上海市法学会社会功能的历史变迁。中国法学会成立以后,上海市法学会成为其团体会员,在业务上开始接受中国法学会的指导。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员会及市司法局的许多工作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到上海市法学会中去,上海市法学会享有对他们进行管理的权力。这种关系一直持续到现在。1983年以后,上海市法学会在行政隶属上归口于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司法局代为管理。上海社联与上海市法学会的关系由行政上的隶属与被隶属关系、业务上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演变为纯粹的业务上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进入新世纪以后,上海市调整了管理上海市法学会的领导体制,明确上海市法学会由上海市委主管政法工作的领导联系,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管理。这些单位对上海市法学会进行了不同的双重性定位。上海市法学会在其实践活动过程中,围绕人民团体、学术团体、教育团体的属性,不断调整和发挥其社会功能。第四章上海市法学会影响路径的历史变迁。上海市法学会主办或曾经主办的法学期刊共有四个,即《法学》、《民主与法制》、《上海法学研究》、《东方法学》。它们有着诸多的共同之处和不同之处。学术活动是上海市法学会产生影响的最重要路径。自恢复活动后至1980年上半年,上海市法学会的工作主要是恢复和健全组织,初步开展学术活动。1980年下半年以后,它的学术活动进入了正常发展阶段。此外,上海市法学会在为法学研究提供服务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还通过创办法律咨询公司、举办律师事务所等营利性活动,为上海市法学会拓宽了经费来源渠道,弥补活动经费上的不足,扩大了上海市法学会的社会影响。第五章上海市法学会历史变迁中的几个问题。上海市法学会之所以发生历史变迁,是因为它有着属于自己的变迁动力。在历史变迁过程中,上海市法学会表现出如下变迁规律:上海市法学会随着共和国法治的进步而不断发展;上海市法学会的历史变迁不断体现共和国法学会组织政治统率法律的特色;专业研究组织随着共和国法学的发展而逐渐增多;上海市法学会的运作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但是上海市法学会在历史变迁过程中也出现了亟需解决的问题。根据时代要求,上海市法学会要更好地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应注意坚持进行改革。结束语。通过考察上海市法学会的历史变迁,我们发现它有着旺盛的生命力,正在沿着法学学术团体的方向发展和攀登。
无锡社会经济比较研究所《无锡民间商会发展报告课题研究组》,浦文昌[10](2005)在《江苏省无锡民间商会》文中研究说明一前言无锡是中国长江三角洲平原上一颗灿烂的"太湖明珠",是我国15个经济中心城市、全国13个较大规模城市和十大旅游城市之一,全市现辖江阴、宜兴两市及七区,总面积4650平方公里,总人口430万,是我国最具发展活力和潜力的城市之一。
二、农业科研经济管理分会二届四次常务理事会暨学术研讨会在上海举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农业科研经济管理分会二届四次常务理事会暨学术研讨会在上海举行(论文提纲范文)
(1)晁楣版画风格演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对象与意义 |
(一)研究的对象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问题点与难点 |
三、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成果现状综述 |
(二)国外研究成果现状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晁楣艺术风格形成背景 |
一、晁楣版画艺术的时代背景 |
(一)北大荒开发前概略 |
(二)北大荒垦建与党的文艺方针 |
(三)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目标 |
二、晁楣艺术生涯的三个阶段 |
(一)第一阶段:军旅生活与艺术学习 |
(二)第二阶段:生活历练与艺术创新 |
(三)第三阶段:时代浪潮与艺术升华 |
小结 |
第二章 晁楣早期版画风格(1950—1958 年) |
一、艺术学习与训练 |
二、早期版画创作实践 |
(一)军人形象与“斗争性”的延续 |
(二)军人形象与新时代的接轨 |
三、早期版画风格的形成 |
(一)题材创新 |
(二)艺术语言(构图、刀法、颜色) |
(三)套色木刻 |
(四)早期风格特点 |
小结 |
第三章 晁楣中期版画风格(1958-1978 年) |
一、开创北大荒版画主导风格 |
二、中期版画风格案例分析 |
(一)林业题材 |
(二)工业题材 |
(三)农业题材 |
三、中期版画风格的艺术特色 |
(一)大景加小人创作模式 |
(二)具有现实主义写实性 |
(三)重色版和副版 |
(四)崇高历史风格的凸显 |
小结 |
第四章 晁楣后期版画风格(1978—2006 年) |
一、城市题材的版画风格 |
(一)由农村到城市 |
(二)由垦荒到城市 |
(三)由叙事到抒情 |
二、工业题材的版画风格 |
三、形式探索的版画风格 |
(一)雪松系列:《雪松》、《松谷》、《天柱》 |
(二)大树系列:《冬晨》、《傲霜》、《大树》 |
(三)几何系列:《春曲》、《新居》、《留君不住》 |
四、晁楣后期版画风格的简约性 |
(一)由繁至简的成因 |
(二)后期风格简约性的特征 |
(三)由繁至简的意义 |
小结 |
第五章 晁楣版画风格演变中的规律探讨 |
一、生活与环境的变化 |
二、艺术追求的不断提升 |
三、多方面文化素养的支持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晁楣年表 |
附录2 晁楣版画事记 |
附录3 晁楣版画作品年表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2)国家、行业组织与产业发展 ——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的创建与发展(1988-2016)(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回顾 |
(一) 关于国家、市场、企业之间的关系的研究 |
(二) 关于中国历史上的行业组织研究综述 |
(三) 关于行业协会的研究综述 |
三、章节内容 |
第一章 协会成立前中国机床工具行业的发展与变迁 |
一、机床工具工业历史概述 |
二、改革开放前中国机床工具工业的发展 |
(一) 近代以来国外机床工具技术的引入 |
(二) 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机床工具行业的曲折发展 |
第二章 体制改革与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的成立(1988-1992) |
一、新中国成立后的工业管理体制的变迁 |
(一) 1949年-1978年工业管理体制及产业发展 |
(二) 改革开放后的工业管理体制的改革 |
二、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的成立及初期发展 |
(一) 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成立的经过 |
(二) 协会的组织架构 |
(三) 政府指导与协会初期活动 |
第三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协会与产业发展(1992-2016) |
一、从幼稚到成熟: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的市场化职能 |
(一) 扩大交易:展览会的持续举办 |
(二) 推动企业经营机制改革 |
(三) 鼓励企业出口与积极“入世” |
二、国家、协会与市场:三者互动下的产业发展 |
(一) 应对危机:市场失灵与行业自治 |
(二) 市场经济的新问题:“协会失灵” |
(三) 国家政策与机床工具产业发展 |
第四章 比较分析:不同类型行业组织的发展经验 |
一、历史回顾:中国传统的行业组织 |
二、市场自发性行业协会的发展 |
三、他山之石:日本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概况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3)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我国行业协会的法律性质、地位与职能 |
第一节 行业协会的历史发展及演变 |
一、清末时期社会团体的产生 |
二、新中国成立后行业协会的发展 |
第二节 “公”与“私”兼具的法律属性 |
第三节 “准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
一、作为“公”权力主体的行业治理者 |
二、作为“私”权利主体的行业被治理者 |
第四节 自律、服务、协调与代表的四大基本职能 |
第二章 作为被治理者的行业协会:外部治理困境 |
第一节 外部治理的法规政策领域 |
一、党对行业协会的领导与管理 |
二、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核 |
三、行政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审批 |
四、社会团体的资金财税规定 |
五、社会团体的处罚罚则 |
第二节 党和政府的实践管理领域 |
一、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的困境与挑战 |
二、政府部门执法领域的规范性考察 |
第三节 行业协会与主管部门间的诉讼纠纷考察 |
一、外部行政诉讼纠纷的实践争议内容 |
二、外部行政诉讼纠纷的困境与反思 |
第三章 作为治理者的行业协会:内部治理困境 |
第一节 内部治理的整体规范环境 |
一、外部法律法规的不当限制 |
二、内部治理规范的内容缺失 |
第二节 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的主体与组织缺陷 |
一、人员的引进与管理缺失 |
二、组织机构设置不够健全 |
第三节 内部治理的不正当行为 |
一、行业共谋的不当行为 |
二、利用先发优势限制会员自由 |
三、破坏公平交易的信息与机会行为 |
四、限制中小型会员企业正常经营行为 |
第四节 内部治理的程序运行及资产管理缺陷 |
第五节 内部治理的纠纷解决机制不全 |
一、内部治理纠纷的实践争议内容 |
二、内部治理纠纷救济的困境与反思 |
第四章 中外社会治理经验与当前行业协会治理改革 |
第一节 古代公理思想的梳理与归纳 |
一、春秋战国的“公”“私”之源 |
二、宋、明两代的“公”与“私” |
三、清末民初的“公”“私”裂变 |
四、中西“公”“私”理念的特征与差异 |
第二节 民国时期公民结社的制度经验与借鉴 |
一、社会团体管理的规范性考察 |
二、民间组织的外部监管 |
三、民间组织内部治理的制度规范 |
第三节 欧美社会治理中的国家、社会与第三部门 |
一、美国第三部门理论的特征 |
二、欧洲第三部门理论的特点 |
三、欧美第三部门理论的反思与启示 |
第四节 我国社会治理中的历史经验与改革创新 |
一、国家治理的逻辑与经验 |
二、社会管理体制的实践改革 |
第五章 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改革与发展路径 |
第一节 新时代国家公权与社会自治权再定位 |
一、国家公权强大、社会自治权缺失的历史再审视 |
二、我国社会自治权的性质、来源与功能再认知 |
三、我国社会自治权与国家公权的关系结构再划分 |
第二节 共治前提下的行业协会内外治理完善 |
一、转变行业协会治理理念 |
二、健全行业协会专门立法 |
三、强化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 |
四、规范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行为 |
五、优化行业内部人事管理 |
六、完善行业协会的资产管理 |
第三节 政府、法院与行业协会等多主体间的法律关系辨析 |
一、行业主管部门同行业协会的法律关系 |
二、行业主管部门与法院间的法律关系 |
三、行业协会与法院间的法律关系 |
四、行业协会同非行业会员间的法律关系 |
第四节 准确规范与限缩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权限 |
一、统一行业协会登记的审核依据和标准 |
二、改革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方式与重心 |
三、下放行业自治领域的管理职权 |
四、优化行业协会管理的程序规则 |
五、全面构建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制度体系 |
第五节 理清行业自治的权力内容与权责边界 |
一、落实行业资质的审核许可权 |
二、完善行业规则与标准的制定权 |
三、推动行业维权职责的积极履行 |
四、全面推进行业领域的信息公开 |
第六节 健全行业协会侵权的救济规则体系 |
一、行业协会管理权力的法律性质定位 |
二、健全行业协会纠纷的内部救济机制 |
三、行业协会纠纷的外部救济机制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4)国民政府时期的国立大学新校园建设 ——以国立武汉大学珞珈山校园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二、学术史回顾 三、研究史料来源 四、本文的基本框架 第一章 |
近世中西建筑文化交流与晚清民初大学校园发展历程 一、近世以来西人眼中的中国建筑 二、风格交错的晚清民初中国建筑及大学校园 三、“中国固有之形式”与国立大学校园建设 四、清末民初武汉高等教育的发展与校园建设 第二章 |
国立武汉大学的组建与珞珈山新校址的选定 一、从国立武昌中山大学到国立武汉大学 二、武汉大学新校舍的酝酿和建筑设备委员会的成立 三、珞珈山新校舍的选址过程 四、珞珈山新校址内的土地征收与纠纷 第三章 |
珞珈山新校舍的建筑设计及工程营造 一、建筑师开尔斯与珞珈山新校舍的建筑设计 二、汉协盛营造厂与新校舍一期工程 三、六合建筑公司与新校舍二期工程 第四章 |
珞珈山新校舍建设的经费来源与支出 一、珞珈山新校舍一期工程的经费来源 二、珞珈山新校舍二期工程的经费筹措 三、对民国时期珞珈山校园建设经费收支的分析 第五章 |
珞珈山校园的建筑语汇和文化意涵 一、珞珈山校园的总体规划及空间布局 二、“南北”与“东西”:珞珈山校园的建筑风格 三、现代大学校园与复古建筑形式的折衷碰撞 第六章 |
藏修息游焉:湖山风景与校园生活 一、武昌东湖:由荒郊野泽走向近代风景游憩地 二、武汉大学与东湖风景区 三、民国时期珞珈山的校园生活 结语 附录一 |
国立武汉大学珞珈山校园地契信息统计表 附录二 |
国立武汉大学珞珈山校园建筑一览表 附录三 |
民国时期珞咖山校园规划设计主要建筑工程师一览表 参考文献 攻博期间发表科研成果 后记 |
(5)民国时期中国红十字会制度建设(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价值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方法及基本框架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红十字会制度建设的历史进程 |
第一节 中国红十字会基础性规章的沿革 |
一、南京临时政府及北京政府时期 |
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
第二节 中国红十字会专门性规章的演变轨迹 |
一、组织部门运行 |
二、人道灾荒救助 |
三、日常会务规范 |
四、会内人员管理 |
第三节 制度建设的动力探究 |
第二章 红十字会制度构成(上) |
第一节 组织运行 |
一、层级结构的确立 |
二、权力机制的运行 |
三、部门职员的设置 |
第二节 会员工作 |
一、会员入会 |
二、会员级别 |
三、日常管理 |
四、会员大会 |
五、青少年红十字运动 |
第三节 财务会计 |
一、资产与会计课目 |
二、物资收入与支出 |
三、收支预算与决算 |
四、财务汇报与监督 |
第四节 文书档案 |
第三章 红十字会制度构成(下) |
第一节 人道救助 |
一、救济任务 |
二、机构设置 |
三、培育人材 |
四、材料储备 |
第二节 奖惩机制 |
一、面向全体会员的奖惩 |
二、针对专职人员的奖惩 |
三、奖励其他的会外人员 |
第三节 标志使用 |
一、衣帽服制 |
二、徽章旗帜等标志 |
第四章 红十字会制度执行——以中国红十字会的难民救济工作为例 |
第一节 难民救济规章的颁布 |
一、战事救护章程 |
二、疫病救治章程 |
三、自然灾荒救济章程 |
第二节 难民救济制度的特征 |
一、救护队伍具有组织性 |
二、救济任务具有综合性 |
三、救助理念具有近代性 |
四、救援团队具有社会性 |
第三节 难民救济制度的实践——以北京政府时期难民救济工作为例 |
一、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 |
二、难民收容与资遣善后 |
三、物资筹措与日常管理 |
四、开展教育与职业指导 |
第五章 红十字会制度评析 |
第一节 制度建设总体特征 |
一、立法过程曲折,章程迭经修正 |
二、内容不断完善,规范组织建设 |
三、审视国内形势,立足现实需求 |
四、融合国际制度,践行人道法则 |
第二节 制度建设功能 |
一、制订日常工作行为规范,树立红十字的社会形象 |
二、增强民众对红会的认识,促进红十字运动的发展 |
三、建构红十字会制度体系,展现近代慈善的优越性 |
第三节 制度建设局限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6)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提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缘起 |
二、 学术史回顾 |
三、 相关概念的界定 |
四、 研究的思路、方法和框架 |
五、 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的历史基础 |
第一节 清末社团法制的肇始 |
一、 清末社团法制产生的历史渊源 |
二、 清末社团法制产生的原因分析 |
三、 清末社团法制的概况及其实施效果 |
第二节 北洋政府时期社团法制的发展 |
一、 北洋政府时期社团法制发展的背景 |
二、 北洋政府时期社团法制发展的原因 |
三、 北洋政府时期社团法制的概况及其实施效果 |
第三节 清末民初社团法制的进步与不足 |
一、 清末民初社团法制的进步性 |
二、 清末民初社团法制存在的不足 |
第二章 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的生成和体系建构 |
第一节 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的指导思想和动机 |
一、 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的指导思想 |
二、 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的动机分析 |
第二节 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生成的进程 |
一、 社团法制建设的起步期 |
二、 社团法制建设的密集期 |
三、 社团法制建设的稳定期 |
四、 社团法制建设的应急期 |
五、 社团法制建设的衰退期 |
第三节 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的体系和构成 |
一、 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的体系 |
二、 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的构成 |
第三章 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的基本内容 |
第一节 基本内容的解读 |
一、 社团的设立及解散程序 |
二、 社团的组织运作 |
三、 社团的经费来源 |
四、 社团的违法惩戒 |
第二节 基本内容的评析 |
一、 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的近代比较 |
二、 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的针对性与缺失 |
第四章 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的实施 |
第一节 角色的设定:国家社团主义的诉求 |
一、 国家控制社会的制度设计 |
二、 南京国民政府前期的社团整理和重组 |
三、 抗战时期的社团统制 |
第二节 党政的博弈:社团管理体制的形成 |
一、 党政纠纷:对民众团体领导权的争夺 |
二、 党政合力:社团“双轨”管理体制的形成 |
第三节 党政对社团实施管理的具体途径 |
一、 党部的指导和领导 |
二、 政府的监督和管理 |
三、 社会部的改隶及社团管理权限的变化 |
第五章 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对社团功能的规制 |
第一节 社团法制对社团政治功能的规制 |
一、 法律规制下的社团政治动员 |
二、 法律规制下的社团政治参与 |
三、 法律规制下的社团政治抗争 |
第二节 社团法制对社团经济功能的规制——以商会和工商同业公会为例 |
一、 社团法制与经济社团的法律地位及法律授权 |
二、 经济社团与政府财经政令的推行 |
三、 社团法制下的战时工商团体管制与经济统制 |
第三节 社团法制对社团公益功能的规制 |
一、 社团法制中关于社团公益的内容 |
二、 法律规制下的社团公益——以抗战时期广西民间社团与社会救助为例 |
第六章 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评析 |
第一节 互动视角下的国家、社会与社团法制 |
一、 强化社团的管控:国家社团法制目标的基本实现 |
二、 社团法制的发展:社团诉求的部分满足 |
第二节 社团法制的制约性与局限性 |
一、 社团法制对民间社团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 |
二、 社团法制与法制现代化的标准仍存在一定差距 |
三、 社团法制阻碍了社会的民主化进程 |
余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令一览表 |
表图索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7)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的历史实践研究 ——基于政治生态环境变迁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
第一节 论文选题所要探讨和解决的问题及其意义 |
一、 论文相关的几个概念和关键词的释义 |
二、 论文研究所要探讨和解决的问题 |
三、 论文研究的学术和社会价值 |
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问题的研究综述 |
一、 关于“腐败”内涵的研究 |
二、 关于“腐败”本质和表现形式的研究 |
三、 关于“腐败”根源和功能的研究 |
四、 关于腐败的遏制与根除的研究 |
五、 关于特权与腐败尤其是权力腐败的关系研究 |
六、 关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反腐败思想研究 |
七、 关于中国共产党反腐败的历史与理论的研究 |
八、 关于中国社会转型期的腐败现象及反腐败的研究 |
九、 关于政治生态学理论和方法的研究 |
第三节 论文的研究方案和研究方法 |
一、 论文研究的实施方案 |
二、 论文拟采取的研究方法 |
三、 论文研究的可行性分析 |
第四节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一、 论文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
二、 论文的不足之处 上篇 革命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与调适的历程、特质 |
第一章 1921-1927 年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的开启 |
第一节 1921-1927 年党的反腐败实践所面临的政治生态环境 |
一、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下的外部环境 |
二、 劣变生态因子诱发下腐败特征表现 |
第二节 1921-1927 年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的开启及其评价 |
一、 开启状况 |
二、 历史评价 |
第二章 1927-1937 年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的初步探索 |
第一节 1927-1937 年党的反腐败实践所面临的政治生态环境 |
一、 新旧转变中的密切层外部环境系统状况 |
二、 党内“左”、右倾错误削弱了党的权力运行体系反腐败的“免疫力” |
三、 劣变生态因子诱发下腐败特征表现 |
第二节 1927-1937 年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初步正确化调构及其评价 |
一、 初步正确化调构状况 |
二、 历史评价 |
第三章 1937-1945 年革命时期党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与调适的成熟 |
第一节 1937-1945 年党的反腐败实践所面临的政治生态环境 |
一、 新旧社会特点并存下的密切层外部环境 |
二、 党的权力运行体系内环境的“杂质” |
三、 劣变生态因子诱发下腐败特征表现 |
第二节 1937-1945 年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成熟化调构及其评价 |
一、 成熟化调构状况 |
二、 历史评价 |
第四章 1945-1949 年革命时期党反腐败政治体系继续完善化的构建与调适 |
第一节 1945-1949 年党的反腐败实践所面临的政治生态环境 |
一、 新旧社会急促替换下的密切层外部环境 |
二、 党的权力运行体系内环境中出现的弊端 |
三、 劣变生态因子诱发下腐败特征表现 |
第二节 1945-1949 年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继续完善化调构及其评价 |
一、 继续完善化调构状况 |
二、 历史评价 |
小结:革命时期党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的轨迹特征及其原因探析 |
一、 轨迹特征:呈现出“正向性”发展的趋势 |
(一)、政党文化:从理想化趋向现实化、价值理性到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相统一的转化 |
(二)、政治社会化:从轻视到重视、规范到人格的转化 |
(三)、政治制度:从遵循到创新、分散到系统的转化 |
(四)、政治关系:从服从到指导、混杂到分工的转化 |
(五)、政治行为:从自在到自为、支持到规导的转化 |
二、 原因探析:多种积极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
(一)、对构建提供指导的理论武器的中国化发展 |
(二)、对外部生态环境基本特征的科学化分析 |
(三)、对党的权力异化主要发生源的正确性判断 |
(四)、对政治体系构建中几对关系的辩证性处理 中篇 建设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与调适的历程、特质 |
第五章 1949-1956 年建设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的初步构建 |
第一节 1949-1956 年党的反腐败实践所面临的政治生态环境 |
一、 社会主义建设准备期下的密切层外部环境 |
二、 全面执政条件下党的权力运行体系内环境中隐藏的风险 |
三、 劣变生态因子诱发下腐败特征表现 |
第二节 1949-1956 年建设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的初步构建及其评价 |
一、 初步构建状况 |
二、 历史评价 |
第六章 1956-1966 年建设时期党反腐败政治体系曲折化的调构 |
第一节 1956-1966 年党的反腐败实践所面临的政治生态环境 |
一、 社会主义建设全面探索期下的密切层外部环境 |
二、 “左”倾错误指导下党的权力运行体系内环境中所隐藏的风险 |
三、 劣变生态因子诱发下腐败特征表现 |
第二节 、1956-1966 年建设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曲折化调构及其评价 |
一、 曲折化调构状况 |
二、 历史评价 |
第七章 1966-1978 年建设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失误化调构 |
第一节 1966-1978 年建设时期“左”倾错误指导下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失误化构建及其评价 |
一、 失误化构建状况 |
二、 历史评价 |
第二节 1966-1978 年建设时期正确倾向对失误化反腐路径的尝试性纠错 |
一、 在党的权力运行的指导思想上,力求实行由“庸俗化”向“科学化”的转变 |
二、 在党的权力人民性宗旨的发展性程度上,力求实行由“外部保障” 向“内涵发展”的转变 |
三、 在党的权力运行的规范上,力求实行由“无序”到“有序”的转变 |
四、 在党的权力运行的主体建设上,力求实行由“斗争清除”到“教育整顿”的转变 |
五、 在党的权力运行的监督方式上,力求实行由“群众运动”到“群众路线”的转变 |
小结:建设时期党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的轨迹特征及其原因探析 |
一、 轨迹特征:呈现出“逆态化”的趋势 |
(一)、政党文化:从革命精神内核到革命行为理念 |
(二)、政治社会化:从共产党员政治人格的塑造到领袖人格的盲崇 |
(三)、政治制度:从良性构建到总体缺失 |
(四)、政治关系:从政党主导到政党主宰 |
(五)、政治行为:从有序到无序 |
二 原因探析:多种消极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
(一)、对构建提供指导的理论武器的教条化理解 |
(二)、对外部生态环境基本特征的错误化定性 |
(三)、对党的权力异化主要发生源的失误化判断 |
(四)、对革命时期反腐败政治体系一些成功经验的绝对化运用·378 下篇 改革开放新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与调适的历程、特质 |
第八章 1978-1992 年改革时期反腐败政治体系的初步构建 |
第一节 1978-1992 年党的反腐败实践所面临的政治生态环境 |
一、 改革开放新局面开创期下的密切层外部环境 |
二、 转轨期下党的权力运行政治体系内环境中隐藏的风险 |
三、 劣变生态因子诱发下腐败特征表现 |
第二节 1978-1992 年改革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的初步构建及其评价 |
一、 初步构建状况 |
二、 历史评价 |
第九章 1992-2002 年改革时期反腐败政治体系的继续调适性构建 |
第一节 1992-2002 年党的反腐败实践所面临的政治生态环境 |
一、 全面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下的密切层外部环境 |
二、 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的权力运行体系内环境中滋生的错误化倾向 |
三、 劣变生态因子诱发下腐败特征表现 |
第二节 1992-2002 年改革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的继续调适性构建及其评价 |
一、 继续调适性构建状况 |
二、 历史评价 |
第十章 2002 年以来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的深度化调构 |
第一节 2002 年以来党的反腐败实践所面临的政治生态环境 |
一、 巩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下的密切层外部环境 |
二、 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条件下权力运行体系内滋生的劣变生态因子 |
三、 劣变生态因子诱发下腐败特征表现 |
第二节 2002 年以来改革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深度化调构及其评价 |
一、 深度化调构状况 |
二、 评价 |
小结:改革新时期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的轨迹特征及其原因探析 |
一、 轨迹特征:呈现出“深度化”趋势 |
(一)、政党文化:从坚持指导思想的科学性到科学性与人本性的统一 |
(二)、政治社会化:从坚持廉政文化建设的工具性到合工具性与目标性的统一 |
(三)、政治制度:从坚持制度的保障功能到保障与预防功能的统一 |
(四)、政治关系:从坚持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的民主法治化到与民主法治化与科学化的统一 |
(五)、政治行为:从坚持惩处腐败到惩处和预防腐败的统一、群众参与反腐制度建设方面的渠道拓宽到渠道拓宽和权利保障的统一 |
二 非完全耦合的原因探析:内外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
(一)、变迁化的政治生态环境:诱发权力异化的劣变生态因子的种类和体制原因的复杂性 |
(二)、调构的反腐败政治体系:与政治生态环境的变迁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同步性 结束语: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的历史规律和现实启示 |
一、 历史规律 |
(一)、富于变化的政治生态环境决定了反腐败政治体系的构建不是一劳永逸的 |
(二)、反腐败政治体系调构正确与否关键取决于对特定时期政治生态环境内容的科学判断 |
(三)、后一个阶段的政治体系构建是对前一个阶段相关内容的积极性“扬弃” |
(四)、每一个阶段反腐败政治体系调构本身也是个处理诸多辩证关系的逐渐深入化过程 |
二、 现实启示 |
(一)、要把进一步深化内外政治生态环境的变革,视为有效而彻底地反腐败的基本途径 |
(二)、要科学把握和分析当下变迁化政治生态环境的特质和性质,从而理性地选择反腐败的路径 |
(三)、要清醒地认识到当下诱发腐败的劣变生态因子的复杂多样性,务必将反腐败斗争视为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 参考文献 读博期间科研成果 后记 |
(8)新时期30年室内设计艺术历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概念话语 |
(二) 现实记忆 |
(三) 史学思考 |
一、室内设计的自觉意识 |
(一) “十大建筑”与室内装饰艺术的初生 |
(二) “国际机场壁画”与绘画装饰艺术的发展 |
(三) “广告”对“工艺美术”设计意识的催生 |
二、室内设计业的市场化崛起 |
(一) 思想解放与理性回归 |
(二) 建筑设计的发展与室内设计理念的生成 |
(三) 室内设计行业的生成与市场化 |
三、探索中前进的室内设计教育 |
(一) 从工艺美术到艺术设计教育 |
(二) 设计教育的实践与创新 |
(三) 设计教育的交流与合作 |
四、设计艺术的“西学东渐” |
(一) 渐行渐近的国外设计思潮 |
(二) 室内设计的现实走向 |
(三) 全球化语境下的本土化反思 |
五、设计艺术的学术拓展与反思 |
(一) 概念的确立与演变 |
(二) 在交流中日渐成熟的艺术设计 |
(三) 实践与理论的互促——室内设计的创作与竞赛 |
(四) 室内设计与人的主题 |
六、走向规范化的室内设计业 |
(一) 发展中的行业组织 |
(二) 室内设计业的市场化 |
(三) 走向规范的必然选择 |
七、室内设计的硬件与软件 |
(一) 各类相关行业间的互动与实践 |
(二) 设计表现与设计艺术的重构 |
八、室内设计与大众消费 |
(一) 室内设计走向民众生活 |
(二) 室内设计与大众消费 |
(三) “发烧”、反思与务实 |
九、发展期的设计艺术 |
(一) 外来经验的本土转换 |
(二) 生存的欲求与应对 |
(三) 消费时代的室内设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9)上海市法学会历史变迁研究 ——以1978年以后的发展为对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委员会筹委会法学组的成立及活动 |
(一)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委员会筹委会法学组的成立 |
(二) 法学组关于上海法学研究力量的调查 |
(三) 法学组关于上海开展法学研究的意见 |
二、上海市法学会的筹备概况 |
三、上海市法学会的成立及意义 |
(一) 上海市法学会成立大会的举行 |
(二) 首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举行与研究计划的制定 |
(三) 上海市法学会成立的历史意义 |
四、上海市法学会早期学术活动概况 |
五、上海市法学会早期对外交流活动概况 |
六、上海市法学会的顿挫 |
第一章 上海市法学会的活动恢复及其发展 |
第一节 上海市法学会恢复活动的动因 |
一、经济发展的动因 |
二、政治发展的动因 |
三、思想解放的动因 |
四、文化发展的动因 |
五、法制发展的动因 |
第二节 上海市法学会恢复活动的过程 |
一、上海市法学会恢复活动的准备工作 |
(一) 上海市法学会恢复活动要求的正式提出 |
(二) 上海市法学会恢复活动的主要准备工作 |
二、上海市法学会理事扩大会议的召开 |
三、上海市法学会第三次会员大会的召开 |
(一) 第三次会员大会的召开经过 |
(二) 上海市法学会会名再次变更的原因 |
第三节 上海市法学会在1979 年以后的发展 |
一、上海市法学会在1979 年以后的发展概况 |
二、1979 年以后的历次会员(代表)大会共通之处 |
(一) 它们都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
(二) 它们都以践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为主要职责 |
(三) 它们都结合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改章程 |
(四) 它们都选举了新一届理事会,健全了上海市法学会组织 |
三、上海市法学会第三次变更会名的原因 |
(一) 中央与地方关系变化的影响 |
(二) 法学自身发展的影响 |
(三) 中国法学会一届二次理事会会议的影响 |
第二章 上海市法学会组织机理的历史变迁 |
第一节 会员队伍的历史变迁 |
一、会员队伍的变化概况 |
(一) 会员人数逐年递增的趋势及其原因 |
(二) 会员结构的合理性趋势及其广泛化 |
二、会员条件的历史变迁 |
(一) 会员入会条件的历史变迁 |
(二) 会员退会情形的历史变迁 |
三、会员权利义务规定的历史变迁 |
(一) 会员权利义务规定形式的历史变迁 |
(二) 会员权利义务规定内容的历史变迁 |
第二节 领导机构的历史变迁 |
一、最高权力机构的历史变迁 |
(一) 从会员大会到会员代表大会 |
(二) 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方式的历史变迁 |
(三) 最高权力机构地位与职权的历史变迁 |
二、理事会的历史变迁 |
(一) 理事会成立的历史概况 |
(二) 理事会组成结构的历史变迁 |
(三) 理事会改选原则的历史变迁 |
(四) 理事会任期和职责的历史变迁 |
(五) 理事会会议召开方式的历史变迁 |
三、常务理事会的历史变迁 |
(一) 常务理事会成立的历史概况 |
(二) 常务理事会组成人员的历史分析 |
(三) 常务理事会任期和职责的历史变迁 |
(四) 常务理事会会议召开方式的历史分类 |
四、学术委员会的历史变迁 |
第三节 专业研究组织的历史变迁 |
一、专业研究组织的设立及其变迁 |
(一) 专业研究组织在90 年代以前的重建与新设 |
(二) 专业研究组织在90 年代的成立概况 |
(三) 专业研究组织在新世纪的设立热潮 |
二、专业研究组织设立规定的历史变迁及个案分析 |
(一) 专业研究组织设立规定的历史变迁 |
(二) 法医学研究会的设立及其职责 |
(三) 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会的设立及其职责 |
三、专业研究组织的一般运作状况及个案分析 |
(一) 专业研究组织的一般运作状况 |
(二) 专业研究组织运作状况的个案剖析 |
第三章 上海市法学会社会功能的历史变迁 |
第一节 上海市法学会与有关单位的历史关系 |
一、上海市法学会与中国法学会的历史关系 |
二、上海市法学会与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及司法局的历史关系 |
三、上海市法学会与上海社联的历史关系 |
第二节 上海市法学会双重性社会功能的历史变迁 |
一、上海社联关于上海市法学会功能的双重性定位 |
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上海市法学会功能的双重性定位 |
三、上海市法学会的双重性在登记问题上的影响 |
(一)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要求上海市法学会登记 |
(二) 上海市法学会及其所属专业研究组织均免予登记 |
第三节 上海市法学会在实践中对社会功能的调整 |
一、上海市法学会在法治实践中对人民团体属性的调整 |
(一) 台湾地区对人民团体概念的理解 |
(二) 上海市法学会人民团体属性的历史分析 |
(三) 上海市法学会人民团体属性的内在要求 |
二、上海市法学会在法学实践中对学术团体属性的调整 |
(一) 上海市法学会与以学术为主业的社会团体 |
(二) 上海市法学会与繁荣法学研究的学术团体 |
(三) 上海市法学会与上海地区的法学学术团体 |
三、上海市法学会在法制宣传中对教育团体属性的调整 |
(一) 法治精神与法学教育的中心任务 |
(二) 法学会组织与法学教育 |
(三) 上海市法学会与上海法学教育战线 |
第四章 上海市法学会影响路径的历史变迁 |
第一节 不同时期主办的法学期刊比较研究 |
一、上海市法学会主办法学期刊的历史概况 |
(一) 《法学》与《民主与法制》的历史渊源 |
(二) 《上海法学研究》的历史概况 |
(三) 《东方法学》在新世纪的创办 |
二、上海市法学会主办的法学期刊共同之处 |
(一) 它们都体现了上海市法学会的工作目标 |
(二) 它们都提倡理论联系实际 |
(三) 它们都积极探寻法治 |
三、上海市法学会主办的法学期刊不同之处 |
(一) 它们办刊的定位不同 |
(二) 它们选材的内容差异比较大 |
(三) 它们产生的社会影响不同 |
第二节 上海市法学会学术活动的历史变迁 |
一、1978~1984 年9 月学术活动的历史变迁 |
(一) 1978~1984 年9 月学术活动的概况 |
(二) 1978~1984 年9 月学术活动的突出之处 |
(三) “刀把子”风波始末 |
二、1984 年10 月以后学术活动的历史概况 |
(一) 1984 年10 月~1987 年6 月学术活动的历史概况 |
(二) 1987 年7 月~1991 年8 月学术活动的历史概况 |
(三) 1991 年9 月~1996 年12 月学术活动的历史概况 |
(四) 1997 年1 月以后学术活动的历史概况 |
三、1984 年以后学术活动的突出之处 |
(一) 1984 年以后学术活动次数频繁、学术质量较高 |
(二) 1984 年以后的学术活动体现了当代上海的城市精神 |
(三) 1984 年以后学术活动体现了打造上海学术品牌意识 |
第三节 1978 年以后其他影响路径的历史变迁 |
一、服务法学研究工作 |
(一) 搭建科研工作的平台 |
(二) 搭建成果转化的平台 |
(三) 展示研究成果的窗口 |
二、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
(一) 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的历史概况 |
(二) 陈丕显支持推广的《三桩讼事》 |
(三) 彭真题写书名的《法律常识要览》 |
(四) 为迎接行政诉讼法实施的《中国行政法词典》 |
三、上海市法学会其他影响路径的历史变迁 |
(一) 振兴经济法律咨询公司的历史变迁 |
(二) 上海涉外经济法律咨询中心的历史变迁 |
(三) 上海市第七律师事务所的历史变迁 |
第五章 上海市法学会历史变迁中的几个问题 |
第一节 上海市法学会的变迁动力 |
一、现代化建设在上海市法学会变迁动力中的地位 |
二、依法治国在上海市法学会变迁动力中的地位 |
三、改革开放在上海市法学会变迁动力中的地位 |
四、社会需求在上海市法学会变迁动力中的地位 |
第二节 上海市法学会的变迁规律 |
一、上海市法学会随着共和国法治的进步而不断发展 |
二、上海市法学会的历史变迁不断体现共和国法学会组织政治统率法律的特色 |
三、专业研究组织随着共和国法学的发展而逐渐增多 |
四、上海市法学会的运作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
第三节 上海市法学会的变迁趋势 |
一、上海市法学会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
(一) 上海市法学会的功能定位问题 |
(二) 上海市法学会的管理体制问题 |
(三) 上海市法学会机关的管理问题 |
二、上海市法学会改革应注意的基本问题 |
(一) 改革是个过程 |
(二) 改革必须协调 |
(三) 改革必须方向正确 |
(四) 改革必须务实 |
(五) 改革必须讲究方法 |
(六) 改革必须借助外力 |
三、上海市法学会改革应注意的具体问题 |
(一)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有关精神 |
(二) 加强理事会职业要求的建设 |
(三) 开展法学会运作模式的研究 |
结束语 |
附录一:1957 年1 月—1966 年6 月的主要学术活动 |
附录二:1978 年以后的主要学术活动 |
附录三:上海市法学会历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农业科研经济管理分会二届四次常务理事会暨学术研讨会在上海举行(论文参考文献)
- [1]晁楣版画风格演变研究[D]. 杨春艳.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1(09)
- [2]国家、行业组织与产业发展 ——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的创建与发展(1988-2016)[D]. 刘玥.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
- [3]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D]. 段传龙.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1)
- [4]国民政府时期的国立大学新校园建设 ——以国立武汉大学珞珈山校园为中心[D]. 刘文祥. 武汉大学, 2017(06)
- [5]民国时期中国红十字会制度建设[D]. 李欣栩. 苏州大学, 2016(02)
- [6]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研究[D]. 陈志波. 苏州大学, 2014(10)
- [7]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的历史实践研究 ——基于政治生态环境变迁的分析[D]. 朱庆跃.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12(03)
- [8]新时期30年室内设计艺术历程研究[D]. 董赤. 东北师范大学, 2010(11)
- [9]上海市法学会历史变迁研究 ——以1978年以后的发展为对象[D]. 穆中杰. 华东政法大学, 2008(04)
- [10]江苏省无锡民间商会[A]. 无锡社会经济比较研究所《无锡民间商会发展报告课题研究组》,浦文昌. 中国商会发展报告 No.1(2004),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