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论文文献综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1](2021)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中认为宁政办发[2021]5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十四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2021年9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
王士亨[2](2021)在《中国共产党探索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建设的历史进程与基本经验》文中研究指明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根据不同历史时期党和国家的主要任务,对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进行了积极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其历史进程可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等三个时期。中国共产党推进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可以总结为: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将发展生产力作为制度建设的主要任务,以法治推动制度完善并巩固制度建设成果。
王权[3](2021)在《内蒙古矿产开发中草原资源的法律保护研究》文中指出《全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十三五”规划》指出,全国60亿亩草原之中,1/3以上的面积出现中度及重度退化情形。关于草原不断恶化的原因众说纷纭,如:放牧超载说、过度开垦种植说。本文则从矿产开发对草原资源影响的角度展开论述,认为有必要通过构建相关法律制度来约束矿产开发行为,保护草原资源。我国因采矿已经占用草地26.3万公顷,内蒙古作为典型的草原地区和矿产资源大省,这一现象尤为严重。本文对近些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的矿产开发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了其对草原生物、土地、水资源的不利影响,并从自然、技术、法律政策、监督管理等方面归纳其形成原因。与此同时,对我国矿产开发与草原资源保护的现行相关法律进行简单分析,认为目前相关法律存在两点不足之处。第一,关于如何在矿产开发中保护草原资源的规定较为宏观,在可操作性方面有所欠缺;第二,地方相关立法往往与中央立法亦步亦趋,未能根据当地草原及矿产开发的实际情况做出有针对性的规定。最后探讨如何运用法律手段避免或降低矿产开发对草原资源的不利影响,并主要从立法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期望在经济发展与草原生态安全问题的两极影响之间取得一个平衡,为构建草原资源恢复、发展的长效机制尽绵薄之力。
沙如拉[4](2021)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生态类自治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我们保护和推动人类健康生存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人类的繁荣发展就要依靠良好的自然条件。响应时代号召,建设生态文明是我国当务之急的工作任务。对于少数民族地区来说,自治权是我国宪法法律赋予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一项基本权利。生态类自治权便是民族地区自治权的内容之一。我们的生态环境与整个人类生活有着密切的相关,尤其是近几年以来,国家十分注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同志多次在讲话中提到了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建设人类与自然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文明,是我们一直探索的时代问题。而目前现在我国每个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平均人口居住总面积大约为612万平方公里,占到了目前全国平均人口居住总面积的约64%,并且还因为拥有丰富的天然山地、草原、水资源以及珍贵的动植物等等众多天然资源。因此,研究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生态类自治权尤为重要。本文第一部分对民族地区生态类自治权的内涵和理论基础进行论述。第二部分着重介绍了民族地区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原则和生态类自治权的原则。第三部分依据相关法律依据分析了民族地区生态类自治权实施效果。第四部分考察民族地区生态类自治权行使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对民族地区行使生态类自治权的完善提出建议。
徐曼[5](2021)在《俄罗斯北极开发及其效应研究》文中指出北极问题在21世纪伊始就已成为国际社会的热门话题,全球气候变暖导致冰川融化以及国际能源价格持续走高使该地区凸显出的经济价值引起越来越多国家的关注。对北极地区巨大经济潜力和地缘政治地位的再认识使环北极国家和域外国家开始围绕北极发展勾织蓝图。在经济发展仍然处于全球化时代的背景下,北极地区的发展是环北极国家整体实力的综合表现,国家能否采用合理开发政策来适应经济变化趋势、充分发挥本国的要素禀赋优势是北极开发的关键问题。俄罗斯作为北极地区面积最大、拥有最长海岸线的国家,在北极开发问题上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出台了积极的开发政策,在某些领域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效果。实际上,俄罗斯北极开发在21世纪初的酝酿阶段到至今的强化运行阶段都有着重要意义。因此,本文试图对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北极开发进行宏观性研究以窥探其开发路线与逻辑,并将重点放在21世纪以来的开发政策,主要研究对象为具有代表性的航道通行、油气资源开发以及“支撑区”建设领域。本文以要素禀赋、“增长极”以及可持续发展理论为基础,对俄罗斯北极地区十多年的开发演变进行归纳与剖析。本文发现,俄罗斯北极开发是在北极战略背景下进行的,它的核心实质上是安全与发展两大主题,两者之间相互关联、相辅相成。其中,北极地区核战略威慑的军事安全、北极大陆架划分的领土安全、北方航道通行控制的航道安全、自然资源开采的能源安全、地区居民生活水平的社会安全以及对气候环境进行保护的生态安全,都与发展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因此,在这种战略逻辑下,俄罗斯北极开发的路径主要表现在开发动因和现实目标指导下的经济、社会、生态以及安全的政策实施。在这一路径下,俄罗斯北极开发也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由笼统向重点领域展开、开发范围由宽泛向某些具体项目展开,开发方式由粗放向可持续发展展开,开发措施由单边管控向寻求国际合作展开。目前,北极开发的某些领域向良好的态势发展。21世纪以来,俄罗斯联邦在采取投资和税收等优惠经济政策,数字化医疗、住房安置和教育等社会保障政策,加强生态监控、消除积累污染物和保护居民传统生活方式等环境保护政策以及强化军事力量部署和应对开发中的紧急事故等地区安全政策的背景下,对北方航道通行、油气资源开采以及“支撑区”建设三个方面采取了既具共性也具特性的领域开发。共性主要体现在,首先,三个领域的开发与本国经济水平、世界格局和整个全球经济发展相关,经济的繁荣程度决定着俄罗斯北极开发的效果;其次,由于北方航道运输的主要货物集中在能源资源领域,能源资源开采程度以及“支撑区”项目建设的进展直接影响了航道通行的效率,三者之间是相互促进的关系。特性则主要表现在,航道通行、油气开采和支撑区建设的模式、方向和评估的方法完全不同。首先,在开发模式和方向上,根据资源禀赋的特点,俄罗斯对航道进行了管理框架的构建、通航法律制度的规范以及发展一切与运行相关的运输工具、基础设施以及信息支持。利用资源禀赋的特点对北极地区陆上和大陆架的油气资源进行分析,总结了油气综合体战略管理模式和国际勘探开发模式,并探究油气未来发展的方向。运用增长极理论方法继续对推进北方海航道建设和能源资源开发两个战略目标而规划出的重点建设区域,虽然区域轮廓模糊,但也是旨在实现俄罗斯北极战略利益和保障国家安全的前瞻区域;其次,在评价方法上,北方航道采用了总货物运输量、过境货物运输量及货物、重要港口货运量以及破冰船运行时给俄罗斯带来的经济收入分析了航道的利用率。油气资源开发从北极地区资源开采所占份额、开采量、对主要合作伙伴国的运输量以及促进本国技术和设备进口替代化的角度分析开采效率。因“支撑区”概念落实较晚,仅取得了一些效果,而它是以总体规划的实施阶段和项目开发进程以及是否建立以矿产资源为核心的产业集聚为评判标准。通过对航道、油气和支撑区建设三个层面的开发过程和成效分析,俄罗斯北极的主要开发领域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但与取得的成果相比,实际上面临的阻碍因素更多,这些因素主要由整体上存在的短时间难以解决或调和的矛盾以及各领域在开发中面临的问题所组成。从整体来看,国际经济制裁的延长、产业结构的严重失衡、投资环境的持续恶劣、劳动力资源的不断减少、爆发地区冲突的预期以及生态环境的脆弱,这些都加大了俄罗斯北极开发难度,影响了北极开发进程。从重要领域来看,在航道通行方面,国际航运业危机、油气价格下跌、与传统航线的竞争以及气候条件的恶劣等降低了北极航道通行的红利;在油气资源开采方面,油气项目开采风险高以及俄联邦为保障能源安全而限制国内外企业参与油气使原本规划好的项目举步维艰;在“支撑区”建设方面,俄联邦对各支撑区投入的融资结构差距大、项目建设的资金筹措难度大和地区间发展水平差距太大使“支撑区”难以均衡发展。俄罗斯北极地区开发对本国经济的重要作用为其他国家发展进行北极活动提供了依据,为了最大限度地营造有利于北极开发的国际环境和氛围,俄罗斯以和平、开放的姿态加强同北极域内外国家的合作,可以说,俄罗斯北极开发的效果和克服存在的问题很大程度取决于国际合作的发展。但受西方制裁影响,俄罗斯与美欧开发合作的项目或推迟或停滞。在此情况下,中俄北极合作存在着利益诉求的一致性和互补性、实现全方位战略对接的可行性以及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的必要性,虽然两国合作存在一定的制约,但从长远来看,中俄北极合作不仅有利于成为两国关系中合作的新亮点,更有助于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下时,树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以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理念、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大国典范。
彭忠益,高峰[6](2021)在《我国矿产资源管理政策范式变迁研究》文中认为矿产资源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系统探究矿产资源管理政策范式变迁历程、变迁机制与变迁逻辑,对优化当前矿产资源管理政策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政策范式变迁理论框架,以1986年到2019年年间中央层面颁发的511份矿产资源管理政策文本为研究对象,运用政策文献量化的分析方法,对我国矿产资源管理政策的范式变迁与演变逻辑进行研究。研究发现:自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以来,中国矿产资源管理政策范式经历了"规范化—市场化—集约化—战略化"四个阶段的变迁,每个阶段的政策问题、政策目标和政策工具各有侧重;理念转变和体制改革是推动政策范式变迁的主要原因,其变迁规律体现为政策问题由"基础性"到"战略性"、政策目标由"单一"到"多元"、政策工具由"严格管控"到"宏观调控"的演变逻辑。
白亚妮[7](2021)在《山西省矿山生态补偿实践及评价研究》文中指出山西省作为煤炭资源大省,矿产资源开发为山西省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和区域的进步,但同时不合理的资源开采方式也对山西省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空气、水系、土壤、植被等均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资源储量下降已经成为制约区域经济发展的因素之一。自山西省被列为煤炭资源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的试点以来,陆续出台了多项煤炭产业政策,将区域转型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真正开始重视矿山生态补偿,将矿山生态补偿理论付诸实践。本文运用生态补偿相关理论,研究了自2007年以来山西省矿山生态补偿政策实践活动,并对补偿绩效进行评价分析。首先,从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出发,运用文献分析法对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进行总结;其次对山西省矿山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进行分析,从资源补偿、环境补偿以及区域补偿三个角度出发梳理山西省现有的生态补偿政策,并对目前的补偿机制和补偿模式进行详细阐述,通过对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的综合治理工程和孝义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工程来进一步说明山西省的矿山生态补偿政策落实情况,同时对山西省在矿山生态补偿中生态环境修复效果评价体系进行了归纳总结,并提出了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再次根据矿山生态补偿理论和实践分析构建压力-状态-响应(PSR)模型,从资源生态环境和区域经济发展的角度选取评价指标,从而设计出一套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熵权TOPSIS法对指标权重和绩效指数进行分析,最后就山西省在执行矿山生态补偿政策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通过研究得出如下结论:山西省矿山生态补偿成效显着,区域补偿对于产业结构改善最为明显;对矿山生态补偿效果影响最大的三个因素为资源税、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以及政府性基金收入;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后的生态补偿绩效明显大于实施前,理清税费关系对矿山生态补偿至关重要。同时针对山西省在矿山生态补偿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要进一步强化对矿山生态补偿政策研究,建立补偿绩效评价制度,推进市场化补偿,从而提高生态补偿绩效。
李祺彦[8](2021)在《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显得更加重大。作为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内容,生态补偿制度是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是平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重要方式,更是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公平正义问题的有效手段。从广义上根据实现的目标不同,生态补偿有增益型和抑损型两种类型。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是典型的抑损型生态补偿。在资源开发过程中,会产生消极的负面生态效应,忍受环境损害和进行环境保护和修复的行为理应得到补偿,从而弥补资源开发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发展机会的丧失,但是在理论中是否认定矿产资源作为生态补偿的法定类型仍然存在争议。本文认为,矿产资源开发过程同样符合公平正义、协调发展以及权利义务相统一的生态补偿价值取向,矿产资源的耗竭性、不可再生性、损害多样性等特征,合法的开采行为同样会造成矿区个体遭受生态环境损害所产生的物质和精神损害,矿区的发展动力和发展机会受限等问题,矿区企业理应更加合理谨慎开采并且进行必要的生态补偿。从我国现有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实践来看,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中存在法律缺失、方式、补偿主体界定混乱、资金筹集途径单一且资金不足的问题。为使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真正发挥出利益衡量机制作用,应从微观人的利益角度出发,进一步推进生态补偿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进程,合理界定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补偿与受偿主体权利和义务,建立政府+市场的融资机制,丰富企业自身监督和社会监督,构建完善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体系。
任辉[9](2020)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审制度的思考与建议》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科学合理编制和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不断完善编审制度,是矿业权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律与逻辑的客观要求,是支撑我国矿产资源产业发展的有效方法。笔者结合自身多年工作经验,结合参与的300余个各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审工作资料,针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审制度的内涵和特征、主要内容和重点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如何进一步完善编审制度等诸多方面,进行了分析与研究,为今后全面、系统修改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编审制度提出了一些新思想、新观点、新方法,对促进高质量地编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王士亨[10](2020)在《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建设研究》文中指出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需要有科学的制度保障,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在矿产资源制度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是维护相关主体合法权益的基本制度。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始终坚持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的制度模式,这为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不断变化,我国的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在实践运行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对其进行不断的完善,以进一步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我国的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建设应以马克思的所有权理论为基础,立基于资源全民所有的本质,根据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将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的资源利益作为制度建设的根本目的。围绕上述思路,本文对当前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建设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全文共分导论和四个章节。导论部分主要阐释了当前进行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梳理总结了国内外的相关研究动态,说明了论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第一章主要分析了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建设的理论资源,包括马克思的所有权理论、西方产权理论和中国传统的矿业国有制思想。其中马克思的所有权理论是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建设的理论基础,其中对所有权本质的揭示、对其结构体系的全面分析、对国有制的深刻认识,为明确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的建设方向和完善制度体系提供了科学丰富的理论资源。第二章系统梳理了中国共产党对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的理论和实践探索过程,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三个时期,中国共产党在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建设方面的成就和经验教训进行了分析,总结了对当前制度建设的指导意义:即要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坚持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主要任务、坚持通过法治手段推动制度完善并巩固制度建设成果。第三章在明确理论资源、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新时代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建设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理论分析。其中主要包括两大问题:第一是对我国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本质的认识,明确了资源国家所有和全民所有的内在一致性,并从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两个方面提出了落实矿产资源全民所有的具体措施。第二是重点研究了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权能体系的完善问题,一方面分析了影响体系重构的主要因素,包括社会主义公有制、矿产资源属性、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等;另一方面对矿产资源所有权中的使用、收益和管理权能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建立矿产资源资产所有权、从经济和生态两个层面体现矿产资源收益、厘清管理权能的双重性等观点。第四章提出了新时代推进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建设的原则与具体路径。在基本原则方面,应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保障制度建设成效的最大优势,将保障人民福祉、实现资源利益的全民共享作为制度建设的价值目标,将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作为制度建设的主线,将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制度建设的主要方法和保障。在坚持上述原则的基础上,从矿产资源所有权结构体系、行使机制、收益分配三个方面提出具体的制度完善建议。
二、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论文提纲范文)
(2)中国共产党探索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建设的历史进程与基本经验(论文提纲范文)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对矿产资源所有权问题的初步探索 |
(一)确立了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基本纲领 |
(二)进行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丰富实践 |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的形成 |
(一)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的建立 |
(二)矿产资源所有权的运行模式——无偿使用和计划管理 |
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的创新和发展 |
(一)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实现模式的创新——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
(二)矿产资源所有权管理体制的创新——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分离 |
四、中国共产党进行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与启示 |
(一)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的根本立场 |
(二)坚持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主要任务 |
(三)坚持通过法治手段推动制度完善、巩固制度建设成果 |
(3)内蒙古矿产开发中草原资源的法律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概述 |
1.国内有关研究 |
2.国外有关研究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四)相关概念界定 |
1.草原与草原资源 |
2.矿产开发 |
一、内蒙古矿产开发对草原资源的影响 |
(一)内蒙古矿产开发情况概述 |
(二)内蒙古矿产开发对草原资源的不利影响 |
1.对草原生物的影响 |
2.对草原土地的影响 |
3.对草原水资源的影响 |
(三)内蒙古矿产开发对草原资源造成不利影响的原因分析 |
1.自然及技术原因 |
2.法律及政策原因 |
3.监督及管理原因 |
二、我国有关矿产开发与草原资源保护的立法现状 |
(一)国家有关矿产开发与草原资源保护的立法 |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 |
2.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立法 |
(二)地方有关矿产开发与草原资源保护的立法 |
1.内蒙古自治区相关立法 |
2.其他省、直辖市及自治区立法 |
三、域外矿产开发中草原资源保护制度的考察及借鉴 |
(一)域外矿产开发中草原资源保护制度的考察 |
1.美国 |
2.澳大利亚 |
(二)域外矿产开发中草原资源保护制度的借鉴 |
1.适当加大对破坏草原资源行为的惩戒力度 |
2.政府治理责任与企业治理责任并重 |
3.全面建立健全责任追溯机制 |
四、关于内蒙古矿产开发中草原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议 |
(一)内蒙古矿产开发中草原资源保护的立法完善建议 |
1.在环境法中明确规定环境权 |
2.贯彻落实风险预防原则 |
3.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
4.健全草原生态补偿机制 |
(二)内蒙古矿产开发中草原资源保护的其他法律建议 |
1.提升公众参与程度并健全监督机制 |
2.加强草原法制宣传及生态道德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生态类自治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生态类自治权概述 |
(一)生态类自治权的内涵 |
1.概念 |
2.特征 |
(二)生态类自治权的理论基础 |
1.环境权理论 |
2.可持续发展理论 |
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生态类自治权行使的原则 |
(一)自治机关自治权行使的原则 |
1.遵守宪法法律原则 |
2.坚持民主原则 |
3.坚持监督原则 |
(二)生态类自治权行使的原则 |
1.合法性、合理性原则 |
2.及时性、公正性原则 |
3.权责统一原则 |
三、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生态类自治权实施效果及法律依据 |
(一)生态类自治权行使的效果 |
1.资源开发利用趋于理性 |
2.矿产资源开发质量不断提高 |
3.生态环境建设得到明显加强 |
(二)生态类自治权行使的法律依据 |
1.水资源管理自治权的法律依据 |
2.气候资源管理自治权的法律依据 |
3.草场、森林资源管理自治权的法律规定 |
4.矿产资源管理自治权的法律依据 |
5.野生动植物管理自治权的法律依据 |
6.土地资源管理自治权的法律依据 |
四、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生态类自治权行使存在的问题 |
(一)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生态环境立法存在的问题 |
1.自治法规的缺失 |
2.配套法规不完善 |
3.自治立法内容创新不足 |
4.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不完善 |
(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生态类自治权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
1.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体制不完善 |
2.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能力不足 |
3.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不严 |
4.生态环境跨区域执法冲突 |
五、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生态类自治权行使的建议 |
(一)生态环境立法建议 |
1.制定相关自治法规 |
2.制定相应的配套法规 |
3.注重自治立法内容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
4.完善生态补偿制度 |
(二)生态环境执法建议 |
1.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制度 |
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 |
3.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
4.协调生态环境执法的跨区域冲突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俄罗斯北极开发及其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北极地区开发的研究 |
1.2.2 关于俄罗斯北极开发的总体研究 |
1.2.3 关于俄罗斯北极开发具体领域的研究 |
1.3 研究框架与方法 |
1.3.1 研究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相关概念 |
2.1.1 北极地区范围及开发概念 |
2.1.2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范围 |
2.1.3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范畴 |
2.2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增长极理论 |
2.2.2 要素禀赋理论 |
2.2.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历史进程与现实动因 |
3.1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历史沿革 |
3.1.1 探索发现-奠定基础阶段(1917-1990) |
3.1.2 机制重组-机制转型阶段(1991-1999) |
3.1.3 政策酝酿-实际启动阶段(2000-2011) |
3.1.4 政策强化-全面开展阶段(2012-至今) |
3.2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现实动因 |
3.2.1 北极开发的经济利益动因 |
3.2.2 北极开发的社会环境动因 |
3.2.3 北极开发的政治安全动因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俄罗斯北极开发目标与政策 |
4.1 俄罗斯北极开发目标 |
4.1.1 促进俄罗斯北极地区经济增长 |
4.1.2 推动俄罗斯北极地区社会发展 |
4.1.3 保护俄罗斯北极地区生态环境 |
4.1.4 保障俄罗斯北极地区国家安全 |
4.2 俄罗斯北极开发政策 |
4.2.1 北极开发的招商引资政策 |
4.2.2 北极开发的财政税收政策 |
4.2.3 北极开发的社会保障政策 |
4.2.4 北极开发的环境保护政策 |
4.2.5 北极开发的地区安全政策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重点领域及推进措施 |
5.1 挖掘地理禀赋:完善北方海航道运营管理体系 |
5.1.1 构建联邦、区域、公司三级管理架构 |
5.1.2 遵循无害通行和过境通行的法律制度 |
5.1.3 建设“北方海航道”通行的运营模式 |
5.2 利用资源禀赋:加强油气资源开发 |
5.2.1 北极陆上及大陆架的油气资源开发现状 |
5.2.2 俄罗斯北极油气资源的开发模式 |
5.2.3 俄罗斯北极油气资源的开发方向 |
5.3 培育新增长极:建设“北方发展支撑区” |
5.3.1 “支撑区”构想的政策出台 |
5.3.2 基于经济地理方法探究的“支撑区”内项目选择标准 |
5.3.3 “支撑区”的规划:打造北极开发增长极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成效及制约因素 |
6.1 俄罗斯“北方海航道”通行的效果评估 |
6.1.1 “北方海航道”的物流运输成效显着 |
6.1.2 “北方海航道”开发面临的困境 |
6.2 俄罗斯北极地区油气开采的效果评估 |
6.2.1 北极油气资源开发占比逐年提升 |
6.2.2 北极油气资源开发存在的问题 |
6.3 俄罗斯北极“支撑区”建设的效果评估 |
6.3.1 北极“支撑区”建设实施效果尚未明显体现 |
6.3.2 北极“支撑区”建设面临的局限性 |
6.4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制约因素 |
6.4.1 投资环境较差影响北极项目运行潜力 |
6.4.2 劳动力潜力弱难以支撑北极开发力度 |
6.4.3 产业结构严重失衡加大“资源诅咒”风险 |
6.4.4 生态环境脆弱增加可持续发展难度 |
6.4.5 西方国家制裁严重延缓北极开发进程 |
6.4.6 对北极地区爆发冲突的担忧降低合作意愿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中俄北极开发合作 |
7.1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国际化趋势 |
7.1.1 俄罗斯北极开发国际合作的必要性 |
7.1.2 俄罗斯北极开发国际合作的可行性 |
7.2 中俄北极开发的重点合作领域 |
7.2.1 依法并合理利用北极资源的合作 |
7.2.2 建设并开发北极航道通航的合作 |
7.2.3 开拓并实现北极旅游休闲的合作 |
7.2.4 保护北极气候与生态环境的合作 |
7.2.5 积极探索并认识北极科考的合作 |
7.3 中俄北极开发合作的制约因素 |
7.3.1 中俄关于“冰上丝绸之路”概念的分歧 |
7.3.2 航道通行问题制约合作项目的收益 |
7.3.3 积极寻求北极合作的国家间竞争带来的压力 |
7.4 中俄北极开发合作的模式探索 |
7.4.1 本国资金投入与多方资本参与相结合 |
7.4.2 北极项目开发与生态理念相结合 |
7.4.3 选择可行建设项目与模块化架构相结合 |
7.4.4 支撑区建设与中俄“冰上丝绸之路”相结合 |
7.4.5 中俄北极“公域”合作与参与俄罗斯国内建设相结合 |
7.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6)我国矿产资源管理政策范式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理论框架与研究设计 |
(一)理论框架 |
(二)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二、我国矿产资源政策变迁历程 |
(一)规范化管理阶段:1986—1993年 |
(二)市场化管理阶段:1994—2000年 |
(三)集约化管理阶段:2001—2008年 |
(四)战略化管理阶段:2009—2019年 |
三、我国矿产资源管理政策变迁的内在机理 |
(一)执政理念转变是我国政策范式转变的根本因素 |
(二)体制改革是我国政策范式转变的前提 |
四、我国矿产资源政策变迁规律 |
五、结论与展望 |
(7)山西省矿山生态补偿实践及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生态补偿内涵 |
1.2.2 补偿实践 |
1.2.3 补偿标准 |
1.2.4 补偿绩效评价 |
1.2.5 综合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基本结构 |
1.3.1 研究内容 |
1.3.2 基本结构 |
1.4 研究方法 |
1.5 论文可能的创新 |
第2章 矿山生态补偿的相关理论基础 |
2.1 .矿山生态补偿概念 |
2.2 矿山生态补偿经济学理论 |
2.2.1 矿产资源耗竭性理论 |
2.2.2 生态环境价值理论 |
2.2.3 外部性理论 |
2.2.4 区域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5 公共物品理论 |
2.3 矿山生态补偿原则 |
2.3.1 环境责任原则 |
2.3.2 时序性原则 |
2.3.3 新旧分治原则 |
2.4 生态补偿类型 |
2.4.1 资源补偿 |
2.4.2 环境补偿 |
2.4.3 区域补偿 |
2.5 生态补偿模式 |
2.5.1 政府主导的生态补偿 |
2.5.2 市场主导的生态补偿 |
2.5.3 准市场化的生态补偿 |
2.6 补偿绩效评价模型 |
2.7 小结 |
第3章 山西省矿山生态补偿实践 |
3.1 配套政策 |
3.1.1 资源政策 |
3.1.2 环保政策 |
3.1.3 区域发展政策 |
3.2 补偿机制 |
3.2.1 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 |
3.2.2 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 |
3.2.3 完善政府监督惩罚机制 |
3.3 重点工程 |
3.3.1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 |
3.3.2 孝义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 |
3.4 生态补偿评价体系 |
3.5 小结 |
第4章 山西省矿山生态补偿绩效评价及结果分析 |
4.1 矿山生态补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4.2 数据来源及评价方法 |
4.2.1 数据来源 |
4.2.2 熵权TOPSIS法 |
4.3 矿山生态补偿绩效评价 |
4.3.1 指标权重分析 |
4.3.2 绩效评价 |
4.4 小结 |
第5章 推进山西省矿山生态补偿的相关对策建议 |
5.1 强化矿山生态补偿政策研究 |
5.2 建立矿山生态补偿绩效评价制度 |
5.3 推进生态补偿模式市场化 |
5.4 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8)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概述 |
(一)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概念界定 |
1 生态补偿的内涵 |
2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内涵界定 |
(二)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 |
1 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 |
2 环境公平正义理论 |
3 协调发展理论 |
二、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的运行现状及问题分析 |
(一)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总体运行现状 |
1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法律与政策归纳 |
2 以生态恢复建设为主进行生态补偿的实践运行现状 |
3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总体运行问题分析 |
(二)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主体现状 |
1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主体厘清 |
2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主体界定问题分析 |
(三)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资金来源制度运行情况 |
1 资金筹集和运行现状 |
2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资金来源及运行问题分析 |
三、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的完善与制度设计 |
(一)将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纳入专门立法 |
(二)合理确定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 |
(三)构建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多元方式 |
1 政策补偿 |
2 资金补偿与发展机会成本补偿 |
3 生态修复项目补偿 |
(四)健全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资金管理体系 |
1 完善企业生态补偿资金管理 |
2 加大国家纵向资金支持 |
3 引入市场融资机制 |
(五)强化生态补偿运行的监督和监管 |
1 确立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救济途径 |
2 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实施评价制度 |
3 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公众参与制度 |
4 加强各政府主体之间的配合和协作 |
四、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审制度的思考与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1 |
方案编审制度的内涵和特征 1.1 |
方案编审制度的形成与内涵 1.2 |
方案编审制度的分类方法与特征 1.3 |
方案编审制度的变化与发展状况 2 |
方案编审制度的主要内容和重点要求 2.1 |
方案编审制度的主要方法与程序 2.2 |
方案编制制度的主要内容和重点要求 2.3 |
方案审查制度的主要内容与重点要求 2.4 |
新的“三合一”方案与制度编审要求 3 |
方案编审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审制度和体系存在不完善、不合理、不科学之处,其定位、职责与作用需要进一步明确 3.2 |
对方案编审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法律法规不完善,编审的基础工作做的不够扎实 3.3 |
编审方案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发利用设计方案的有效衔接与有机融合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3.4 |
编审中应该针对不同矿种、不同区域、新建或扩建矿山等不同情况制订不同的编审内容和方式方法,区别对待,不能一概而论,对“三合一”方案需要进行合理优化、科学设置 3.5 |
编制内容和审查大纲的具体内容过杂过多,重点不突出,设置不合理,需要与时俱进,不断修改完善 3.6 |
编审方案实施监管制度缺失或软弱无力,约束力与执行力明显不足 4 |
进一步完善方案编审制度的建议 4.1 |
建议对执行了多年的方案编审制度及其配套体系进行深入、系统的分析研究与梳理总结 4.2 |
在今后方案编审制度修改与完善过程中,必须要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自然资源管理体制和矿产资源行业以及与开发利用产业链密切相关的各行业政策管理变化与改革的要求 4.3 |
方案编审需要严格遵循地质规律、经济规律、生态环境规律等基本规律与逻辑;完善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三合一”编审方案的制度体系 4.4 |
完善以编审制度为核心内容之一的矿业权管理办法,发挥在开发利用全产业链各环节中的不同功能作用 4.5进一步增强矿山企业或矿业权人、编审单位及矿业产业链各相关单位对编审方案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编审方案的科学性、专业性、实用性、高效性 4.6 |
加强约束力和执行力,建议增强编审方案的权威性、严肃性 |
(10)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动态 |
(二)国外研究状况 |
(三)研究现状评述 |
三、研究方案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建设的理论资源 |
1.1 马克思的所有权理论 |
1.1.1 马克思的所有权本质理论 |
1.1.2 马克思的所有权发展理论 |
1.1.3 马克思的所有权结构理论 |
1.1.4 马克思恩格斯的国有制理论 |
1.2 西方产权理论 |
1.2.1 产权的本质 |
1.2.2 产权的价值 |
1.2.3 国家和产权的关系 |
1.2.4 马克思所有权理论和西方产权理论的比较 |
1.3 中国传统的矿业国有制思想 |
1.3.1 “官山海”思想 |
1.3.2 矿业公私兼营思想 |
1.3.3 清代的矿业开发管理思想 |
1.3.4 “节制资本”思想 |
1.3.5 中国传统矿业国有制思想的启示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对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建设的探索 |
2.1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对矿产资源所有权问题的初步探索 |
2.1.1 确立了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基本纲领 |
2.1.2 进行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实践探索 |
2.2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的形成 |
2.2.1 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的建立 |
2.2.2 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的运行模式——无偿使用和计划管理 |
2.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的创新和发展 |
2.3.1 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实现模式的创新——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
2.3.2 矿产资源所有权管理体制的创新——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分离 |
2.4 中国共产党进行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 |
2.4.1 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的根本立场 |
2.4.2 坚持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主要任务 |
2.4.3 坚持通过法治手段推动制度完善、巩固制度建设成果 |
第三章 新时代推进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建设的理论思考 |
3.1 我国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本质 |
3.1.1 我国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和全民所有的内在一致性 |
3.1.1.1 我国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本质是全民所有 |
3.1.1.2 我国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是全民所有的表现形式 |
3.1.2 实现矿产资源全民所有的保障措施 |
3.1.2.1 社会主义民主是实现矿产资源全民性的基本保障 |
3.1.2.2 社会主义法治与矿产资源全民所有的实现 |
3.2 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权能体系的重构 |
3.2.1 影响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权能体系重构的主要因素 |
3.2.1.1 社会主义公有制对矿产资源所有权权能的决定作用 |
3.2.1.2 矿产资源属性对矿产资源所有权权能的影响 |
3.2.1.3 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对矿产资源所有权权能的影响 |
3.2.2 对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权能体系的重新认识 |
3.2.2.1 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中使用权能的重新诠释与矿产资源资产所有权的构建 |
3.2.2.2 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中收益权能的落实与拓展 |
3.2.2.3 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中管理权能的双重性及其主要内容 |
第四章 新时代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建设的原则与路径 |
4.1 制度建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4.1.1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建设的根本保证 |
4.1.2 坚持人民利益为中心的价值导向 |
4.1.3 坚持政府和市场的辩证统一 |
4.1.4 坚持将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制度建设的主要方法和有力保障 |
4.2 制度建设应完善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的结构体系 |
4.2.1 矿产资源资产所有权与开采许可权的分设 |
4.2.1.1 矿产资源资产所有权的设立及运行 |
4.2.1.2 矿产资源开采许可权的独立 |
4.2.2 矿产资源资产所有权与开采许可权的配合 |
4.2.2.1 设立矿产资源资产所有权出让制度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内在要求 |
4.2.2.2 建立矿产资源开采许可制度是对资源市场配置的必要补充 |
4.3 制度建设应优化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的行使机制 |
4.3.1 建立独立的矿产资源所有权代表机构 |
4.3.2 理顺矿产资源所有权行使中的央地关系 |
4.3.3 加强对矿产资源所有权行使的监督保障 |
4.3.3.1 落实全民的主体地位 |
4.3.3.2 强化司法的保障作用 |
4.4 制度建设应实现我国矿产资源收益的合理分配 |
4.4.1 矿产资源所有权收益实现形式的规范与完善 |
4.4.2 完善矿产资源收益分配机制实现各方主体利益的平衡 |
4.4.2.1 理顺中央与地方的矿产资源收益分配关系 |
4.4.2.2 合理确定企业在矿产资源收益分配中的地位 |
4.4.2.3 完善资源所在地居民的利益保障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四、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论文参考文献)
- [1]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十四五”规划的通知[J].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21(20)
- [2]中国共产党探索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建设的历史进程与基本经验[J]. 王士亨. 经济问题, 2021(07)
- [3]内蒙古矿产开发中草原资源的法律保护研究[D]. 王权. 内蒙古大学, 2021(12)
- [4]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生态类自治权研究[D]. 沙如拉. 内蒙古大学, 2021(12)
- [5]俄罗斯北极开发及其效应研究[D]. 徐曼. 吉林大学, 2021(01)
- [6]我国矿产资源管理政策范式变迁研究[J]. 彭忠益,高峰.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21(02)
- [7]山西省矿山生态补偿实践及评价研究[D]. 白亚妮. 山西财经大学, 2021(09)
- [8]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研究[D]. 李祺彦. 天津师范大学, 2021(11)
- [9]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审制度的思考与建议[J]. 任辉. 中国煤炭地质, 2020(12)
- [10]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建设研究[D]. 王士亨. 山西大学, 2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