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日、欧风险投资模式比较与借鉴(论文文献综述)
曹文婷[1](2021)在《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价值的影响及溢出效应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期,为了深化改革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和推动创新创业的发展。在政策驱动下风险投资业获得较大的鼓舞,资本市场建设也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风险投资金额为7630.94亿元,风险投资案例数为8234起。我国已发展成为全球第二大风险投资市场。在资本市场建设方面,我国不断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格局,提升新三板、设立科创板、完善创业板。其中,提升新三板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推进“双创战略”实施有更为直接和深远的影响。因为,新三板是专门服务于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孵化平台。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是真正的中小微企业,它们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达不到上市条件,但自身又具有融资需求和发展愿望。这部分企业的数量较大,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数量最多的时候为2017年末达到11630家。本文认为风险投资和新三板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它们都属于“双创战略”框架中的重要支撑内容。它们具备共同的政策目标,即促进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的发展。然而,学界对“风险投资和新三板”主题并未积累较多的研究成果。前期学者较多地关注风险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而对风险投资与场外市场企业的探讨较少。前期学者较多的关注风险投资对微观企业的影响结果,而忽略风险投资的影响机制和宏观溢出效果。针对以上现实背景和研究不足,本文以场外市场新三板为研究对象,从微观层面探讨风险投资对被投企业价值的影响和作用机制。考虑到风险投资的作用不只局限于受资企业,它可能对整个产业或区域都产生外部效应。因此,从宏观层面探讨风险投资的溢出效应和溢出机制。通过理论和实证研究获得政策启示,为充分发挥风险投资的作用机制和充分释放风险投资的溢出效应提供有益的借鉴。随着国际经济环境持续恶化,全球疫情尚未得到缓解,我国经济进入中低速增长的常态化时期。中国要实现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于创新创业能否在更大范围普及和更高层次推进。而创新创业的主体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发展不仅需要资本,还需要一个健康的资本市场平台作为纽带将资本与中小企业的发展连接起来。毋庸置疑,新三板便是这个重要的连接纽带。因此,以中小企业为切入点,探讨风险投资对新三板的影响及溢出效应问题,在理论与实践层面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重点探讨了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价值的影响及溢出效应问题。综合运用实证研究法、数理模型法、理论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多种方法系统全面地探讨了该主题。全文的逻辑思路为“提出问题→研究综述→理论基础+现实基础→理论分析+机制分析→实证检验→结论”。就具体章节而言,本文包括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提出问题”共分4个章。其中,第1章介绍了本研究的背景与研究设计;第2章梳理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第3章对本研究涉及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并梳理相关理论;第4章描述了中国风险投资与新三板市场的历史现状及关系问题。第二部分“分析问题”是本文的核心,包括3个章。其中,第5章为风险投资影响新三板企业价值及溢出效应的理论分析与机制探析;第6章从微观视角实证分析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价值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第7章从宏观视角验证了风险投资作用于新三板市场的溢出机制和溢出效应。根据前两部分研究,第三部分重在“解决问题”。第8章总结研究结论,并引申出相应的政策启示和提出研究展望。通过研究获得以下几点结论:(1)机制分析表明(1)风险投资通过治理作用机制、认证作用机制、支持作用机制对被投新三板企业发挥积极作用。风险投资作用机制有效运作需具备一定的条件,具体为创业企业有信任风险投资的企业文化,风险投资人的声誉资本昂贵且失难复得,风险投资和创业企业能建立建设性的互动关系。(2)风险资本投于新三板企业通过资源配置机制、竞争合作机制、协作链接机制发挥溢出效应。其中,竞争合作机制促进产业结构高度化发展,协作链接机制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发展。当前阶段,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的投入金额较小。因此,风险投资通过协作链接机制发挥溢出效应的效果可能会被削弱。风险投资溢出机制有效运作也需具备一定的条件,具体为政府有适当的引导政策,市场环境存在适度的竞争,中小微企业具备吸收能力,资本市场体系健全完善。(2)微观层面实证结果表明(1)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价值的提升具有显着的正向作用,且这种正向作用并非风险投资自选择效应的结果。(2)风险投资通过改善新三板企业的公司治理状况、股票流动性、外部融资能力实现公司价值增值,即在风险投资影响新三板企业价值增值的过程中存在治理作用、认证作用和支持作用的中介效应。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三个中介效应中,股票流动性(认证作用)表现出完全中介效应,说明信息效率的改善在风险投资影响新三板企业价值增值的过程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功能。(3)进一步,还发现风险资本投资于不同特征的企业对价值增值的影响存在差异。新三板挂牌企业在收入增长能力、无形资产占比、治理规范性、股票流动性、股权融资方面的异质性对风险投资的增值作用有正向影响。而企业规模、债权融资方面的异质性对风险投资的增值作用有负向影响。(3)宏观层面实证结果表明(1)风险投资通过微观企业主体将影响放大到宏观层面而产生溢出效应。即风险投资→新三板企业价值→产业结构高度化的路径是存在的(竞争合作机制存在)。风险投资→新三板企业价值→产业结构合理化的路径也是存在的(协作链接机制存在)。(2)风险投资作用于新三板市场对产业结构高度化的溢出效应显着,对产业结构合理化的溢出效应不显着。(3)考虑空间因素也获得相同的结论。新三板市场的风险资本对产业结构高度化有显着的空间溢出效应,且空间溢出效应超过了直接效应。风险投资对产业结构合理化的空间溢出效应不显着。(4)以上结论说明风险投资对新三板市场的支持,确实促进了创新型、创业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创新主导产业的演变,有产业结构高度化的溢出效应。但对产业整合方面的作用并没有体现出来。这是因为风险投资对新三板市场的投入金额较小。新三板市场流动性不足,价格发现功能受限,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企业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的实现。因此,风险投资较难引导产业进行整合、关联、聚集,即现阶段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的支持较难发挥产业结构合理化的溢出效应。鉴于此,应进一步培育和规范风险投资事业及新三板市场,形成规模的同时要具备质量,使风险投资支持新三板企业的同时,不仅更好地发挥产业结构高度化的溢出效应,还能将产业结构合理化的溢出效应释放出来。使风险投资更好地帮助中小企业成长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基于以上结论获得如下政策启示:(1)积极发展风险投资,促进其对新三板企业的支持,以充分发挥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的价值增值作用和产业结构优化溢出效应。(2)风险投资机构要提升专业运作水平,积极参与被投新三板企业的监督与管理。新三板企业要摒弃只想获得资金支持,不愿接受风险投资人管理的家族企业文化观念。(3)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拓宽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加快推进资本市场改革,优化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4)提高企业吸收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完善市场竞争机制。新三板企业要注重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及长期竞争力的培养。(5)改善新三板市场流动性,提升企业价值及促进资源整合,进一步促进风险投资产业结构合理化溢出效应的发挥。本文可能的创新点在于:(1)拓展了风险投资领域的研究边界。首先,以往学者大多以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进行研究。本文以场外市场新三板挂牌企业为研究对象进行研究。其次,现有研究成果大多关注风险资本的异质性给企业带来的影响。本文则探讨了新三板挂牌企业异质性对风险投资作用效果的影响。此外,风险投资的影响可能不局限于接受投资的公司,基于风险资本对新三板企业的投资,进一步探讨风险投资的溢出效应问题,并尝试性地分析空间溢出效应。补充和拓展风险投资领域的研究成果。(2)丰富了风险投资对中小企业作用机制的研究成果。目前尚未有学者从中介效应模型角度探讨风险投资影响企业价值的内在机制和作用路径,本文把治理作用、认证作用、支持作用同时纳入一个分析框架中,从定量角度解释风险投资对企业价值影响的作用机制。同时基于新三板市场的独特情景,分析了风险投资作用机制有效运作的条件。更客观地评价风险投资的作用,丰富了相关研究成果。(3)揭示了风险投资溢出机制的工作原理。溢出机制好似一个“黑箱”,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是驱动风险投资溢出效应的力量或规则。现有研究成果对风险投资溢出机制的探讨较少。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是组成产业的细胞。从企业角度切入,探讨风险投资产业结构优化溢出效应的溢出机制。并借鉴经典生物数学Lotka-Volterra模型对风险投资的溢出机制进行刻画。这种尝试性的探索丰富了溢出效应的研究成果。
李超[2](2020)在《制药产业国际竞争力关键因素与形成机理研究 ——基于美日欧制药产业的实证分析》文中提出制药产业是当今世界上发展速度最快的高新技术产业,同时医药市场是典型的寡头垄断市场。而我国无论在企业规模、产品结构、经济效益、研发能力等方面都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如何弥补这种差距,我国制药产业的未来应该走哪条发展之路,成为了诸多专家学者研究的重点。本研究之所以以美国、日本和欧洲国家作为研究对象,是因为美国和欧洲是现代生物制药产业的奠基者和领跑者,是传统的制药强国,而日本则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大力发展制药产业,逐渐形成了极具本国特色的产业环境和国家竞争力。美国、日本和多数欧洲国家能够形成尖端制药领域的领头地位,其关键影响因素及其国家竞争优势的形成机理,不仅有助于规划我国制药产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路径,更有助于我国在借鉴各国经验的基础上,形成自身制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特别是在新冠疫情防控中起到重要作用的传统中医药。因此,本研究对我国制药产业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本研究以国家竞争优势理论和比较优势理论等理论作为基础,从宏观视角分析制药产业发展现状和发展环境,总结主要影响因素、归纳产业特征,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能够体现制药产业内外表征的综合评价体系,探究各国制药产业国际竞争力在各个方面的比较优势,为探究关键竞争要素提供方向性指导;随后采用个体固定效用模型对各国头部制药企业进行实证分析,探究企业层面产业规模和产业质量指标下的竞争因素的作用;再使用聚类分析和对应分析的方法,对各国产业结构进行解析,分析了各国制药企业分布的结构性差异;基于上述的研究过程,本研究分析了企业层面影响因素反映在产业层面的作用,确定了11个制药产业关键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推导出制药产业国际竞争力的作用机理和形成逻辑,并分析了各国竞争力形成的差异性;以此为基础,结合中国制药产业自身的发展状况和产业特质,揭示了中国制药产业竞争力的形成路径,提出了中国制药产业未来发展战略。从产业层面来讲,本研究从实证结果推理出各个显着的影响因素与产业各方面的竞争力、以及产业竞争力之间存在复杂的单向或双向关系,这使得他们之间形成了精妙的循环。本研究注意到,某一些因素是可以通过“主动”改变或刺激来提高,如研发投入强度、员工数量、研发投入,进而启动整个相互作用的循环。因此,一般来说,在具备一定产业基础的国家和地区,要形成其制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可以通过鼓励企业提高研发投入和研发投入强度提升创新力度,扩大员工数量提升规模,从内部形成正向循环,也需要鼓励科学研究、完善金融制度和企业融资融券环境、制定合适恰当的医疗保险制度和国家医疗卫生支出预算,完善产业的支撑环境。基于对中国制药产业竞争力形成路径的分析,本研究从美国、日本和欧洲国家产业发展的经验以及中国制药产业的实际状况出发,本研究提出了中国制药产业发展的六大战略方向,学习日本鼓励对仿创药的研发;并且,如果能以现代医学的科学方式去解构中医丰富的内涵和外延,持续推进中药标准化、国际化进程,中国制药产业必将在世界独树一帜。
陶银海[3](2019)在《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支持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今世界能源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发展新能源产业既是世界能源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也是我国全面深化能源领域改革,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近十年以来,我国新能源产业取得超常规速度的发展主要得益于财政补贴的强力支持。然而,随着我国新能源产业总体进入发展壮大阶段,政府扶植政策造成的财政负担沉重、补贴效果降低、融资力度不足等问题也随之而来,仅仅依靠政府财政补助和企业自身财力支持已经不能满足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需求。在这样的背景下,深化新能源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确立能源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以资本市场为主导的多渠道金融体系的融资作用以及与产业政策的协同作用,是破解当前新能源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核心所在,亦是促进新能源产业由政府主导型融资机制向市场主导型融资机制逐渐转变的诉求所在。尽管国家已经开始重视资本市场在新能源产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但由于当前我国资本市场本身并不健全和完善,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支持机制尚未取得很满意的成效,从而导致新能源企业普遍受制于较为严峻的融资约束问题。本文基于经典产业生命周期理论和产业结构演变的一般规律,推演并绘制出了新能源产业的产业生命周期曲线和成本曲线图,同时还基于产业优化选择过程的演进象限图,进一步推演并绘制出新能源产业的业态演进象限图。借助新能源产业的产业生命周期曲线、成本曲线图以及新能源产业的业态演进象限图,深入分析了新能源产业业态演进过程中各阶段资本嵌入以及可能存在的空间溢出效应,并总结提炼出新能源产业发展不同阶段的投融资特征与经营状况,从而提出了“一种可能包含空间溢出效应的非对称‘一轴两制’式资本市场支持机制”。在此之后,本文基于传统的计量分析和新近流行的空间计量分析等研究方法,结合2009-2017年中国162个新能源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考察了中国资本市场与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关系,以期阐释中国资本市场对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支持效应。最终形成的主要研究结论有以下几点:第一,新能源产业不同于传统产业和一般高新技术新兴产业,新能源产业对于资本需求的门槛更高,所需的资金数量更大,投资周期更长,投资风险极高,而且对于资本的需求贯穿于整个产业生命周期,这就导致新能源产业发展周期的各阶段资本嵌入方式和资金来源差异化明显,需要差异化的资本市场支持模式和手段来与之相匹配。然而当前我国以信贷市场为主导的间接融资体系对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非常有限,尚未形成一套基于新能源产业生命周期和产业发展特征的,有效服务于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服务于中小高新技术初创企业的现代资本市场支持体系。第二,我国目前以信贷市场为主导的间接融资体系非常不完善,基于传统的计量分析和新近流行的空间计量分析等研究方法的实证结果进一步验证了这一点:在传统的计量模型分析和选择净资产收益率作为被解释变量来考察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与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关系时,银行信用融资对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产生了负向影响效应,但不显着;债券融资对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产生了正向影响,但也不显着;股权融资对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则产生了显着的负向影响效应。在传统的计量模型分析和选择总资产收益率作为被解释变量来考察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与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关系时,银行信用融资、债券融资均对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产生了正向影响效应,且均不显着;股权融资却对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则产生了显着的负向影响效应。第三,从全局Moran指数的计算结果来看,162个新能源上市公司之间的空间溢出效应在2010-2012年以及2015年为正,而在2009年、2013年、2014年以及2016-2017年均为负,这意味着新能源上市公司之间可能存在空间溢出效应,但这种效应并不十分稳定;局部Moran指数图也证实了这一结论,大部分年限大部分新能源上市公司之间的局部空间溢出效应为0,但也有少部分年限和少部分新能源上市公司间存在空间溢出效应,不过这种空间溢出效应有正有负。第四,在选择净资产收益率作为被解释变量且采用空间自回归模型、空间杜宾模型和空间误差模型等3种经典的空间计量模型时,银行信用融资对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产生了负向影响效应,但不显着;债券融资对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产生了正向影响效应,且也不显着;股权融资对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产生了显着的负向影响。总的来说,基于传统计量模型分析和空间计量模型的分析结果,中国资本市场对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实证研究与理论预期相去甚远,中国资本市场尚未能对新能源产业发展产生明显的促进和支持作用,还需要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采取积极的主动的资本市场支持政策或者措施,来促进中国新能源产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张金艳[4](2019)在《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作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生要素,技术创新不仅是现代生产力的重要表现,更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引发产业革命的重要内核,在新技术革命时期,尤其如此。虽然技术创新的主要参与和推动力量是企业等市场主体,但创新的持续推进离不开必要的国家干预。历次工业革命无不彰显国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干预色彩,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实则以科技创新为内核的核心竞争力之争。2018年备受关注的中美经贸摩擦不仅仅是单纯的国际经贸摩擦,更是两国之间创新能力的博弈;不仅是技术之战,更是法律之战。迈克尔·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亦表明,在创新驱动经济发展阶段,企业技术创新和政府作用都是构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引领经济发展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创新与有力保障。创新必需的良好法治、竞争、文化等营商环境的营造不仅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重要目的,更是其干预的重要表现。经济法作为促进和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之法,对经济运行的介入和调节使命决定了其内含的国家干预本质。在众多法律制度领域,经济法在有效链接政府与市场、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中的重要规范与保障作用无可取代。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既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谦抑性干预,又是以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适度干预。经济法既能对技术创新行必要的促进、激励与保障作用,又能以其特有的规制功能引领技术创新朝向合理化方向发展,通过激励与规制双重维度的作用发挥,彰显其在创新驱动发展时期经济发展促进法的本质。本文立足于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时代背景和我国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基于技术创新的生产力本质和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经济职能,在经济法视域下考察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意图在经济法国家干预理念与制度保障下,正确界定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最优体制保障、最佳界限厘定等,在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充分彰显经济法在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制度作为。这既是对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必然因应,亦是经济法自身制度创新的应有之义。本文共有五章,沿着基础理论——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研究与论证逻辑进行展开。具体如下:第一章为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该章试图建构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与视域勾连。第一节首先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基本内涵展开,界定了本文研究范畴下的主要概念。本文的技术创新是以企业为主体、涵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运营全链条的完整经济行为,国家对其干预建立在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防范技术风险等基础之上。文中的国家干预并非广泛意义的国家干预,而是以政府等经济管理主体为主的政府干预行为,与政府干预具有概念统一性。这里的概念解读与限定意在与经济法视域下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基本研究语境与范畴保持一致。接着梳理了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回顾比较了不同阶段技术创新理论中相应国家干预元素的变迁,试图解构论文中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由来及演进。第二节重点梳理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不同理论分支,为论文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奠定直接理论基础。本节对相关理论的梳理与介绍主要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不同维度进行分类,首先从激励、引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和市场创造理论。根据传统的国家干预理论,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主要源于该领域市场失灵的存在。技术创新因其明显的知识外溢性、高风险性等特征使其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失灵的特点与表现,决定了不同的国家干预需求。在对技术创新领域传统市场失灵理论梳理与阐述的基础上,论文接着对近年来西方非主流经济学关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市场创造理论”进行了介评与分析,意在拓宽本文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理论支撑。市场创造理论对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国家干预解读超出了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的诱因与范畴,将国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应超强规划与干预解读为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之外的市场创造的内容。这也是近年来在非主流经济学领域备受关注的全新观点,其在技术创新领域“企业家型国家”的角色定位的确反映了现代国家在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无论该理论是否超越了传统意义上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其对印证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不可或缺都有所裨益。其次从防范技术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风险社会理论和负责任创新理论,意在从规制与约束技术创新负面效应的角度,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另一维度寻找理论支撑。现代社会充满了风险,其中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迅速发展带来的风险更加难以预估。技术创新作为一把双刃剑,其在具有促进经济发展典型正外部性的同时,亦会因技术成果的滥用带来诸如环境污染、经济秩序失范、危及经济安全等负外部性,甚至会挑战道德、伦理与法律等。国家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对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进行预防与消弭,敦促技术创新主体进行负责任创新。而无论是风险社会理论还是负责任创新理论,其实都暗含了必要的国家干预需求。而其中不当的国家干预与规制本身又可能成为新的风险源泉,因此必须将这种国家干预纳入法制的框架,以避免其干预在消弭市场失灵的同时,产生新的干预失败问题。这种需求就与经济法本身的国家干预本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因此,论文最后介绍了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为本文经济法语境下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建立自然的理论衔接。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本国经济运行之法,本身就具有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进行双重矫治与匡正的内在功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自然与经济法的国家干预理论具有天然契合性。论文分别从国内外经济法概念与代表性经济法国家干预理论的视角诠释该理论的主要内容。以上相关理论建立了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完整理论架构,也奠定了全文研究与论证的维度与基调。第三节针对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重点着墨,亦是本文论证的重要铺垫,主要在于解决从经济法视域下审视与论证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必要性。技术创新会影响制度创新,推动其不断发展完善;而制度创新又进一步保障与规范技术创新。论文主要基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协调互动关系,为接下来论证技术创新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奠定基础。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革命直接推动经济法的发展,同时经济法的基本特征、功能及回应性品格也决定其回应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必然性。经济法不仅要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不断回应与调适、完善自身,更应以其必要的创新与发展,保障技术创新在安全、有效的制度环境中运行。论文主要从经济法的经济性和现代性特征、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以及经济法之风险防范与规制法功能等三个方面论证经济法与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之间的必然回应关系。以上对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之间关系的论证再次夯实本文研究的范畴与语境。第二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该部分是论文研究的实证逻辑起点,目的在于通过对我国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现状的分析,探寻其中存在的问题及瓶颈。第一节主要论述了我国技术创新体制发展的不同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及存在的问题。经过多年科技体制改革与发展,我国技术创新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正在逐步跨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是仍然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机制体制尚需完善、自主核心技术依然缺乏、距离创新型国家标准还有差距等,这些均制约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同时也对相应国家干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节重点论述了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第一个维度展开。本节首先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促进技术创新几乎是所有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首要目的,也是国家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基本体现,主要在于通过克服技术创新过程各环节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更好激励和促进技术创新与发展。在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发、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扩散以及市场进入等不同阶段,存在的市场失灵及相应国家干预需求是不同的,因此国家介入的程度与手段也应有所区别。经济法作为规范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理应通过其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规范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过程中发挥其重要保障作用。论文接着阐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主要梳理了我国不同时期的科技创新政策与产业政策。此处的国家干预政策主要表现为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等顶层制度设计,也属于广义上的经济法律规范范畴。在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主要举措方面,论文分别从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的营商环境优化,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主导或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等实践层面展开,意在说明及国家在技术创新领域的积极作为。最后重点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具体经济法律制度的现状。首先梳理了激励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的专门法律制度安排与相关经济立法。在专门法律制度安排领域,本文主要列举了与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相关的具体法律,重点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新修订部分的“市场导向”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在相关经济法律制度部分,本文重点围绕激励技术创新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安排和维护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安排两个维度进行列举与介绍。前者主要体现为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关法律规范,后者则主要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规制法律规范,主要在于呈现经济法在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制度保障现状和基本样貌。第三节重点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技术风险防范维度呈现我国经济法在防范技术风险领域的立法及制度现状。首先是对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论文从技术风险的定义出发,介绍了技术风险的不同成因、危害与不同分类。本文的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技术应用过程中结合经济、政治等社会因素产生的外部风险或负外部性,并非指技术研发过程中因其不确定性产生的内部风险,该风险类型是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过程中着力规避的对象。接着再次重申经济法对其进行规制的正当性。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目前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政策及立法体现。由于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政策在所有技术创新政策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技术风险防范的政策内容异常薄弱,因此本部分与相关经济立法一并阐述与呈现。第三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亦是本文的问题提出部分。该部分共分为三节,每一节呈现一个较为突出的困境或问题,为下文的针对性对策解决提供论证的对应框架。第一节从目前科技创新体制角度论述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困境。重点围绕现行体制下的主体同构与政策协调问题展开。体制是否顺畅直接关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效果,现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众多之累、协调沟通之困及政策弥合之惑均是制约干预效果与成本的重要因素,也是文章着力研究、探讨与试图解决的重要问题,意在通过干预体制优化下主体的同构、政策的弥合等为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扫清主体不统一与干预效果掣肘之困。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不仅是创新驱动发展之基本要义,更是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进行勾连的重要背景。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科技、经济等不同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甚至是深度融合必要且迫切。现有体制下,与技术创新相关的国家干预主体涵盖了科技、经济等众多管理部门,看似国家对技术创新支持与鼓励的全面覆盖,但也会呈现出干预主体繁多、机构烦冗的困扰。在国家一贯主张并力促科技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背景下,当前科技与经济管理平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沟通、协调之困无疑会阻碍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步伐,这也是导致我国长期以来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重要原因。文章从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提出及必要性入手,分析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政策联动之困。第二节重点探讨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厘定之困。国家干预界限或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研究中历久弥新的话题,由于二者之间的界限始终难以准确界定,因此在技术创新领域依然具有探讨与研究的必要。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方面,依然因干预越位、缺位并存对干预适度的把握造成困扰。在防范技术风险的相关干预领域,也存在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平衡难题。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国家干预越位或缺位其实就是干预失灵的问题,对其进行充分预警有利于尽可能减少干预失败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尤其在促进技术创新的举国体制下,过度的产业政策激励未必产生应有的效果。本节最后一部分以光伏和新能源领域的产业政策实施为例,探讨了目前对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不足之困,为下文进一步思考相应的经济法矫治对策进行铺垫。第三节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本节是在第二章经济法制度现状基础上,进一步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探讨经济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目前虽然有关于促进和规制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但是相关制度还很不完善,防范技术风险、新兴产业规制等领域亟需补缺。第四章为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本文重点选择美国和日本两个典型创新型国家作为蓝本,通过对两国不同科技经济发展和国家干预传统下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及其立法的介绍评价,为我国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体制保障、界限厘定及经济法律制度完善提供启示与借鉴。论文前两节分别围绕美国和日本的技术创新及国家干预进行介评,分别梳理了两国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国家干预及立法。美国虽然历来具有市场自由主义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具有天然的排斥和反感,但是美国崛起与创新之路却始终伴随国家干预的影子,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的“企业家型国家”角色更为彰显,不同时期的科技政策与立法一直是其国家干预的体现和保障。美国自工业革命以来就是在政府与市场协同共进下依靠技术创新的力量逐步实现其经济的迅速崛起。日本虽然也属于资本主义创新型国家,并且和美国一样经历了早期经济复苏与发展过程中市场换技术的阶段,但是日本的引进、消化、吸收到自主创新之路却与较强的国家干预紧密相随,其一路发展过来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国家干预传统与我国比较相似。日本这种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广泛存在的产业政策对我国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经济改革与发展更加具有启示与借鉴意义。第三节重点总结美国、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对我国的启示。首先,无论是倾向于市场自由的美国还是重产业政策的日本,在以技术创新为内核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均离不开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而科学完善的科技创新体制是其创新成功的重要保证。其次,美国和日本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国家干预是以充分尊重市场为前提的适度干预,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相得益彰、游刃有余,所有相关干预手段和措施均是基于市场失灵修复或必要领域的市场塑造和引领。美国和日本均重视对政府干预失败的预警,为尽量减少政府失灵,美国一直秉承市场优先、经济自由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保持一定的忌惮和谨慎;日本为汲取创新领域相关产业政策的失败,也在不断调整干预力度与模式。再次,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两国实现技术腾飞与经济跨越的重要保障。两国不仅高度重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还注重对技术创新与发展过程中相应经济风险防范的立法规制,以保障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尽量降低野蛮技术创新带来的经济、道德、伦理风险与秩序失范。这些均对我国相应国家干预提供了有益启示与借鉴。第五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本章为论文的对策篇,亦是论文着力追求的创新之处,论文针对前文提及的问题,在进行域外借鉴的基础上逐一进行完善。第一节为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前文提及的第一个突出问题相对应。论文认为,解决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体制之困的关键是应积极探索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通过进一步优化、整合科技与经济管理部门,使其具备从技术研发到投入市场、转化为产业的全链条技术创新管理与干预能力,避免因现行科技、经济管理体制相对分立下出现的干预低效问题。论文首先提出了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探索,介绍了大部制改革的含义及我国历次改革的概况,指出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现实需求和地方科技与经济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探索等改革的内在动力和改革的基础,同时分析了改革面临的困境,进而提出了深度推进的具体措施等。由于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并非一蹴而就,在现行体制下关键是解决好现有干预主体以及相关干预政策之间的协调与联动问题,论文针对以上问题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在现行体制下,尽量加强相关干预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降低干预的沟通成本问题;加强政策实施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减少政策实施中的掣肘与低效问题。第二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分别从应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等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内容为对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的客观审视。文章主要从坚守市场失灵弥补之边界,正视引领、塑造市场的超强干预之边界和探索技术风险防范之边界三方面展开。首先,技术创新是以企业等市场主体为主的自发行为,动力主要源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实现的需要,放松管制、减少干预是技术创新所需的最佳外部环境。产业革命与转型是技术创新的最终归宿,只有尊重市场规律的谦抑干预、适度干预,才能真正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其次,国家在基础研究和重大技术、关键技术创新领域的超强引领与干预必不可少,意在发挥其“企业家型国家”角色,这也和我国建构型、过渡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相契合。再次,在抑制、消弭、防范技术创新风险和保障经济安全领域,国家亦负有重要的干预责任,文章强调了对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强化与重视,不仅与前文的风险社会及负责任创新理论因应,又与文章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经济法律制度设计进行呼应。第二部分为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首先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基本互动规则,接着阐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适度原则,该部分主要结合经济法国家适度干预原则进行论证。适度干预或需要干预其实是对国家干预界限的一种笼统却又相对灵活的表达,适度其实就是为了避免干预的越位或缺位问题。政府失灵的存在更需要国家在干预经济运行中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以需要国家干预作为介入经济运行的边界标准。引领、主导型超强干预抑或以尊重市场为前提的谦抑、必要干预均以正确发挥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己任。本部分对适度干预的必要性、判定原则、判定标准及适度把握等进行了阐述。国家干预的界限与限度掌握不好,极易产生国家干预失败。第三部分重点论述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及矫治。首先论述了国家干预失败的含义、原因及表现。在对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失灵进行界定与论述的基础上结合技术创新领域对其表现进行阐述。国家干预失灵或政府失灵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不可回避但却难以有效解决与矫治的问题,技术创新领域亦是如此。本节最后一部分提出了相应的矫治方案。首先论述了公共选择学派关于政府失灵的一般矫治手段。但是无论是改革宪政、财政立宪还是引入公共部门的竞争与激励机制均非经济法视域下能够解决的问题。文章接着从立法、执法、司法及社会监督等方面简要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失败的综合矫治对策。经济法视域下的矫治与匡正主要借助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建构与完善,将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行为纳入经济法律制度框架本身即是一种矫治,也是经济法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矫治功能的重要体现。因此,文中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的经济法矫治其实就是通过相应的经济法律制度设计将其干预行为纳入法制的框架,也为文章最后一节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埋下伏笔。第三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呼应论文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主要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制度完善问题。本节共有三部分内容,首先结合目前技术创新国家干预领域的政策与法律现状、困境,进一步强调了加强经济法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其实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既是广义的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其干预行为的一种规范与保障。接着呼应全文关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基本维度,分别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展开对经济法律制度完善与创新的论述。前者主要论述了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等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更好发挥经济法在弥补市场失灵,促进、激励创新方面的作用;后者则从防范新技术发展下共享经济、金融科技、人工智能产业、基因技术应用等新业态、新经济相应风险维度,通过相应市场监管或规制法律制度的创新或完善,发挥经济法通过必要的国家干预以防范相应经济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作用。其中贯穿了国家干预过程中对鼓励创新与必要监管、创新主体私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兼顾、创新自由与国家安全等兼顾的综合平衡与考量,亦对新技术革命时期政府、市场与社会等多元共治下的国家干预定位进行思考。结论部分再次重申关注与研究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重要性,并对未尽研究进行展望。要充分发挥经济法在促进、鼓励技术创新与有效防范、规制相应技术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合理厘定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正确把握干预的限度,对干预失灵进行充分预警并进行相应的矫治,同时还应关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主体同构问题。只有遵循制度创新保障和决定技术创新的规律,对经济法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与完善,才能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和创新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负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
冯悦[5](2019)在《D公司风险投资运作方式对投资效益影响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全球经济发展日益繁荣,在这个背景下,风险投资行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经济全球化趋势使风险投资方式慢慢走向国际市场,发展风险投资行业不再只是发达国家的专属。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水平稳步提升,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阶段,风险投资机构和项目数量增长迅速,风险基金募集、管理规模迅速扩张。风险投资在我国呈现整体高速发展的态势,成功的投资案例众多,但也存在一些失败案例,一些企业高开低走,在吸收了大批风险资本后最终惨淡收场。基于这样的研究背景,以案例研究法为主,比较分析法和文献分析法为补充,搜集、整理了 D创投公司的投资数据及企业运营的相关资料,以及其投资上市企业披露的相关信息,通过研究这些信息数据,对比分析投资运作方式的不同及其带来的投资效益差异,最后对D创投公司的投资运作方式与投资效益进行总结,完善分析结论。首先,介绍分析了风险投资行业及D创投公司的发展现状,然后分析D创投公司的风险投资运作流程、运作方式及特点,结合不同的运作方式与投资效益的案例,通过对比分析,得出D创投公司风险投资运作方式与投资效益相关结论,总结出对D创投公司企业未来发展更加有益的经验,为同行业发展以及政府参与风险投资的提供启示。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决策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质量高的决策与投资方案会给企业带来更好地效益,所在国家及全球经济背景、行业发展背景都是企业在进行决策时需要考量的重要因素,在此基础上合理判断选择发展潜力较大、具有发展价值的项目。在进行风险投资运作时,方案要有针对性,对于不同企业特点和不同发展阶段选择合适的投资运作方式,不能单纯偏好高风险、高回报的方式,这样更有利于投资企业获得更高的投资效益和被投资企业的长期发展,形成双方共同良性发展的模式,有利于风险投资行业更好发展。
杨硕[6](2017)在《股权众筹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本文以美国《JOBS法案》和《众筹条例》的法律体系为参考对象,从公募和私募两条路径剖析股权众筹规则的结构和功能,通过综合运用比较和规范分析方法,探寻二者差异的本质根源,总结我国股权众筹研究及监管规则设计偏差,从市场现状和立法需求角度出发,提出从现有二分法到公募股权众筹、O2O(Online to Offline)型公募股权众筹以及私募股权众筹三分法的改革方案和完善对策。本文除绪论和结论外,共分五章:第一章“股权众筹的基本原理”。本章首先对众筹的概念、分类及基本原理进行解读。股权众筹源自于众包和奖励型众筹,由于所筹内容为股权,故又具有证券发行的特殊属性。其次,分析“互联网+”时代股权众筹立法的基础及必要性。互联网技术发展已经对我国传统金融垄断形成挑战,小企业融资和中产阶级投资的双重需求催生了股权众筹这一新型融资模式,为应对中国式“野蛮生长”的互联网金融市场态势,监管政策明确将股权众筹作为新五板市场,以实现普惠金融发展目标。第二章“公募与私募股权众筹的二分法模式”。本章首先对《JOBS法案》中公募股权众筹(《JOBS法案》第三章)和私募股权众筹(《JOBS法案》第二章)的二分法模式进行解读,此种分类方法是我国监管政策的官方态度,也是本文展开后续论证的逻辑起点。其次,两种模式在解决信息不对称和代理成本方面具有相同的内在逻辑,也因各自面临的核心困境不同,衍生出两套相似但有区别的规则体系。公募股权众筹的核心困境在于解决投资者非理性决策行为,由于该市场中投资者成熟度较低,导致传统信息披露制度无法发挥原本价值功能,故而在制度设计中加入群体智慧理论思维,通过多元化主体构成来平衡个体认知的局限性,形成对发行人较为客观、真实的评价结果,以此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私募股权众筹的本质是通过网络突破了传统天使/风险投资的地理限制因素,在降低运营成本的同时吸引更多投资者,因此私募股权众筹基本沿用传统私募发行规则体系,通过修正部分规则以适应互联网环境需求。本章试图表达这样一个观点:两类股权众筹各自的规则体系是内在逻辑需求的外化,具有专属性特点,不可将其作为股权众筹的通用制度笼统而论。第三章“公募股权众筹规则的分析与功能解释”。公募股权众筹在国内尚处于理论探讨阶段尚无立法资料可供参考,故本章首先全面梳理了《JOBS法案》第三章以及《众筹条例》的豁免规则、发行规则、中介规则、集资门户额外规则以及其他规定五个方面的内容,并阐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部分规则进行修正调整的理由。其次,进一步讨论学界目前争议较大的信息披露制度和群体智慧理论两个问题。在信息披露制度方面,囿于公募股权众筹市场的特殊性,导致信息披露制度陷入难以破解的逻辑悖论,这在徒增发行成本的同时也无法避免其变为柠檬市场,因此应合理控制信息披露成本,回归其反欺诈的价值功能,将群体智慧作为信息披露的配套制度,共同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但群体智慧可能走向其反面,即,羊群行为和信息瀑布,为确保群体智慧功能实现,立法增设交流渠道制度对交流信息进行统一监管,以控制发行过程中的恶意欺诈。第四章“私募股权众筹规则的分析与功能解释”。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我国私募股权众筹发展,但无论是从逻辑体系亦或是具体规则方面都未能体现出美国《JOBS法案》对美国私募发行制度调整的精髓。本章梳理了美国私募发行的制度及原理,在对比新旧规则差异的基础上,进一步解释此次公开宣传和合格投资者制度调整的功能作用。解除公开宣传限制实现了传统私募发行的互联网延伸,这也同时导致自然人合格投资者范围的变化,沿用现有资产标准认定合格投资者时,需要在资产证明、检验方法方面进行适当调整。同时这一变化更加突显出现行合格投资者的制度弊端,相比于修改合格投资者认定标准,利用大数据解决信用中介的信誉资本困局似乎是更为有效的应对措施。第五章“我国股权众筹立法框架与规则构建”。首先,本章基于前文的论述基础,提出适合我国的三分法立法框架:公募股权众筹、O2O(Online to Offline)型公募股权众筹以及私募股权众筹。其中,公募股权众筹和私募股权众筹可以依循《JOBS法案》的逻辑进行规制,部分规则需要进行本土化修正。而O2O型公募股权众筹则是效仿英国AIM经验,以回应我国线上线下融合创新发展政策的要求。其次,在肯定“飞度”诉“诺米多”案成功审判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分析《证券法》修改后可能出现的法律适用和裁判逻辑变化,以及缺少证券集团诉讼制度的应对方法。最后,本章认为应修正证券举报人制度来回应互联网时代资本市场监管的特殊需求。
杨成杰[7](2014)在《中国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模式及其效应研究》文中提出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其在决定竞争力和国际地位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发展科学技术的力量之一,在我国的表现并不令人满意。与其它企业相比,高新技术企业有着高风险、高收益的典型特征,而且前期投入多,对资金的需求大。它的高不确定性往往让人望而却步。但是有这样一类投资者,他们将筹集的资金投资到极具发展潜力的企业,待发展到一定规模后收回投资,获取超额收益。这就是风险投资。风险投资能给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带来极大帮助。但是我国风险投资起步晚,与国外相比差距还是很大的。为了更好地发挥风险投资对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促进作用,本研究对我国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模式及其效应进行研究。在总结模式的基础上,研究该模式下产生的效应,更能全面把握风险投资在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目前的状况以及未来的调整方向,这也是全文的第一个创新点。对我国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模式的研究选用了归纳、对比的方法。基于对风险投资循环体系的规律总结,认为风险投资模式应包括风险投资资金来源、组织形式、投资时点、退出渠道四要素。然后结合中国现状,总结出以公司与国有为主力、成长期企业为重点、公司制形式为支撑、IPO退出为优选的中国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模式。最后对比美国、欧洲和日本模式,比较各自优缺点。对该模式下的效应研究采用了宏观与微观结合的方法。既站在宏观角度研究了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对国内生产总值的作用,也站在微观角度研究了其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作用,这也是本文的第二个创新点。一方面研究我国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总额与国内生产总值是否存在稳定均衡的关系,另一方面研究企业风险投资是否对研发费用、研发人员、专利申请和新产品收入四个反映企业技术创新的变量产生作用。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得到了证实。而对企业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却并未体现,甚至对研发费用和新产品收入呈现负相关。原因在于风险投资注重了资金的投入,却忽略了管理的帮助。最后结合我国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模式找出未发挥效应的根本原因。即政府作用较大,公司制形式弊端较多,投资多出现在成长期以及退出渠道不够通畅。我国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的模式应适当调整和完善,以充分发挥其对国家经济和企业创新的作用。
张佳睿[8](2014)在《美国风险投资与技术进步、新兴产业发展的关系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世纪以来,风险投资逐步活跃起来,现已形成了特色鲜明的金融投资产业——风险投资业。现代真正意义的风险投资始于美国,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风险投资发挥了重要作用。世界上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美国研究与开发公司(AR&D)于1946年在美国建立,其最令人称道的投资项目是1957年对数字设备公司(DEC)投资7万美元,到1968年退出时获得3.55亿美元的高额收益,年回报率高达101%。美国的风险投资在创造高额产出的同时,促进了新兴科技产业的飞速发展。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以来,风险投资是技术融资的代名词,半导体、计算机、医疗等方面的创新企业得到了风险投资的高度支持,推动了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的不断发展。风险投资将资本、人力和技术紧密结合在一起,创造了美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奇迹,缔造了多个在美国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的新兴产业。美国几十年风险投资和新兴产业不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处于领先水平,其无论是经验还是教训都值得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我国研究、借鉴和反思。本文围绕美国风险投资与技术进步、新兴产业的关系进行了深入广泛的研究,从美国风险投资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历程和现实情况入手,分析了美国风险投资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绩效与作用,并运用计量模型对其关系进行检验。本文主要分为以下几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对国内外关于风险投资运行机制、风险投资对风险企业的影响、风险投资与技术进步的关系、风险投资对新兴产业的影响等方面的研究进行了系统的综述,并加以评述。同时,介绍了论文的基本框架及研究方法,提炼了本文的创新点,并剖析了不足之处,希望在以后的研究中能继续完善.第二部分对风险投资与技术进步、新兴产业的关系进行了理论概述。首先,对风险投资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对风险投资的特点、基本要素、运行机制和理论基础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其次,分析了风险投资与技术进步的关系,发现风险投资促进了技术创新,为技术创新提供了资金支持并分担了风险,推动了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助推了高科技产业集群的形成;反过来,技术进步又激发了风险投资的投资热情,为风险投资提供了获取高额利润的投资渠道。再次,对新兴产业的涵义、特点、产生及发展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最后,对技术进步与新兴产业关系、风险投资与新兴产业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第三部分对美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进行了详细的总结和深入的分析。将美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归纳为七个阶段,每一阶段都有各自的特点。第一阶段为19世纪末1945年,是孕育阶段。第二阶段是19461970年,是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产生了现代第一个真正意义的风险投资公司,并形成了第一次风险投资的浪潮。第三阶段是19711980年,是调整阶段。1973年的美国经济危机、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使依靠于实体经济发展的风险投资业陷入衰退。但纳斯达克市场的建立和政府相关财税优惠政策的出台,又使风险投资业焕发了新的生机,进入调整期。第四阶段是19811989年,是快速发展时期。风险资本规模不断扩大,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形成了第二次风险投资浪潮。第五阶段是19902000年,是成熟阶段。风险投资将互联网业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推动科技进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同时,获得了高额利润。第六阶段是20012008年,是调整发展阶段。2001年网络泡沫破灭后,风险投资业从疯狂归于理性,重新调整投资策略,除软件业外,生物医药产业成为风险投资的重点。第七阶段是2009年至今,是缓慢发展阶段。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是美国风险投资大幅下滑的一年,但随后,随着美国经济刺激计划的出台,风险投资业缓慢复苏。从美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看,每次风险投资的兴起都伴随着新兴高科技产业的繁荣。第四部分对美国的科技进步的发展历程、动力及影响进行了分析。美国科技进步是随着三次科技革命不断发展的,每次科技革命都加快了美国的科技创新速度。而美国科技进步的动力有很多,主要有市场和政府的资源配置和引导,完善的投融资体制,综合的科技创新平台等。美国的科技进步对美国乃至世界各国都产生了深渊了影响,推动了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催生了新兴产业的产生和发展、加速了经济全球化进程,但也带来一定负面影响。第五部分对美国新兴产业的发展进行了分析。新兴产业是所处时代具有领先地位的高科技产业,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不同时期总会涌现出相应的新兴产业。20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催生了以半导体、计算机软硬件、互联网等高科技信息产业的发展;20世纪七八十年代,基因技术的发明和应用推动了现代生物医药业的不断发展;21世纪以来,随着低碳经济的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飞速,成为美国的新兴产业。这些新兴产业的发展离不开美国政府的政策支持,更离不开高新产业孵化器——风险投资的大力推动。通过对美国有代表性的新兴产业——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新能源产业发展状况、动力等进行分析发现,新兴产业的助推器主要有两个,一是政府,二是新兴产业。政府为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的支持,风险投资为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和管理支持。在这两大因素的共同推动下,美国的新兴产业飞速发展,推动了全社会的技术进步,促进了美国经济的发展,使美国成为世界第一经济大国。第六部分深入分析了美国风险投资对技术进步及新兴产业的影响。从美国风险投资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历程看,风险投资、技术进步和新兴产业发展的过程是一个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过程。风险投资是技术创新的重要金融工具,促进了技术创新效率的大幅提高。技术的创新和进步,又激发了新兴产业的形成。美国的风险投资又为新兴产业提供大量资金,进一步推动了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使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产值和市值不断增加,对美国经济的影响不断加深。同时,通过对风险投资与新兴产业共同发展的较好的典型案例——美国硅谷的分析表明,风险投资促进了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形成,反过来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式发展又吸引了风险投资的集聚。第七部分用数理方法检验了美国风险投资的影响。通过建立计量经济学模型,利用时间序列变量之间的协整理论与误差修正模型来研究美国风险投资与经济增长和新兴产业总产出之间的长期稳定及短期动态调整关系。实证研究的结论表明,美国风险投资不仅在短期内促进了美国国民生产总值、美国上市公司市值和美国信息产业产值的增加,而且在长期内对二者的增长也有明显的促进作用。第八部分总结了美国风险投资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经验,进而提出对我国的启示。美国的主要经验有:在法律基础、财税政策等方面给予风险投资以大力支持,政府牵头设立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发挥了行业协会的重要作用,有完善的风险投资运作机制、广泛的资金来源和先进的人才培养机制,极大地推动了风险投资对科技企业的支持。我国正在进行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因此,总结美国风险投资支持科技企业发展的经验,对我国意义重大。
孙志强[9](2006)在《高新区域发展的国际比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的根本目的是要在对世界高新区域建设的经验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我国高新区域的政策选择。20世纪特别是近50年来,全球科技日新月异,科学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明显,对世界经济格局和国家之间的力量对比产生了决定性和革命性的重大影响。世界各国为抢占世界经济制高点,提高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国力,相继制定并出台了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高新区域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基地,在加速科技创新、发展高新科技方面发挥出的重要作用已经越来越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兴办高新区域的热潮在全球悄然兴起。这种产业与科技活动的结合,解决了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难题,使人类的发现和发明能够畅通地转移到产业领域,实现其经济和社会效益。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高新区域建设。经过近20年的发展,高新区域已经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窗口”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基地,在促进我国对外开放和进行改革的试验中,发挥着重大作用。但是,高新区域走过的道路不是笔直而平坦的,作为改革开放过程中的新生事物,既无现成模式可以遵循,也不可能完美设计蓝图后再开始建设,只能在实践中摸索前进,也必然会遇到许多问题和曲折。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高新区域在对外交往中面临着国内其他开放地区的竞争,建区初期凭借的优惠政策的优势正在逐步削弱,同时在吸收国际资本和高新技术方面,还面临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激烈竞争。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回顾世界各国高新区域发展所取得的建设成就。总结经验,分析面临的问题,探索其中的规律性,研究今后的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使中国的高新区域沿着正确的道路继续发展,在促进我国对外开放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这正是本论文的根本目的。本论文在吸收国内外大量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运用比较研究、实证研究和定量分析的研究方法,对世界上的重点高新区域进行了比较研究。全文共分七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论。在导论部分,论文首先对高新技术和高新区域的概念进行了阐释和界定;然后分析了高新区域的发展缘由、描述了论题的理论意义及实践意义;最后,对近年来有关高新区域比较研究的文献作了一个系统的简单的
吴文建[10](2006)在《完善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政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风险投资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工具,对促进高科技产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我国风险投资起步较晚,目前我国风险投资体制还不健全、运作还不规范,特别是作为风险投资的关键环节——退出机制极不完善,已成为制约我国风险投资进一步发展的重要瓶颈,引起了风险投资业界人士的高度关注。 本文是关于完善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政策研究。文章首先介绍了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基本理论并指出了政府干预分析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合理性;接着分析了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问题产生的制度成因;然后对我国风险投资政策进行回顾并进行简要评价;并在借鉴美国、欧洲以及亚洲部分国家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及政策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目标;在第6章主要分析风险投资行为主体在退出机制中的信息不对称、产权不明晰、风险保障制度缺失等制度缺陷对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影响及成因:在第7章分析我国的资本市场结构缺陷、新股发行准入不严、监管不严格、股权不流通等制度缺陷对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影响及成因;最后提出相关政策创新建议。 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有: 第一,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不完善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制度的欠缺,如缺乏高效运行的资本市场;缺乏运作规范、服务效率高的中介机构:不合理的风险资本产权制度;现行法律法规对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制约等。 第二,明确风险企业产权关系是建立风险投资退出机制运行的前提:完善资本市场体系是建立有效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核心部分;政府宏观调控是建立风险投资退出机制运行的必需部分。我国完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目标应该是逐步健全我国的资本市场体系,同时鼓励风险企业到境外上市;培育市场化的风险资本筹集和循环机制,保障行为主体的利益:突出政府服务者的角色,做风险投资退出机制良好外部环境的营造者。 第三,本文主要提出了以下几方面的政策创新建议:建立多种退出方式并存的机制、大力培育适应我国国情的中介机构服务体系以及相关市场主体、建立完善的风险投资政府服务体系。
二、美、日、欧风险投资模式比较与借鉴(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美、日、欧风险投资模式比较与借鉴(论文提纲范文)
(1)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价值的影响及溢出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框架 |
1.3 研究目的与方法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方法 |
1.4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2.1 风险投资对企业的影响 |
2.1.1 风险投资与企业价值 |
2.1.2 风险投资与公司治理 |
2.1.3 风险投资与信息认证 |
2.1.4 风险投资与网络支持 |
2.2 风险投资对产业的影响 |
2.2.1 风险投资影响战略新兴产业 |
2.2.2 风险投资影响产业结构升级 |
2.2.3 风险投资与高新技术产业的关系 |
2.2.4 产业结构升级与融资制度 |
2.3 风险投资与溢出 |
2.3.1 关于溢出效应的综述 |
2.3.2 风险投资的溢出效应 |
2.3.3 风险投资的溢出机制 |
2.3.4 风险投资对初创企业的溢出效应 |
2.4 风险投资与新三板 |
2.4.1 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成长能力的影响 |
2.4.2 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治理水平的影响 |
2.4.3 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信息认证作用的影响 |
2.4.4 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网络支持作用的影响 |
2.5 简要评述 |
3 基本概念及相关理论基础 |
3.1 基本概念界定 |
3.1.1 风险投资 |
3.1.2 新三板 |
3.1.3 企业价值 |
3.1.4 机制 |
3.1.5 溢出效应 |
3.2 相关基础理论 |
3.2.1 风险投资理论 |
3.2.2 中小企业存在理论 |
3.2.3 企业创新成长理论 |
3.2.4 溢出效应理论 |
3.2.5 产业结构优化理论 |
3.3 本章小结 |
4 中国风险投资与新三板市场的历史现状及关系问题 |
4.1 中国风险投资的发展进程 |
4.1.1 萌芽期(1986-1997):政策鼓励下风险投资起步且发展缓慢 |
4.1.2 探索期(1998-2008):外部环境不确定下风险投资曲折前行 |
4.1.3 成长期(2009-2014):金融危机之后风险投资复苏与成长 |
4.1.4 发展期(2015 至今):第四次创业浪潮给风险投资新的机会 |
4.2 中国风险投资的发展现状 |
4.2.1 募资层面:强监管下募资缩减,早期风投基金募集堪忧 |
4.2.2 投资层面:风险投资避险情绪强烈,偏向后期成熟市场 |
4.2.3 退出层面:退出案例增加且IPO为主,境外上市减少 |
4.3 新三板市场的演变进程 |
4.3.1 “两网系统”盛衰更迭,整顿之后被取缔(1992-2000) |
4.3.2 三板市场应时而生,维护资本市场稳定(2001-2005) |
4.3.3 新三板试点开启,市场逐渐扩大(2006-2012) |
4.3.4 股转系统成立,市场活力显现(2013-今) |
4.4 新三板市场的发展现状 |
4.4.1 新三板发展趋势放缓,市场强调质量且回归理性 |
4.4.2 分层制度改善市场结构,公司治理与监管逐渐提升 |
4.4.3 新三板市场交易低迷,多重因素导致流动性不足 |
4.4.4 挂牌企业定位“双创一成长”,市场沟通能力有待提升 |
4.5 中国风险投资与新三板市场的互动关系 |
4.5.1 风险投资与新三板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契合之处 |
4.5.2 新三板为风险资本筛选优质项目提供平台与便利 |
4.5.3 新三板增加了风险投资实现资本退出的渠道 |
4.5.4 风险投资作为机构投资者利于新三板市场成熟发展 |
4.6 风险投资在新三板市场存在的问题 |
4.6.1 风险投资在新三板市场的投资规模较小 |
4.6.2 风险投资以新三板为退出渠道的案例数量较少 |
4.7 本章小结 |
5 风险投资影响新三板企业价值及溢出效应的理论分析与机制探析 |
5.1 风险投资影响新三板企业价值的理论分析 |
5.1.1 基于监督治理理论视角的分析 |
5.1.2 基于信息认证理论视角的分析 |
5.1.3 基于增值服务理论视角的分析 |
5.2 风险投资作用于新三板溢出效应的理论分析 |
5.2.1 基于风险投资理论与溢出效应理论视角的分析 |
5.2.2 基于中小企业存在理论与溢出效应理论视角的分析 |
5.2.3 基于企业创新理论与溢出效应理论视角的分析 |
5.2.4 基于企业成长理论与溢出效应理论视角的分析 |
5.3 风险投资影响新三板企业价值的作用机制分析 |
5.3.1 治理作用机制 |
5.3.2 认证作用机制 |
5.3.3 支持作用机制 |
5.3.4 作用机制有效运作的条件 |
5.4 风险投资作用于新三板市场的溢出机制分析 |
5.4.1 资源配置机制 |
5.4.2 竞争合作机制 |
5.4.3 协作链接机制 |
5.4.4 溢出机制有效运作的条件 |
5.4.5 基于Lotka-Volterra模型的溢出机制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6 风险投资影响新三板企业价值及作用机制的实证分析 |
6.1 变量说明及基本统计分析 |
6.1.1 变量构造与数据说明 |
6.1.2 描述性统计与分析 |
6.2 研究假设与计量模型设定 |
6.2.1 研究假设回顾 |
6.2.2 计量模型设定 |
6.3 计量模型估计结果分析 |
6.3.1 治理作用中介效应检验 |
6.3.2 认证作用中介效应检验 |
6.3.3 支持作用中介效应检验 |
6.4 内生性分析 |
6.4.1 倾向得分匹配法(PSM) |
6.4.2 双重差分倾向得分匹配(PSM-DID) |
6.5 稳健性检验 |
6.5.1 稳健性检验Ⅰ:每股净资产(BPS) |
6.5.2 稳健性检验Ⅱ:总市值(Mvalue) |
6.5.3 稳健性检验Ⅲ:每股价值(p_value) |
6.5.4 稳健性检验Ⅳ:东部地区 |
6.6 进一步探讨:考虑异质性因素 |
6.7 本章小结 |
7 风险投资作用于新三板市场溢出效应的实证分析 |
7.1 变量与研究假设 |
7.1.1 变量构造与数据说明 |
7.1.2 描述性统计与分析 |
7.1.3 研究假设回顾 |
7.2 风险投资作用于新三板溢出机制的验证 |
7.2.1 计量模型设定 |
7.2.2 实证分析与结果 |
7.2.3 稳健性检验 |
7.3 基于面板模型:风险投资溢出效应的实证分析 |
7.3.1 计量模型的设定 |
7.3.2 实证分析与结果 |
7.3.3 稳健性检验 |
7.3.4 内生性分析 |
7.4 考虑空间因素:风险投资溢出效应的实证分析 |
7.4.1 空间权重矩阵的构造 |
7.4.2 空间自相关检验 |
7.4.3 空间计量模型设定与效应的测算 |
7.4.4 空间计量模型估计结果分析 |
7.4.5 稳健性检验 |
7.4.6 内生性分析 |
7.5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启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启示 |
8.2.1 积极发展风险投资,促进其对新三板企业的支持 |
8.2.2 风险投资方提升自身实力,新三板企业接纳风险投资介入 |
8.2.3 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促进风险投资发展 |
8.2.4 提高企业吸收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完善市场竞争机制 |
8.2.5 改善新三板市场流动性,提升企业价值及促进资源整合 |
8.3 研究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2)制药产业国际竞争力关键因素与形成机理研究 ——基于美日欧制药产业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研究框架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思路与框架 |
1.3 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创新之处 |
第2章 理论基础及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比较优势理论 |
2.1.2 产业竞争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制药产业发展相关文献 |
2.2.2 企业竞争力相关文献 |
2.2.3 产业竞争力影响因素相关文献 |
2.2.4 竞争力评价体系文献 |
2.3 文献述评 |
第3章 制药产业发展影响因素分析 |
3.1 主要发达国家制药产业现状分析 |
3.1.1 主要发达国家经济、社会状况分析 |
3.1.2 美国制药产业现状分析 |
3.1.3 日本制药产业现状分析 |
3.1.4 欧洲国家制药产业现状分析 |
3.2 主要发达国家制药产业发展影响因素分析 |
3.2.1 企业发展周期视角下相关影响因素分析 |
3.2.2 制药企业发展过程中相关因素的作用 |
3.2.3 制药产业发展内外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
3.3 制药产业特征分析 |
3.3.1 产业需求特征 |
3.3.2 产业竞争特征 |
3.3.3 产业技术特征 |
3.3.4 产业发展特征 |
3.3.5 产业盈利特征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制药产业竞争要素分析及竞争力评价 |
4.1 制药产业竞争要素分析 |
4.1.1 产业发展状况相关要素 |
4.1.2 产业支撑环境相关要素 |
4.2 制药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 |
4.2.1 制药产业国际竞争力概述 |
4.2.2 评价指标的界定 |
4.2.3 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
4.2.4 各国制药产业竞争力的评价模型 |
4.2.5 各国制药产业竞争优势比较与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制药产业关键竞争要素实证研究 |
5.1 产业规模、产业质量指标视角下的竞争要素实证研究 |
5.1.1 实证研究设计 |
5.1.2 数据来源与预处理 |
5.1.3 产业规模指标分析过程 |
5.1.4 产业质量指标分析过程 |
5.2 产业结构指标视角下的竞争要素实证比较 |
5.2.1 实证研究设计 |
5.2.2 数据来源和预处理 |
5.2.3 制药企业单一要素实证比较研究 |
5.2.4 制药企业全要素实证比较研究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制药产业国际竞争力形成机理分析 |
6.1 产业规模竞争力关键因素分析 |
6.1.1 实证结果比较分析 |
6.1.2 关键因素分析 |
6.2 产业质量竞争力关键因素分析 |
6.2.1 实证结果比较分析 |
6.2.2 关键因素分析 |
6.3 产业结构竞争力关键因素分析 |
6.4 制药产业国际竞争力形成机理与差异分析 |
6.4.1 制药产业竞争力形成关键因素作用 |
6.4.2 制药产业竞争力形成机理综合分析 |
6.4.3 各国制药产业竞争力形成机理差异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启示 |
7.1 主要结论 |
7.2 对中国制药产业发展的启示 |
7.2.1 中国制药产业现状分析 |
7.2.2 中国制药产业竞争力形成路径分析 |
7.2.3 中国制药产业发展战略分析 |
7.3 不足之处与研究展望 |
7.3.1 不足之处 |
7.3.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3)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支持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资本市场对新能源产业发展、技术创新的作用 |
1.2.2 新能源产业资本市场融资效率方面的研究 |
1.2.3 新能源产业发展中资本市场支持体系的构建 |
1.2.4 其他国家资本市场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借鉴 |
1.2.5 研究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框架 |
1.5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5.1 可能的创新点 |
1.5.2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新能源产业及资本市场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分析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新能源的科学内涵和范围界定 |
2.1.2 新能源产业的概念界定 |
2.1.3 资本市场内涵与外延的界定 |
2.2 资本市场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相关理论基础 |
2.2.1 资本市场理论 |
2.2.2 产业发展理论 |
2.2.3 产业结构理论 |
2.2.4 企业理论 |
第三章 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
3.1 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现状 |
3.1.1 新能源产业已经从起步阶段进入发展壮大阶段 |
3.1.2 风能产业基本走向成熟,前沿技术领域开发依然落后 |
3.1.3 太阳能产业发展态势迅猛,关键技术存在依赖性 |
3.1.4 核电产业发展稳中求进,发展趋向规范化和成熟化 |
3.1.5 智能电网投资幅度增加明显,智能化程度不断提升 |
3.1.6 生物质能及其他新能源产业发电水平较低,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
3.2 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存在问题 |
3.2.1 新能源弃风弃光问题 |
3.2.2 新能源补贴相关问题 |
3.2.3 新能源核心技术缺乏问题 |
第四章 我国新能源产业资本市场支持现状及存在问题 |
4.1 我国新能源产业资本市场支持现状 |
4.1.1 资本市场对新能源产业发展总体支持力度不足 |
4.1.2 银行信贷是当前最重要融资渠道,但存在明显对象歧视 |
4.1.3 证券市场支持形式和力度不断增加,但准入门槛依然较高 |
4.1.4 风险资本对新能源项目投资热情高涨,但运行与管理尚不规范 |
4.1.5 民间资本支持取得一定成效,但缺乏市场选择空间 |
4.2 我国新能源产业资本市场支持存在问题 |
4.2.1 产业风险过大致使资本不敢轻易进入 |
4.2.2 资本市场体系不健全导致中小企业融资受阻 |
4.2.3 资本市场内部缺乏融资协调性 |
第五章 资本市场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机理研究 |
5.1 资本市场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动因分析 |
5.1.1 以新能源产业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资本市场支持与保障 |
5.1.2 补贴资金吃紧敦促新能源产业寻求多元化资本支持 |
5.1.3 新能源产业融资特征与资本市场层次体系设计理念契合 |
5.1.4 资本市场为适应产业发展而自我完善的内在要求 |
5.2 新能源产业的业态演进过程及资本嵌入 |
5.2.1 新能源产业的业态演进过程 |
5.2.2 新能源产业发展周期的各阶段资本嵌入 |
5.2.3 资本嵌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空间溢出效应 |
5.3 资本市场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机制建构 |
第六章 资本市场支持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实证分析 |
6.1 模型及假设 |
6.2 数据及预处理 |
6.3 模型参数估计结果及稳健性 |
6.3.1 模型参数估计结果及阐释 |
6.3.2 模型估计结果稳健性的初步考察 |
6.4 嵌入空间计量分析后模型的稳健性考察 |
6.4.1 三种经典的空间计量模型设定 |
6.4.2 空间权重矩阵的设定及被解释变量的空间自相关性 |
6.4.3 空间计量模型参数估计结果及阐释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发挥制度创新对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支持作用 |
7.2.2 坚持企业主体地位,构建与产业政策配套的资本市场长效支持机制 |
7.2.3 加大对风险投资的支持和保障力度,丰富风险资本介入模式 |
7.2.4 重视资本市场信息技术应用与新能源结合,构建信息化支持机制 |
7.3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4)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 |
第一节 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及其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一、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概述 |
二、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 |
三、技术创新理论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主要理论 |
一、市场失灵理论与市场创造理论 |
二、风险社会理论与负责任创新理论 |
三、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 |
第三节 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因应 |
一、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影响及协同 |
二、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呼应 |
第二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科技创新体制及发展现状 |
一、我国科技创新的体制演变 |
二、我国技术创新取得的主要成就 |
三、我国技术创新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 |
三、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经济立法 |
第三节 我国防范技术风险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 |
二、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经济立法 |
第三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现行干预体制之困 |
一、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含义及意义 |
二、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干预主体协调之困 |
三、技术创新国家干预政策联动之困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边界厘定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中的干预适度之困 |
二、防范技术风险中的监管平衡之困 |
三、对干预失败预警不足之困——以部分产业政策为例 |
第三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尚需完善 |
二、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明显不足 |
第四章 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 |
第一节 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二节 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三节 美、日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立法的启示 |
一、技术创新与发展得益于良好的体制保障 |
二、技术创新中的政府与市场灵活互动、并行不悖 |
三、充分重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立法保障 |
第五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体制优化 |
一、探索科技、经济管理的大部制改革 |
二、实现不同干预主体间的有效互动与协调 |
三、加强现有体制下相关干预政策的协调与联动 |
第二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 |
一、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 |
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 |
三、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失灵 |
第三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一、强化经济法律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三、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5)D公司风险投资运作方式对投资效益影响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2 文献综述与相关理论 |
2.1 文献综述 |
2.1.1 国外研究现状 |
2.1.2 国内研究现状 |
2.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2.2 相关概念 |
2.2.1 风险投资含义 |
2.2.2 风险投资运作方式 |
2.2.3 风险投资效益 |
2.3 风险投资运作方式相关理论 |
2.3.1 委托代理理论 |
2.3.2 筛选理论 |
2.3.3 监督理论 |
2.3.4 逐名理论 |
3 风险投资现状及D公司风险投资运作情况分析 |
3.1 风险投资现状分析 |
3.1.1 风险投资发展现状 |
3.1.2 风险投资行业投资基金运作现状 |
3.1.3 风险投资机构排名分析 |
3.2 D公司风险投资运作情况 |
3.2.1 D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
3.2.2 主要投资情况 |
3.2.3 风险投资基金管理 |
3.2.4 风险投资运作流程 |
4 D公司风险投资运作方式与投资效益对比分析 |
4.1 D公司风险投资运作方式分析 |
4.1.1 控股投资与一般性投资 |
4.1.2 早期投资与晚期投资 |
4.1.3 联合投资与独立投资 |
4.1.4 分阶段投资与一次性投资 |
4.2 D公司风险投资效益总体分析 |
4.2.1 D公司风险投资效益衡量指标 |
4.2.2 D公司风险投资效益总体分析 |
4.3 D公司风险投资运作方式对投资效益影响对比分析 |
4.3.1 投资规模不同的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
4.3.2 投资时间不同的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
4.3.3 联合与非联合投资方式的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
4.3.4 分阶段与一次性投资的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
4.4 分析总结 |
4.4.1 D公司风险投资运作方式特点 |
4.4.2 D公司风险投资运作方式与投资效益总结 |
5 D公司风险投资运作方式及效益分析的启示 |
5.1 企业未来发展启示 |
5.1.1 控制投资规模 |
5.1.2 后移投资时间 |
5.1.3 关注联合投资效益 |
5.1.4 关注一次性投资风险 |
5.2 行业发展借鉴 |
5.3 政府参与风险投资启示 |
5.3.1 促进国有资本参与风险投资 |
5.3.2 地方政府积极引导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6)股权众筹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创新点及难点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股权众筹的基本原理 |
第一节 股权众筹的概念之网 |
一、众筹的基本概念 |
(一)众筹概念的源起 |
(二)众筹类型的划分 |
二、股权众筹的缘起:从华尔街变迁史的视角解读 |
(一)小额投资者视角 |
(二)金融监管者视角 |
三、股权众筹的性质:证券发行 |
(一)起因事件:“美微传媒” |
(二)证券范围的扩张:“投资合同” |
四、股权众筹的基本功能与理念 |
(一)股权众筹的基本功能 |
(二)股权众筹的发展条件 |
(三)股权众筹的生态建设 |
第二节 股权众筹的本土化发展基础及表现形式 |
一、我国“互联网+”时代融资变革 |
(一)金融抑制的缓和 |
(二)信用内涵的扩张 |
(三)“互联网+”时代的金融品格 |
二、我国股权众筹市场发展现状 |
(一)股权众筹定位 |
(二)股权众筹发展趋势 |
第二章 公募与私募股权众筹的二分法模式 |
第一节 《JOBS法案》与股权众筹的二分法模式 |
一、《JOBS法案》的二分法立法框架 |
(一)《JOBS法案》评述 |
(二)《JOBS法案》中的公募与私募股权众筹 |
二、我国股权众筹二分法模式的立法态度 |
(一)官方态度变化 |
(二)学界讨论变化 |
第二节 两种模式的分野与立法逻辑比较 |
一、立法逻辑的共同点:解决信息不对称与代理成本困境 |
(一)信息不对称 |
(二)代理成本 |
二、公募股权众筹的核心困境与立法逻辑 |
(一)核心困境:投资者的非理性决策行为 |
(二)公募股权众筹立法逻辑的争论 |
三、私募股权众筹的核心困境与立法逻辑 |
(一)核心困境:传统私募融资的线上运营 |
(二)私募股权众筹立法逻辑的经验 |
第三章 公募股权众筹规则的分析与功能解释 |
第一节 美国公募股权众筹的规则构成与分析 |
一、《JOBS法案》第三章与公募股权众筹 |
(一)Bradford教授与公募股权众筹 |
(二)《JOBS法案》第三章的规则构成 |
二、《众筹条例》的规则构成与分析 |
(一)关于豁免的规制 |
(二)关于发行的规制 |
(三)关于中介的规制 |
(四)集资门户的额外规制 |
(五)其他规定 |
(六)规则比较 |
第二节 公募股权众筹信息披露制度的功能解释 |
一、公募股权众筹信息披露制度失败的原因 |
(一)信息披露制度 |
(二)信息披露制度失败的原因 |
二、公募股权众筹信息披露制度的功能悖论 |
(一)公募股权众筹信息披露制度的悖论 |
(二)悖论的再思考:或许与披露无关? |
三、公募股权众筹信息披露制度反欺诈功能的回归 |
(一)发行人重大虚假陈述与遗漏的法律责任 |
(二)责任承担的基础:准确界定“重大性”信息 |
(三)公募股权众筹中“重大性”信息认定标准的修正 |
第三节 公募股权众筹群体智慧的功能解释 |
一、传统融资模式的制度无法承载公募股权众筹 |
(一)上市公司 |
(二)风险投资 |
(三)天使投资 |
二、群体智慧功能的理论基础 |
(一)群体智慧理论 |
(二)公募股权众筹中的群体智慧 |
(三)社交媒体、信誉评价与大数据 |
三、群体智慧功能之一:缓解信息不对称 |
(一)信息准确性 |
(二)交流渠道制度 |
四、群体智慧功能之二:降低代理成本 |
(一)公司融资与公司治理 |
(二)公募股权众筹公司治理 |
第四章 私募股权众筹规则的分析与功能解释 |
第一节 美国私募股权众筹规则的构成与分析 |
一、美国私募发行制度演进 |
(一)私募发行豁免制度基础 |
(二)私募发行豁免判断标准变化 |
(三)私募发行豁免制度形成 |
二、《JOBS法案》第二章与私募股权众筹 |
(一)监管态度转变 |
(二)具体规则修订 |
(三)新旧规则比较 |
第二节 私募股权众筹规则的功能解释 |
一、私募股权众筹公开宣传制度的功能解释 |
(一)私募股权众筹公开宣传解禁的理论基础 |
(二)禁止公开宣传的逻辑悖论 |
(三)《JOBS法案》解除禁止公开宣传的思路 |
二、私募股权众筹合格投资者制度的功能解释 |
(一)美国合格投资者立法 |
(二)私募股权众筹的合格投资者验证方法 |
(三)合格投资者制度的逻辑困境与反思 |
(四)投资者经验不足的应对:信用中介 |
第五章 我国股权众筹的立法框架与规则构建 |
第一节 股权众筹的立法框架:三分法的本土化需求 |
一、制度移植与路径依赖 |
(一)制度移植的必要性 |
(二)制度移植的路径依赖 |
二、三分法框架的解释 |
(一)三分法的框架 |
(二)理由与解释 |
第二节 股权众筹的规则构建与立法调整 |
一、立法原则的思考 |
(一)监管力度强与弱的选择 |
(二)制度创新与修正的选择 |
(三)效率与安全两难的选择 |
二、现有法律规则修正 |
(一)法律制度障碍 |
(二)相关立法修正 |
三、公募股权众筹规则 |
(一)整体思路 |
(二)豁免的规则 |
(三)发行的规则 |
(四)中介的规则 |
四、私募股权众筹规则 |
(一)《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整体评价 |
(二)私募股权众筹公开宣传规则 |
(三)私募股权众筹信息披露规则 |
(四)私募股权众筹合格投资者规则 |
(五)私募股权众筹中介平台规则 |
五、股权众筹诉讼规则 |
(一)裁判逻辑:合同违约V.S.证券欺诈 |
(二)缺乏证券集团诉讼的应对措施 |
第三节 股权众筹监管制度完善:证券举报人制度 |
一、问题的提出:我国为何需要证券举报人制度? |
二、举报人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扩大公众参与 |
(二)弥补监管缺口 |
(三)提升监管效率 |
三、举报人制度的构成及反思 |
(一)举报信息 |
(二)举报人保护制度 |
(三)奖励认定制度 |
四、金融创新与我国举报人制度审视 |
(一)我国举报人制度现实困境 |
(二)现行举报人制度的再审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7)中国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模式及其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的背景与目的 |
1.2 研究的意义 |
1.3 研究的内容安排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第2章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1 风险投资模式研究综述 |
2.1.1 国外研究综述 |
2.1.2 国内研究综述 |
2.1.3 小结 |
2.2 风险投资效应研究综述 |
2.2.1 国外研究综述 |
2.2.2 国内研究综述 |
2.2.3 小结 |
第3章 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理论基础 |
3.1 高新技术企业的含义及特征 |
3.1.1 高新技术企业的含义 |
3.1.2 高新技术企业的特征 |
3.2 风险投资的内涵及特征 |
3.2.1 风险投资的内涵 |
3.2.2 风险投资的特征 |
3.3 相关理论假说 |
3.3.1 缺口理论 |
3.3.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第4章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的模式研究 |
4.1 风险投资模式的定义和具体内涵 |
4.1.1 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 |
4.1.2 风险投资的投资时点 |
4.1.3 风险投资的组织形式 |
4.1.4 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 |
4.2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模式研究 |
4.3 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模式的国际对比 |
第5章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模式下的效应研究 |
5.1 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的效应分析 |
5.1.1 美国等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对 GDP 的影响 |
5.1.2 美国等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对企业技术的创新作用 |
5.2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对 GDP 影响的实证分析 |
5.2.1 研究假设 |
5.2.2 数据搜集 |
5.2.3 实证分析 |
5.3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对企业创新作用的实证分析 |
5.3.1 研究假设 |
5.3.2 样本选取 |
5.3.3 建立模型 |
5.3.4 实证分析 |
第6章 结论与建议 |
6.1 结论 |
6.2 建议 |
6.3 不足之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8)美国风险投资与技术进步、新兴产业发展的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相关文献综述及评论 |
1.2.1 风险投资运行机制研究 |
1.2.2 风险投资对风险企业的影响研究 |
1.2.3 风险投资与技术进步的关系研究 |
1.2.4 风险投资对新兴产业的影响研究 |
1.3 论文的研究框架及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 |
第2章 风险投资与技术进步、新兴产业关系概述 |
2.1 风险投资概述 |
2.1.1 风险投资的概念 |
2.1.2 风险投资的特点 |
2.1.3 风险投资的基本要素 |
2.1.4 风险投资运作过程 |
2.1.5 风险投资的理论基础 |
2.2 风险投资与技术进步的关系 |
2.2.1 风险投资促进技术创新 |
2.2.2 风险投资推动了高科技的产业化 |
2.2.3 风险投资助推了高科技产业集群的形成 |
2.2.4 技术进步为风险投资提供了高收益的投资渠道 |
2.3 新兴产业概述 |
2.3.1 新兴产业的涵义 |
2.3.2 新兴产业的特点 |
2.3.3 新兴产业产生和发展的动因 |
2.4 技术进步与新兴产业的关系 |
第3章 美国风险投资发展的历程 |
3.1 风险投资的孕育阶段(19 世纪末~1945 年) |
3.2 风险投资的发展阶段(1946~1970 年) |
3.2.1 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建立 |
3.2.2 小企业投资公司发展迅速 |
3.2.3 成立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公司 |
3.3 美国风险投资的调整阶段(1971~1980 年) |
3.3.1 经济衰退使风险投资出现萎缩 |
3.3.2 国家通过法律和税收等政策促进风险投资的发展 |
3.4 美国风险投资的快速增长阶段(1981~1989 年) |
3.4.1 调整税率 |
3.4.2 推出“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引导了风险投资对高科技企业的投资 |
3.4.3 风险投资业的资金来源和投向有了较大变化 |
3.5 风险投资的成熟阶段(1990~2000 年) |
3.5.1 给予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 |
3.5.2 新成立了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 |
3.5.3 风险投资业绩较好 |
3.6 美国风险投资的调整发展阶段(2001~2008 年) |
3.6.1 风险投资方向有了重大调整 |
3.6.2 联邦政府和各州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和法律法规 |
3.6.3 次贷危机和国际金融危机沉重打击了风险投资业 |
3.7 国际金融危机导致风险投资的放缓阶段(2009 年至今) |
3.7.1 风险投资业在 2009 年大幅下滑 |
3.7.2 风险投资业在 2010 年后逐渐复苏 |
3.8 美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特点 |
3.8.1 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 |
3.8.2 与技术创新同步发展 |
3.8.3 与美国宏观经济互相影响 |
第4章 美国技术进步的动力及影响 |
4.1 美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历程 |
4.1.1 第一次科技革命使美国的科技水平得到初步发展 |
4.1.2 第二次科技革命后美国科技水平领先于世界 |
4.1.3 第三次科技革命使美国成为世界上科技实力最强的国家69 |
4.2 美国技术进步的动力 |
4.2.1 市场对科技资源配置起决定作用 |
4.2.2 政府发挥了引导作用 |
4.2.3 有完善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制 |
4.2.4 综合的科技创新平台 |
4.3 美国技术进步的影响 |
4.3.1 推动了社会经济结构的巨变 |
4.3.2 激发了一批新兴产业的涌现 |
4.3.3 加速了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进程 |
4.3.4 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
第5章 美国新兴产业的发展 |
5.1 信息产业 |
5.1.1 美国信息产业的发展历程 |
5.1.2 信息产业对美国经济的影响 |
5.2 生物医药产业 |
5.2.1 生物技术的发展推动着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 |
5.2.2 美国生物制药产业的发展路径 |
5.2.3 形成了世界领先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
5.2.4 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对美国经济的影响 |
5.2.5 生物医药产业快速发展的驱动因素 |
5.3 新能源产业 |
5.3.1 美国新能源政策的主要法律法规 |
5.3.2 美国政府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主要做法 |
5.3.3 新能源政策下美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
5.4 美国新兴产业发展的两个关键因素 |
5.4.1 政府为新兴产业提供了政策支持 |
5.4.2 风险投资为新兴产业提供了资金支持 |
第6章 美国风险投资对技术进步和新兴产业的影响 |
6.1 风险投资推动了技术进步 |
6.1.1 风险投资是促进技术创新的重要金融工具 |
6.1.2 风险投资促进了科技型小企业的技术创新 |
6.1.3 风险投资提高了科技创新的效率 |
6.2 风险投资对新兴产业的作用 |
6.2.1 为新兴产业提供了大量的发展资金 |
6.2.2 对新兴产业的投资侧重点不同,激发新技术的创新 |
6.2.3 提高了新兴产业企业的市场价值 |
6.3 风险投资促进了高科技产业集群的形成 |
6.3.1 硅谷的发展概况 |
6.3.2 硅谷的四大高科技产业集群 |
6.3.3 促进硅谷形成高科技产业集群的因素 |
6.3.4 风险投资在硅谷发展中的作用 |
第7章 美国风险投资影响的模型推导和实证检验 |
7.1 风险投资影响的模型推导 |
7.1.1 风险投资对技术创新影响的模型推导 |
7.1.2 风险投资对企业影响的模型推导 |
7.2 美国风险投资影响的实证检验 |
7.2.1 计量方法说明 |
7.2.2 变量选取与数据说明 |
7.2.3 实证分析 |
7.2.4 结论说明 |
第8章 美国风险投资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经验及启示 |
8.1 美国风险投资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经验 |
8.1.1 提供坚实的法律法规保障 |
8.1.2 在财税政策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
8.1.3 设立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 |
8.1.4 建立了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 |
8.1.5 充分发挥了行业协会的重要作用 |
8.1.6 风险投资运作机制完善 |
8.1.7 资本来源广泛 |
8.1.8 形成了先进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 |
8.2 对我国的启示 |
8.2.1 政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
8.2.2 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完善风险投资运行机制 |
8.2.3 政府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风险投资向科技企业倾斜 |
8.2.4 拓宽风险资本的来源 |
8.2.5 培养高素质的风险投资人才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 |
后记 |
(9)高新区域发展的国际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高新区域发展研究导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的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第二节 论文结构体系和主要内容 |
一、逻辑思路和内容结构 |
二、论文框架 |
第三节 论文主要结论和观点 |
一、主要创新 |
二、研究难点 |
三、研究方法 |
四、结论和建议 |
第四节 若干概念的界定和说明 |
一、高新技术及高新技术产业 |
二、高新技术企业 |
三、高新区域 |
四、产业链 |
五、产业集群 |
六、主导产业 |
七、投资环境 |
第二章 研究高新区域的相关理论评述 |
第一节 马克思经济理论的相关论述 |
第二节 邓小平关于高新区域的论述 |
第三节 西方经济学体系中的相关理论 |
一、国家竞争优势理论 |
二、市场失灵理论和重商主义的干预理论 |
三、与创新有关的理论 |
四、产业经济学中的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产业集群理论 |
五、交易费用和全球化理论 |
六、与高新区域相关的城市和房地产理论 |
第三章 高新区域发展状况的国际比较 |
第一节 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高新区域 |
一、北美高新区域 |
二、日本高新区域 |
三、澳大利亚的高新区域 |
四、欧洲的高新区域 |
第二节 新型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高新区域 |
一、以色列的高新区域 |
二、新加坡的高新区域 |
三、韩国的高新区域 |
四、台湾的高新区域 |
第三节 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高新区域 |
一、印度的高新区域 |
二、巴西的高新区域 |
三、其它发展中国家的高新区域 |
第四节 中国的高新区域 |
第五节 世界高新区域的各种类型 |
一、松散联合型 |
二、创建新区型 |
三、旧区拓展型 |
四、“孵化器”类型 |
第四章 高新区域管理模式的国际比较——制度创新理论的角度 |
第一节 制度创新与高新区治理模式 |
第二节 国内外高新区域的典型管理模式 |
一、国外的模式 |
二、国内模式 |
第三节 对现有高新区域管理体制的思考 |
第五章 高新区域产业集群的国际比较 |
第一节 产业集群的几个理论问题研究 |
一、产业集群的定义、特征、形成条件及发展阶段 |
二、产业集群形成的诱因分析 |
三、产业集群的外部规模经济 |
四、产业集群与纵向一体化 |
五、产业集群与创新 |
第二节 产业集群对高新区域发展的作用 |
第三节 高新区域产业集群的国际比较 |
一、美国硅谷的产业集群 |
二、日本高新区域的产业集群 |
三、我国高科技产业集群的现状和特点 |
第四节 产业集群理论对我国高新区域发展的启示 |
第六章 高新区域发展环境的国际比较——交易费用理论的角度 |
第一节 交易费用及决定因素 |
第二节 高新区域投融资环境的国际比较 |
一、政治环境和政策稳定性的国际比较 |
二、法制和法律环境的国际比较 |
三、人力资源素质和费用的国际比较 |
四、金融体制和财税政策的国际比较 |
五、中国高新区域内的投资环境 |
第三节 高新区域风险投资的国际比较 |
一、美国风险投资 |
二、美欧风险投资模式比较 |
三、美日风险投资的比较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完善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文献综述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问题提出 |
1.3 研究的基本内容 |
1.4 研究思路以及方法 |
第2章 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相关理论 |
2.1 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定义 |
2.2 风险投资退出机制静态分析 |
2.3 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动态分析 |
2.4 政府在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中的职能 |
第3章 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现状与问题描述 |
3.1 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现状 |
3.2 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
3.3 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存在问题的制度成因分析 |
第4章 我国风险投资政策回顾与评价 |
4.1 我国风险投资政策概述 |
4.2 我国风险投资政策评价 |
第5章 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与政策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
5.1 国外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与政策对比分析 |
5.2 国外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
5.3 完善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目标 |
第6章 风险投资主体退出行为制度环境分析 |
6.1 风险投资主体退出行为 |
6.2 影响风险投资主体退出行为的产权制度分析 |
6.3 影响风险投资主体退出行为的信息监管制度分析 |
6.4 影响风险投资主体退出行为的风险控制制度分析 |
第7章 我国风险投资退出平台相关制度分析 |
7.1 影响我国风险投资退出的资本市场结构性缺陷 |
7.2 制约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资本市场监管制度分析 |
7.3 制约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新股发行准入制度分析 |
7.4 制约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资本市场流通制度分析 |
第8章 完善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政策创新 |
8.1 完善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政策创新目标 |
8.2 完善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政策创新原则 |
8.3 完善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政策创新内容 |
第9章 研究结论及政策运用 |
9.1 研究结论 |
9.2 政策实施 |
9.3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硕士期间所发表的文章 |
参与课题 |
四、美、日、欧风险投资模式比较与借鉴(论文参考文献)
- [1]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价值的影响及溢出效应研究[D]. 曹文婷. 四川大学, 2021(12)
- [2]制药产业国际竞争力关键因素与形成机理研究 ——基于美日欧制药产业的实证分析[D]. 李超.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3]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支持机制研究[D]. 陶银海. 兰州大学, 2019(02)
- [4]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D]. 张金艳.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5]D公司风险投资运作方式对投资效益影响分析[D]. 冯悦.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19(01)
- [6]股权众筹法律问题研究[D]. 杨硕. 吉林大学, 2017(01)
- [7]中国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模式及其效应研究[D]. 杨成杰. 湖北工业大学, 2014(09)
- [8]美国风险投资与技术进步、新兴产业发展的关系研究[D]. 张佳睿. 吉林大学, 2014(09)
- [9]高新区域发展的国际比较研究[D]. 孙志强. 中共中央党校, 2006(12)
- [10]完善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政策研究[D]. 吴文建. 西南大学, 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