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制问题引发开发区合署办公(论文文献综述)
高恩新[1](2021)在《跨层级事权约束下自贸区政府管理体制调适逻辑——以21个自贸区为例》文中研究说明作为虚体治理单元,中国自贸区形成决策—执行—协调功能分化与四级纵向赋权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运用事权下放、组织位阶提升、组建高等级议事协调小组对管理主体赋权增能。自贸区政府管理从任务型转为"领导小组+科层化"体制,显示了特殊经济功能区制度创新的政治权威依赖和空间治权重叠特征。"领导小组+科层化"体制强化了纵向赋权与横向协同能力,但功能定位综合化削弱制度创新的专门性优势,人事"高配"转向"平配"降低了自贸区自主改革能力。自贸区政府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主体事权法定,实现自贸区与行政区、其他特殊经济功能区功能分化与互补,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累经验。
刘洋[2](2021)在《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文中研究指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作为一种经济功能区,是我国学习世界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方面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具体国情进行体制设计的产物。作为国家体制改革和制度设计的科技特区,高新区的发展,关键在于其管理体制。作为新旧体制碰撞与改革创新之结果的现行管理体制,经过30年的探索和实践而形成,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推动着高新区功能日益丰富完善,实现了承载的功能作用,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成为了—种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共生的经济、社会现象。但高新区现行管理体制也面临一些问题,存在着一些困境,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高新区的发展。当前,我国高新区已逐渐进入由“政策驱动”向“体制驱动”的转型期,正面临着诸多机遇与挑战。新时代迫切需要高新区在新的时代背景和发展阶段中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管理体制转型,为高新区下一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体制支撑。新时代,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已然在此背景下悄然发生。实践探索让现阶段的行政体制改革更加丰富多彩,一定程度也产生倒逼力量,引发我们的思索。而这种思索之逻辑起点是“为什么转”?就目前学术研究上的回应而言,要么聚焦于高新区的宏大叙事,要么沉迷于管理体制的细枝末节,却不能给我们系统而清晰的答案。因此,本文试图从新时代背景切入,框定高新区这一特殊对象,研析高新区管理体制,聚焦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动态过程,以弥补高新区管理体制研究中的缺憾。全文沿着“为什么转、转什么、怎么转?”的脉络,围绕高新区管理体制这一特殊对象,确定研究的分析框架和整体脉络设计,梳理我国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背景及沿革,研判高新区发展阶段,总结高新区特点。回答“为什么转?”的问题后,逻辑演绎的进程自然而然地延伸出“转什么?”。通过对个案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描述分析和价值判断,发现可行性经验;通过对高新区和行政区管理体制的结构、功能、成效以及二者运行机制的深入对比、分析,结合案例研究得到一些启示;通过总结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就,分析存在的困境及成因,得到了“转什么?”的答案。在“怎么转?”的关键环节,通过对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分析和变量提取,确定转型的目标和内容,并从新时代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层面建构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最终目标。本文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坚持宏观、中观、微观不同层面相结合,以政治学和行政管理学视角,用整体性政府理论、政府职能理论和治理理论作为理论研究工具,深入分析我国高新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针对现有管理体制存在的困境,探讨转型的目标、内容和路径,思路与方略,以期建立起—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反映高新区发展客观规律,符合高新区自身发展状况的管理体制,为我国高新区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提供有益参考与借鉴。
郑波[3](2020)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优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
张咏涛[4](2020)在《监察管辖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
臧野[5](2020)在《开发区管理体制合宪性研究》文中指出自1984年首批十四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至今,开发区经历36年发展历程,在引领改革开放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扮演重要的角色,开发区的定位从早期的特殊经济功能区逐渐转变为完整的行政经济功能区,开发区管理机构的设置也经历了随意性、试验性到规范化、多样化的阶段,如今各地开发区规划与建设正在如火如荼进行,开发区在促进技术创新、推动产业集聚、带动区域经济建设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强化。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开发区管理体制在实践中存在诸多与宪法、法律相冲突的问题,在法律制度上,开发区作为改革开放早期的改革措施之一,未从宪法与法律层面予以统一规范,中央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政策导向为主,条块分割、分散立法的立法模式造成地方性法规之间衔接与适用不协调。在组织机构上,开发区建制在纵向上扰乱了既有的省市县乡四级行政区划层级,开发区管理机构没有实际管辖的行政区域,开发区托管行政区的模式下开发区管理机构与属地政府关系不顺,开发区管理机构及其公职人员缺少人大的监督和监察委的监察。在权责关系上,由于没有明确法律地位,开发区管理机构作出的行政行为效力待定,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行政救济中的主体资格也不明确,导致行政权力行使和法律责任承担不一致。在运行机制上,由于行政权力的不断扩张导致开发区管理机构日益膨胀且人员编制极为混乱,授权法规位阶低导致开发区管理机构职权范围界定不清晰,自主权限不足且权力运作缺乏规范。针对开发区管理机构存在的诸多问题,2003年国务院出台文件暂停开发区审批并对开发区进行清理、整顿,随后又出台多部文件提出要提高开发区发展水平、规范开发区建设管理,并针对开发区管理体制提出改革创新的政策建议。2017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要促进开发区的创新发展和开发区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此后江苏省、山西省、辽宁省、湖北省等也纷纷出台省级开发区条例,来规范开发区及其管理机构的运行。然而这些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法规体现的改革仅仅是对现有开发区管理机构的规范和引导,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开发区管理机构在组织机构、权责关系、运行机制等方面与宪法相冲突的问题。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开发区及其管理机构在实现其经济功能时也必须遵守宪法,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坚持依法行政、权力制衡,以此推动开发区法治化建设。在对合宪性界定和开发区管理体制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试图从合宪性分析的视角,提出开发区管理体制合宪性的改革路径。首先是要完善开发区制度规范体系,统一开发区立法,并通过法律制度创新的形式引入公务法人制度。其次是针对开发区发展规模和管理权限对开发区管理体制进行分类改革,并相应地明确开发区的组织机构、权责关系和运行机制:一是对于发展成熟、行政化特征显着的开发区,应引导开发区与行政区“政区合一”,在分析“政区合一”可行性的基础上提出开发区与行政区融合后具体的制度安排,并重点探讨开发区经济功能多元化与机制运作规范化之间的关系如何协调;二是对于发展偏重经济功能及跨行政区的开发区,应当取消开发区管理机构的设置,设立开发区总公司对开发区进行企业化管理,在分析公司主导体制的优越性的基础上论述设立开发区总公司的制度安排、职能设定以及开发区总公司与所在地政府的关系;三是充分发挥开发区作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入公务法人制度,对开发区管理机构进行弹性改革,设定“法定机构”综合管理开发区,并通过修改宪法性法律明确“法定机构”的法律地位和管理权限。
徐颖[6](2020)在《铜陵义安经济开发区PPP模式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研究》文中认为根据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3月,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注册的管理库项目数达9458个,注册资金143915亿元,其中:示范项目958个,示范项目金额21015亿元。PPP模式被广泛地应用于我国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中,为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了有效的融资渠道,推行了开发区经济开展和社会进步,从而减轻了地方的财政负担,拓宽了各类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渠道。社会资本的参与,增强了基础设施的竞争活力,创造经济效益。针对义安经开区PPP绩效监督体系有待提升、决策程序不全与权责不清、收益分配机制不成熟、开发区管委会定位不清、政企合作力度不够的不足,分析不足的原因,具体以义安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为案例,全面分析PPP模式在开发区基础设施中的应用,提前对各类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管控,推进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更快发展,进一步推动开发区治理。本文主要采用文献资料引证法、实地调研法、对比分析法、归纳分析法。1、运用文献引证法对国内外在PPP模式演进、PPP模式运作方式问题等,进一步明确了研究思路、内容和方法。2、运用归纳分析法引入相关的公共选择理论、项目全周期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政策背景,为义安经开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分析做好理论支撑。3、运用实地调研法,分析义安经济开发区PPP模式现状、存在的不足及成因。4、运用对比分析法,结合国外2个案例对比研究,优化开发区PPP模式的路径。
杜俊奇[7](2020)在《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文中提出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党外公职人员中一直存在着腐败现象,而且党外公职人员数量不断增加,其腐败问题也开始空前凸显,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领域中,腐败问题还表现的相当严重。党外公职人员分布在各领域、各层级,在各级政府、各个岗位充当重要角色,有职有权,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因此,如何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已经成为我们无法回避而必须直面和破解的一个重要课题。虽然相关部门在实践中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但由于监督机制与现实情况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监督问题仍然处于薄弱状态。学术界对此也进行了初步的理论探讨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但总体上说,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全面系统的研究尚不充分,对这一群体的腐败程度、形式、原因等实证研究非常不足,具有建设性和应用性的对策建议更是不多。从我国反腐败和廉政建设这一时代的宏伟大业来看,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问题的研究,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共产党(即执政党)和各民主党派(即参政党)互相监督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更是将全面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的迫切需要。本文主体内容分为逻辑紧密关联的五章。逻辑起点首先在理论层面阐发了关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必须厘清的几个基础性问题,介绍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体内容、制度基础、法理依据和监督的必要性;然后运用历史和比较的方法追溯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发展历程,分析目前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继而用实证研究、尤其是案例分析的方法,剖析了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现状、成因和特征;论证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强化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和显着成效;最后,就如何强化、细化、实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特别是政治敏感度和政策性比较强的宗教界、工商联、村委会三个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从理论性和应用性两个维度提出的若干对策建议。本文的意义在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这一事关我国反腐败成效而迄今很少受到关注的问题做了初步的研究;通过大量的内调外研获得了翔实的一手数据;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尤其是对特殊群体的监督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从而对国家监察机制改革和推进反腐败事业整体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较强的现实意义。
王晓梅[8](2019)在《开发区管委会体制运行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A市市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例》文中研究指明管委会体制是开发区管理体制中的一种重要形式,自出现以来,其凭借自身精简高效、运转灵活的优势,极大地促进了开发区的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但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国家政策的调整,开发区管委会体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了诸多问题,而且,这些问题不全是机制层面的问题,还有体制层面的问题,也就是说,开发区管委会体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的问题,有些是由管委会体制的缺陷所引发的。比如,管委会体制在运行过程中表现出的推诿扯皮、效能低下和权威性不足等问题,就是由管委会的管理权限划分不明确、领导隶属关系设置不合理引发的。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但减弱了管委会体制的优势,还降低了开发区公共资源利用效率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效能,不利于开发区公民政治生活和民生诉求的满足。因此,透视管委会体制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优化开发区管委会体制,实现优化管委会体制运行,是十分必要的。论文以A市市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法、实证研究法,结合公共管理学的相关理论,通过研究管委会体制在运行过程中的问题,来检视管委会体制自身存在的缺陷,进而提出优化管委会体制、实现优化管委会体制运行的对策建议。论文主体主要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开发区、管理体制、开发区管委会体制三个核心概念,概述了新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治理理论,为论文做好理论基础。第二部分介绍了A市市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体制的概况及运行利弊。阐述了A市市北经济开发区的功能定位,论述了A市市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行的体制概况,并对现行体制运行的利弊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剖析了A市市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体制运行问题,根据具体问题分析了产生原因,主要是行政主体地位缺乏法律保障,管理权限划分不清晰,机构设置缺乏系统性。第四部分根据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尝试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主要是加快开发区法制建设明确管委会主体地位;清晰界定管理权限实现权责对等;理顺机构设置提高管理效能;加强对管委会职责履行的监督。希望此文的研究能够为优化开发区管委会体制运行和开发区有效治理提供有益参考。
吕长城[9](2019)在《开发区管理机构被告资格辨识》文中研究表明由于行政组织法律规范的立法滞后和司法审查裁判标准的不尽统一,导致开发区管理机构的行政诉讼被告资格争议较大。为此,司法解释作出了创设性规定,明确赋予省级以上开发区管理机构以被告资格,解决其参与行政诉讼的资质问题。在对条文内容进行文本理解的基础之上,本文着重对实践中几种特殊情形下开发区管理机构的被告资格进行了辨识和分析。考虑到行政诉讼未来的发展趋势,建议强化行政组织立法建设,淡化行政主体理论,放宽诉讼被告资格,以更好地保障当事人诉权。
陈沛酉[10](2019)在《从就业导向到生涯导向:高等职业院校组织转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社会环境的急剧变迁导致发展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日益严峻。这一情形使得“转型”成为各类组织解决危机、谋求生存的不二法则。高等职业院校组织亦是如此。但转型不是对未来的空想式建构,须是站在已有积淀上的优化与完善。因此,亟待从组织的视角和历史的眼光来审视改革开放40年来高职院校转型的过程、要素及逻辑。本研究综合运用文献考察法、历史研究法以及延伸个案法等质性研究方法和基于新制度主义学派的“组织场域”、“制度逻辑”以及伯顿·克拉克创业型大学组织转型理论搭建的分析框架,深入考察了围绕着高职院校组织的诞生与转型所形成的场域关系、转型要素及其中的多重制度逻辑。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首先,本研究基于国家(政府)、行业企业、高职院校以及受教育者及其家庭等多方行动体的核心利益考量,本研究将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发生、变化及解决作为高职院校组织转型的“核心议题”,从而确立了高职院校组织从升本导向到就业导向再到生涯导向的转型历程:(1)升本导向阶段(1980年~2003年)。1980年,“收费、走读、短学期、不包分配”的短期职业大学的相继成立,标志着中国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蹒跚起步。而后经由1996年“三改一补”、1997年规范命名、1998年“三教统筹”、1999年高校扩招以及2000年管理权下放等等正式制度供给,以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科为组织形式的高职院校组织种群获得了数量上的跨越式发展。(2)就业导向阶段(2003年~2010年)。2003年,在扩招后第一届本科毕业生就业之际,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爆发。基于此,中央政府部门确立了职业教育的“就业导向”转型目标,并综合运用择优项目引领示范与人才培养评估等举措,引导建立“地方政府主责、行业企业参与、高职院校实施”的组织转型场域关系。高职院校组织场域行动体对“高职的基本特征是什么、高职应该如何办”达成多项规范性共识: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双师型教师、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顶岗实习等等办学观念深入人心。(3)生涯导向阶段(2010年至今)。就业导向组织转型带来了就业率显着提升,但以数字为单一表征方式的一次就业率并不能完全、真正地反映各高校的就业情况。高职院校毕业生在就业质量和职业生涯发展等指标上的表现却不尽如意。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新危机引起高职院校组织场域中的行动体围绕着“提升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和“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为主要内容的内涵式转型策略。在《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顶层设计推动下,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高职院校组织间的互动关系得以制度化,高职院校组织亦与四年制大学重新建立起合作交流。同时,高职院校组织自身开始强调职业素养教育。其次,高职院校组织转型的制度逻辑。在升本导向阶段,受国家政策分层歧视与升格诱导、市场生源选择偏好以及大学理性神话的规范性和模仿性力量等多重逻辑制约下的高职院校选择了模仿本科院校学科教育,即把升为本科院校当做规划目标,把大学课程进行“压缩饼干式”删减、把毕业生“专升本”率高低当做招生噱头的“漂移性”组织生存策略。在就业导向阶段,支配组织场域行动体实现就业导向组织转型的制度逻辑有:“教育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就业是民生之本”的国家逻辑,“项目驱动”的科层制逻辑,“生源充盈”、“满足企业需求”的市场逻辑以及“职业主义”的教育逻辑。在生涯导向阶段,高职院校组织场域行动体受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国家逻辑、“国家推动、地方创新”的科层制逻辑以及“生源危机”、“产业转型升级下的企业新需求”的市场逻辑和教育“成人”逻辑的共同支配。
二、体制问题引发开发区合署办公(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体制问题引发开发区合署办公(论文提纲范文)
(1)跨层级事权约束下自贸区政府管理体制调适逻辑——以21个自贸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政府间事权配置与特殊经济功能区管理体制创新 |
(一)委托-代理结构下政府跨层级事权配置 |
(二)特殊经济功能区管理体制创新 |
二、中国自贸区政府管理体制结构形态与演化过程 |
(一)中国自贸区四级政府管理体制 |
(二)中国自贸区政府管理体制要素配置分析 |
1.自贸区与行政区、经济功能区空间关系 |
2.自贸区政府管理主体事权来源 |
3.自贸区政府管理主体类型 |
4.自贸区政府管理主体组织位阶配置 |
(三)中国自贸区政府管理体制调整过程分析 |
1.上海自贸区政府管理体制调整过程 |
2.全国其他自贸区政府管理体制调整过程 |
三、自贸区政府管理体制调适逻辑 |
(一)组织脱嵌与人事高配:虚体治理单元权威依赖机制 |
(二)功能叠加与组织吸纳:专门性管理主体“再科层化” |
(三)纵向赋权与横向协同:“领导小组+科层化”体制常态化 |
四、结论 |
(2)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个案价值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成果评述 |
第三节 研究视角、创新及不足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创新 |
四、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本研究基本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概念解读 |
一、新时代 |
二、高新区 |
三、管理体制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二节 理论工具 |
一、整体性政府理论 |
二、政府职能理论 |
三、治理理论 |
第三节 逻辑建构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动因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目标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策略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重点 |
第二章 基本概况 |
第一节 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 |
一、地方政府体制改革 |
二、高新区设立背景分析 |
三、我国高新区的特点分析 |
第二节 我国高新区沿革 |
一、探索初创期(1988-2000) |
二、巩固提升期(2001-2012) |
三、转型发展期(2013年至今) |
第三节 比照 |
一、国外高新区管理体制及特点 |
二、我国高新区管理体制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
三、研究启示 |
第三章 个案研究: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一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及现行管理体制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现状及特点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下取得的成就 |
第二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异同分析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共同点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高新区的差异性 |
第三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探索及其价值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的转型之路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方式创新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价值 |
第四章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分析 |
第一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的启示 |
第二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模式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特点解读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的启示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效、困境及原因分析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取得的成效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面临的困境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困境的原因分析 |
第五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目标及内容 |
第一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 |
一、影响因素分析 |
二、影响管理体制转型的变量提取 |
第二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目标确立 |
一、动力: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
二、方向:高新区行政区管理体制二合一 |
三、目标:建立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内容落定 |
一、功能优化 |
二、职能转变 |
三、权力重构 |
四、机构改革 |
第六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研究 |
第一节 转型目标 |
一、紧扣为民宗旨,实现终极目标 |
二、瞄准时代战略,提升功能定位 |
三、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兼收并蓄 |
第二节 转型策略 |
一、上下结合的“渐进式”转型 |
二、政社合作的“包容性”放权 |
三、社会治理的“开放型”共建 |
第三节 转型保障 |
一、“法治型”高新区建设的有效实施 |
二、“大部制”高新区改革的有序推进 |
三、“合作式”府际关系的有力构建 |
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5)开发区管理体制合宪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关于开发区管理机构法律地位的研究 |
2.关于开发区管理体制法律问题的研究 |
3.关于开发区管理体制法治化发展的研究 |
(三)研究方法 |
1.规范分析法与实证法 |
2.文献研究法 |
3.比较分析法 |
一、开发区管理体制合宪性的理论基础 |
(一)开发区管理体制合宪性相关概念界定 |
1.开发区的概念 |
2.开发区管理体制的概念 |
3.开发区管理体制合宪性的内涵 |
(二)开发区管理体制合宪性的法理基础 |
1.宪法至上:开发区体制必须符合宪法及宪法性法律 |
2.依法行政:开发区管理体制必须符合行政权运行要素 |
3.分权制衡:开发区行政权必须受监督与制约 |
二、开发区管理体制合宪性的现实基础 |
(一)开发区管理体制的现实发展 |
1.源于政策主导 |
2.通过有限地方立法予以规范 |
3.依靠法治政府建设予以规制 |
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下的改革创新 |
(二)开发区管理体制现有的法律法规依据 |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 |
2.国务院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
3.地方性法规 |
三、开发区管理体制存在的合宪性问题 |
(一)开发区现有法律制度不协调 |
1.未从宪法与法律层面予以规范 |
2.条块分割、分散立法不利于衔接与适用 |
(二)开发区组织机构与现有体系不统一 |
1.开发区建制扰乱行政区划层级 |
2.人大与监察机构的缺位 |
(三)开发区管理机构权责关系不对等 |
1.开发区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模糊 |
2.行政行为效力和法律责任不明确 |
(四)开发区行政权运行机制不规范 |
1.管理机构日益膨胀,人员编制混乱 |
2.职权界定不清晰,权力运作不规范 |
四、开发区管理体制合宪性的改革路径 |
(一)合宪性改革的前提:改进开发区制度规范体系 |
1.统一开发区立法体系 |
2.引入公务法人制度 |
(二)合宪性改革路径之一:回归“政区合一”体制 |
1.“政区合一”体制下开发区的组织机构 |
2.“政区合一”体制下开发区管理机构的权责关系 |
3.“政区合一”体制下开发区行政权的运行机制 |
(三)合宪性改革路径之二:分流为企业化管理 |
1.开发区总公司的运行机制 |
2.开发区总公司与属地政府的关系 |
(四)合宪性改革路径之三:转型为“法定机构”模式 |
1.“法定机构”模式下的组织机构 |
2.法定机构的权责关系 |
3.法定机构的运行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铜陵义安经济开发区PPP模式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 |
1.4 本文创新和不足 |
1.4.1 本文研究创新点 |
1.4.2 本文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二章 PPP模式在基础设施中应用的理论基础 |
2.1 PPP基本概念 |
2.1.1 PPP基本概念及特征 |
2.1.2 开发区PPP模式及特征 |
2.1.3 PPP的运作模式 |
2.2 PPP模式的理论基础 |
2.2.1 公共选择理论 |
2.2.2 项目全生命周期理论 |
2.2.3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3 PPP模式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 |
第三章 义安经济开发区PPP项目应用现状 |
3.1 合理利用竞争机制,加强监督管理 |
3.1.1 引入竞争激励机制,规范引导项目投资 |
3.1.2 履约管理,监督到位 |
3.2 加强全生命周期控制,规范项目建设 |
3.2.1 项目识别 |
3.2.2 项目准备 |
3.2.3 项目采购 |
3.2.4 项目执行 |
3.2.5 PPP项目设施的移交及转让 |
3.3 积极探索市场化政府,加强政企合作 |
3.3.1 市场化政府的可行性 |
3.3.2 政企合作的具体应用 |
第四章 义安经济开发区PPP模式存在的不足及成因分析 |
4.1 义安开发区PPP模式存在的不足 |
4.1.1 绩效监督规范化体系水平不高 |
4.1.2 决策程序不健全、权责不清 |
4.1.3 收益分配机制不成熟 |
4.1.4 义安开发区管委会定位不清 |
4.1.5 政企合作力度不够 |
4.2 制约义安开发区PPP项目发展的原因分析 |
4.2.1 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明显滞后 |
4.2.2 制约项目建设发展深层次矛盾突出 |
4.2.3 义安开发区PPP模式价收费等不明晰 |
4.2.4 义安开发区各部门权责不清 |
4.2.5 项目全生命周期控制不到位 |
第五章 优化开发区PPP模式的路径探讨 |
5.1 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做法 |
5.1.1 英国在应用PPP模式中带来的启示 |
5.1.2 澳大利亚PPP应用经验启示 |
5.2 开发区PPP模式出路 |
5.2.1 推动合署办公工作,加快PPP绩效监督体系形成 |
5.2.2 引入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规范“区企合作” |
5.2.3 打造PPP项目品牌,合理控制风险承担 |
5.2.4 合理规范市场,精准自我定位 |
5.2.5 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控制,培育良好营商环境 |
第六章 结论和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7)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一)实践意义 |
(二)理论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一)国内学界研究状况 |
(二)国外研究状况 |
(三)对决策层关于统一战线相关文献的解读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实证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五、内容与框架 |
六、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创新之处 |
(二)研究难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若干基本问题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与构成 |
一、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阐释 |
(一)“公职人员”的概念 |
(二)“党外”的概念 |
二、党外公职人员来源与构成 |
(一)我国政治体制中“党外公职人员”的来源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分类构成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培养选拔、任用与管理 |
一、党外公职人员培养选拔政策 |
二、党外公职人员任用政策的历史沿革 |
(一)建国初期的任用政策 |
(二)改革开放后的任用政策 |
(三)进入21世纪后的任用政策 |
(四)新时代选拔任用的政策 |
三、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管理 |
(一)对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引导 |
(二)优化党外干部管理结构。 |
(三)选好配强民主党派领导班子 |
(四)选好选准主委。 |
四、党外公职人员从政优势 |
(一)政治优势 |
(二)智力资源优势 |
(三)利益表达优势 |
(四)社会活动优势 |
五、党外公职人员不同时期在体制内的作用 |
(一)建国初期 |
(二)改革开放初期 |
(三)新时期 |
六、党外公职人员使用现状 |
(一)中央越来越重视,阵营越来越壮大 |
(二)实职正职比例增大,切实保障有职有权 |
七、制约党外公职人员培养使用的因素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内容 |
一、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二、社会公众与媒体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三、民主党派对担任公职的党内成员内部监督 |
四、各级监察委员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第四节 民主党派党内监督概述与成效分析 |
一、内部监督内容 |
二、内部监督实践 |
三、内部监督成效 |
四、在内部监督中对腐败问题的处置 |
五、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
第五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制度基础和法理依据 |
一、制度基础 |
(一)人民代表大会政体制度 |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政党制度 |
二、法理依据 |
(一)根本法依据 |
(二)专门法依据 |
(三)行业法依据 |
(四)有关法规依据 |
第六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重要意义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必然要求 |
二、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我国民主监督的重要补充 |
三、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要求 |
四、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要求 |
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国家监察法的内在要求 |
第二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与主要问题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 |
一、民主革命时期,监督雏形显现 |
二、建国初期,监督方针确立 |
三、整风反右时期,监督出现挫折 |
四、“文革”时期,监督遭受破坏 |
五、改革开放时期,监督恢复完善 |
六、“十八大”后,监督成熟定型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成效 |
一、思想认识不断深化 |
二、监督机制逐步完善 |
三、监督效果初步显现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存在的问题与难点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问题 |
(一)监督意识不够清晰,监督观念亟待提高 |
(二)监督机制存在缺陷,监督体系亟待完善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特殊性给监督带来的难点 |
(一)党外公职人员界别分布具有特殊性 |
(二)党外公职人员管理体制具有特殊性 |
(三)党外公职人员任职情况具有特殊性 |
(四)党外公职人员廉政意识具有特殊性 |
(五)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倾向具有特殊性 |
(六)政治参与呈现多元化、差异性 |
三、特殊领域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难点 |
(一)宗教界 |
(二)工商联 |
(三)村委会 |
第三章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与特点分析 |
一、不同层级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特点的异同分析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共同点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不同点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异同分析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共同点 |
(一)个人私欲恶性膨胀 |
(二)公共权力发生异化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不同点 |
(一)内外监督不力 |
(二)外部环境影响 |
第四章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意义与成效 |
第一节 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意义 |
一、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反腐败斗争的现实意义 |
(一)为反腐彻底性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证 |
(二)为反腐高效性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机制保证 |
(三)为反腐持续性提供了有力的法理机制保证 |
二、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 |
(一)强化了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领导 |
(二)实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全面覆盖 |
(三)法定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权力来源 |
(四)创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方法路径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尚需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 |
(一)提升政治站位,以大作为彰显监督的权威性 |
(二)遵循五条原则,以科学性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
第二节 监察法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和惩治的效用 |
一、监察法对全面深入开展反腐败的积极意义 |
(一)保证了监察机关的独立性 |
(二)实现了监察范围的全覆盖 |
(三)界定了监察职能和监察权限 |
(四)创新了以“留置”措施取代“两规”、“两指”措施 |
(五)强化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
二、监察法对于预防和惩治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特殊作用 |
(一)统领推进作用 |
(二)警示威慑作用 |
(三)法治保障作用 |
三、监察法尚需进一步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与惩处的操作性 |
第五章 加强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性思考 |
第一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基本原则 |
一、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
二、坚持问题导向 |
三、坚持立体监督 |
四、坚持务实管用 |
五、坚持理论创新 |
六、坚持用权公开 |
第二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路径 |
一、加强民主党派队伍建设 |
二、加强廉政宣传教育 |
三、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
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
五、加强党派本体内部监督 |
六、加强反腐统筹协调 |
七、加强社会舆论制约 |
第三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工作机制 |
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机制 |
二、专项巡察监督机制 |
三、谈心谈话机制 |
四、失察责任追究机制 |
五、廉政诫勉机制 |
六、重要情况报告与通报机制 |
七、法治制约权力机制 |
八、自律约束权力机制 |
第四节 对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对村委会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加大学习宣传监察法力度,形成“不敢腐”的强大法律震慑 |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关紧“不能腐”的权力制约制度笼子 |
(三)注重思想政治建设,营造“不想腐”的廉政勤政氛围 |
二、对宗教界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依法进行政治监督,精准贯彻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 |
(二)依法进行财务监督,对宗教界财务实行规范化管理 |
(三)依法进行组织监督,确保各宗教团体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高素质宗教界代表人士手中 |
(四)依法进行思想监督,增进宗教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 |
三、对工商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加强私企腐败监督,填补党和国家反腐综治体系空白点 |
(二)精准做好考察评价,把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入口关节点 |
(三)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聚焦严控政商交往活动廉政风险点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正文数据表格 |
附录二 关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情况的访谈提纲 |
附录三 关于对民主党派内部监督专题调研提纲 |
附录四 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
后记 |
(8)开发区管委会体制运行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A市市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内容及方法 |
(四)选题可能的创新之处 |
一、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 |
1.开发区 |
2.管理体制 |
3.开发区管委会体制 |
(二)相关理论 |
1.新公共管理理论 |
2.公共治理理论 |
二、A市市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体制的概况及运行利弊 |
(一)A市市北经济开发区概况 |
(二)A市市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展沿革 |
1.初始设立阶段(2002年—2005年) |
2.起步发展阶段(2006年—2010年) |
3.规范建设阶段(2011年—2014年) |
4.深入发展阶段(2015年至今) |
(三)A市市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行体制 |
1.领导隶属关系情况 |
2.管理权限划分情况 |
3.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 |
(四)A市市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行体制的运行利弊 |
1.促进了开发区提档升级 |
2.影响了开发区发展效能 |
三、A市市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体制运行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A市市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体制的运行问题 |
1.管委会行政主体地位不明确 |
2.职能未厘清工作协调难度大 |
3.机构臃肿低效管理权威性不足 |
(二)A市市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体制运行问题的原因分析 |
1.行政主体地位缺乏法律保障 |
2.职能定位和边界划分不清晰 |
3.机构设置缺乏系统性 |
四、优化开发区管委会体制运行的对策建议 |
(一)加快开发区法制建设明确管委会主体地位 |
1.制定完善法律法规实现立法保障 |
2.统筹地方立法行为避免一区一法现象 |
3.明确管委会的法定职权实现职权法定 |
(二)清晰划分管理权限实现权责对等 |
1.加强管委会的经济职能 |
2.探索“去行政化”改革实现行政权责对等 |
3.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避免权责不一 |
(三)理顺机构设置提高管理效能 |
1.精简机构实行扁平化组织结构 |
2.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实施政企分开 |
3.理顺管委会与社会中介组织的关系 |
(四)加强对管委会职责履行的监督 |
1.加大上级机关和地方人大的监督力度 |
2.增设管委会内部监督机构 |
3.发挥群众和技术监督的作用 |
4.发展电子政务推进政务公开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开发区管理机构被告资格辨识(论文提纲范文)
一、《行诉法解释》作出创设性规定的缘起 |
(一)行政组织法律规范的立法滞后 |
(二)司法审查裁判标准的不尽统一 |
二、司法解释语境下开发区管理机构被告资格的界定与厘清 |
三、非常态开发区管理机构的被告资格识别难题 |
(一)省级以上开发区违法扩容后的被告资格认定 |
(二)“区中区”“园中园”模式下的被告资格判断 |
(三)法律规范对开发区管理机构的职权限制与被告资格识别 |
(四)行政区政府与开发区管理机构合署办公后的被告资格辨识 |
四、我国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的发展趋势 |
(10)从就业导向到生涯导向:高等职业院校组织转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问题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内“高校组织转型”相关研究 |
二、国外“高校组织转型”相关研究 |
三、“高职转型”相关研究 |
四、研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第二章 研究设计 |
第一节 核心概念的界定 |
一、高等职业院校 |
二、组织转型 |
三、就业导向与生涯导向 |
第二节 研究方法的选取 |
一、文献考察法 |
二、历史研究法 |
三、延伸个案法 |
第三节 分析框架的建立 |
一、高职院校组织转型的场域互动与要素变化 |
二、高职院校组织转型的制度逻辑 |
第四节 篇章结构的安排 |
一、高职院校组织转型的“关键节点”:就业问题的变化 |
二、高职院校组织转型的阶段划分:从升本到就业再到生涯 |
第三章 升本导向下高职院校组织“漂移性”诞生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带来的高校与环境矛盾 |
一、数量供给不足造成的人才浪费 |
二、结构供给矛盾造成的人才缺失 |
第二节 高职院校组织种群的混乱“前世” |
一、高职院校的雏形:职业大学的兴起、扩散与分流 |
二、“三教统筹”:高职院校组织种群的形成与缓慢发展 |
三、1999 年扩招后高职院校组织种群的激增 |
第三节 案例院校“升本导向”组织要素的建构 |
一、“专升本”目标的形成 |
二、领导管理理念与直线职能式组织结构运行 |
三、学科本位的人才培养模式 |
四、组织文化整合 |
第四节 “漂移性诞生”的制度逻辑 |
一、高职院校组织诞生与扩散的逻辑 |
二、高职院校组织漂移的逻辑 |
第四章 就业导向下高职院校组织“规范化”转型 |
第一节 “就业难”与“技工荒”的吊诡 |
一、“难中之难”: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问题 |
二、悖论:“中国制造”下的“技工荒” |
第二节 国家引导下的高职院校转型历程分析 |
一、转型目标的生成:“以就业为导向” |
二、转型项目的启动:“示范校”建设 |
三、转型成果的扩散 |
第三节 案例院校“就业导向”组织要素的转型 |
一、目标使命调整:安心做职教 |
二、领导“职教”办学理念形成与组织结构调整 |
三、“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变革 |
四、组织文化:新公共管理主义盛行与企业文化融入 |
第四节 “规范化转型”的制度逻辑 |
一、国家的逻辑 |
二、科层制的逻辑 |
三、市场的逻辑 |
四、教育的逻辑 |
第五章 生涯导向下高职院校组织“内涵式”转型 |
第一节 “好就业”与“就好业”的新矛盾 |
一、目标替代:就业导向异化为就业率导向 |
二、就业率导向形成的根源 |
第二节 质量观变化与高职院校转型分析 |
一、“服务社会需求”的高职院校质量提升运动 |
二、“服务学生需求”的精英高职院校实践探索 |
三、后示范期组织场域行动体满足双需求的举措 |
第三节 案例院校“生涯导向”组织要素的转型 |
一、目标使命调整:从“示范”到“优质” |
二、领导办学理念更新与组织结构优化 |
三、“促进学生生涯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
四、组织文化:自主发展的开放型文化模式 |
第四节 “内涵式转型”的制度逻辑 |
一、国家的逻辑 |
二、科层制的逻辑 |
三、市场的逻辑 |
四、教育的逻辑 |
第六章 结语与展望 |
第一节 总结 |
一、场域互动关系:高职院校组织转型的“脉络” |
二、自主发展探索:高职院校组织转型的“特色” |
三、多重制度逻辑:高职院校组织转型的“指南” |
第二节 研究创新点、不足与展望 |
一、研究创新点 |
二、研究不足 |
三、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四、体制问题引发开发区合署办公(论文参考文献)
- [1]跨层级事权约束下自贸区政府管理体制调适逻辑——以21个自贸区为例[J]. 高恩新.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06)
- [2]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D]. 刘洋. 苏州大学, 2021(07)
- [3]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优化研究[D]. 郑波. 华东政法大学, 2020
- [4]监察管辖制度研究[D]. 张咏涛. 湘潭大学, 2020
- [5]开发区管理体制合宪性研究[D]. 臧野.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2020(10)
- [6]铜陵义安经济开发区PPP模式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研究[D]. 徐颖.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20(03)
- [7]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D]. 杜俊奇.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8]开发区管委会体制运行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A市市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例[D]. 王晓梅. 曲阜师范大学, 2019(02)
- [9]开发区管理机构被告资格辨识[J]. 吕长城. 人民司法, 2019(22)
- [10]从就业导向到生涯导向:高等职业院校组织转型研究[D]. 陈沛酉. 天津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