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省、市、中心城市汽柴油批发零售价格

全国各省、市、中心城市汽柴油批发零售价格

一、全国各省市区及中心城市汽油、柴油批发及零售价格表(论文文献综述)

王双英,李宝驹,曹梓珞[1](2018)在《居民燃油消费差异性与空间相关性研究——基于燃油价格、汽车保有量和经济增长因素的影响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燃油消费是影响我国石油消费及生态环境的重要因素。本文根据全国30个省份燃油消费的面板数据,采用聚类分析将燃油消费量相近省份分为同类地区后,通过分类面板回归以及空间面板模型分析了不同地区燃油消费的差异性及空间相关性,研究了燃油价格汽车保有量和经济水平对我国居民燃油消费的影响,从而为不同地区改善燃油消费现状提供一定的政策建议。

周晓燕,刘天琪[2](2013)在《微电网中微电源组合与容量配置优化》文中指出针对风光资源都比较丰富的北方某试点乡的实际气象数据和负荷数据,基于可再生能源混合优化模型HOMER(hybrid optimization model for electric renewables)设计软件平台,建立并优化了风光蓄发电系统、独立柴油发电机系统及二者的混合系统3种孤网模型。在满足各项约束、负荷可靠供电及各微电源成本的基础上,将环境保护、社会效益以及用户效益分别对应量化为排污惩罚成本、容量短缺成本和实际停电率等指标。以最小上述指标为目标进行综合评估,对比了3种不同规划方案的利弊,从而得出了适合该地区的最优方案。

萧芦[3](2012)在《全国各省(市、区)及中心城市汽柴油批发和零售价格表》文中指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2]70号),从2012年5月10日零时起,国内市场汽油和柴油(标准品)价格分别下调330元/吨和310元/吨。《通知》规定:1)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的汽油、柴油(标准品,下同)价格分别调整至8850元/吨和8020元/吨。2)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的汽柴油最高价格分别调整至9250元/吨和8410元/吨,其中供铁道、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价格仍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3)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限价扣减400元/吨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供应价格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吨。4)等额下调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具体见下表)。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5)在配送条件下,批零差价不得小于300元/吨,最高批发价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300元/吨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300元/吨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吨。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按品质比率制定。另外,《通知》还要求三大国有石油集团发挥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平衡各环节利益关系,缓解炼油企业困难,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供应,特别是春耕生产用油需求,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成品油市场动态监测,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

萧芦[4](2012)在《全国各省(市、区)及中心城市汽柴油批发和零售价格表》文中研究说明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2]41号),从2012年3月20日零时起,国内市场汽油和柴油(标准品)价格同时上调600元/吨。经过此次价格调整,国内市场汽柴油价格均创下历史最高水平。《通知》规定:1)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的汽油、柴油(标准品,下同)价格分别调整至9180元/吨和8330元/吨。2)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的汽柴油最高价格分别调整至9580元/吨和8730元/吨,其中供铁道、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价格仍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3)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限价扣减400元/吨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供应价格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吨。4)等额上调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具体见下表)。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5)在配送条件下,批零差价不得小于300元/吨,最高批发价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300元/吨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300元/吨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吨。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按品质比率制定。另外,《通知》还要求各地合理安排下游运输行业价格,控制成品油调价连锁反应,落实好各项补贴措施,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并加强相关行业的动态监控和监管,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两大石油集团平衡好内部各环节利益关系,调动炼油企业生产积极性,从机制上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

萧芦[5](2012)在《全国各省(市、区)及中心城市汽柴油批发及零售价格表》文中研究说明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2]21号),从2012年2月8日零时起,国内市场汽油和柴油(标准品)价格同时上调300元/吨。经过此次价格调整,国内市场汽柴油价格再次回到2011年4月7日调价后的历史最高水平。《通知》规定:1)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的汽油、柴油(标准品,下同)价格分别调整至8580元/吨和7730元/吨。2)供铁道部等专项用户的汽柴油最高价格分别调整至8980元/吨和8130元/吨,其中供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价格仍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3)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限价扣减400元/吨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供应价格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吨。4)等额上调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具体见下表)。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5)在配送条件下,批零差价不得小于300元/吨,最高批发价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300元/吨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300元/吨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吨。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按品质比率制定。另外,《通知》还要求各地合理安排下游运输行业价格,落实好各项补贴措施,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并加强相关行业的动态监控和监管,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两大石油集团平衡好内部各环节利益关系,缓解炼油企业困难,同时统筹调节汽、柴油比较效益,确保成品油特别是春耕期间柴油市场供应。

萧芦[6](2011)在《全国各省(市、区)及中心城市汽柴油批发和零售价格表》文中认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1]252号),从2011年10月9日零时起,国内市场汽油和柴油(标准品)价格分别下调300元/吨。《通知》主要内容如下:1)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的汽油、柴油(标准品,下同)价格分别调整至8280元/吨和7430元/吨。2)供铁道部等专项用户的汽柴油最高价格分别调整至8680元/吨和7830元/吨,其中供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价格仍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3)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限价扣减400元/吨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供应价格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吨。4)等额下调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具体见下表)。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5)在配送条件下,批零差价不得小于300元/吨,最高批发价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300元/吨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300元/吨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吨。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按品质比率制定。另外,《通知》还要求三大国有石油公司平衡好内部各环节利益关系,缓解炼油企业困难,同时做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的衔接,确保市场供应。

萧芦[7](2011)在《全国各省(市、区)及中心城市汽柴油批发及零售价格表》文中研究说明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1]113号),从2011年4月7日零时起,国内市场汽油和柴油(标准品)价格分别上调500元/吨和400元/吨。《通知》主要内容如下1)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的汽油、柴油(标准品,下同)价格分别调整至8580元/吨和7730元/吨。2)供铁道部等专项用户的汽柴油最高价格分别调整至8980元/吨和8130元/吨,其中供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价格仍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3)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限价扣减400元/吨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供应价格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吨。4)等额上调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具体见下表)。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5)在配送条件下,批零差价不得小于300元/吨,最高批发价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300元/吨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300元/吨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吨。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按品质比率制定。《通知》还要求做好配套工作,控制成品油调价连锁反应;落实好各项补贴措施,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以及组织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另外,国家发改委还同时上调了航空煤油的出厂价格(发改电[2011]114号),其中3号喷气燃料价格从6340元/吨调整为6840元/吨。按现行联动机制规定(发改价格[2011]638号),民航从8日零时起上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下航线由原来的50元上调到6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由原来的90元上调到110元。

箫芦[8](2011)在《全国各省(市、区)及中心城市汽柴油批发及零售价格表》文中提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1]66号),从2011年2月20日零时起,国内市场汽油和柴油(标准品)价格均上调350元/吨。《通知》主要内容如下:1)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的汽油、柴油(标准品,下同)价格分别调整至8080元/吨和7330元/吨。2)供铁道部等专项用户的汽柴油最高价格分别调整至8480元/吨和7730元/吨,其中供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价格仍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3)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限价扣减400元/吨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供应价格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吨。4)等额上调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具体见下表)。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5)在配送条件下,批零差价不得小于300元/吨,最高批发价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300元/吨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300元/吨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吨。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按品质比率制定。《通知》还要求做好配套工作,控制成品油调价连锁反应;落实好各项补贴措施,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组织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另外,国家发改委还同时上调了航空煤油的出厂价格(发改电[2011]67号),其中3号喷气燃料价格从5990元/吨调整为6340元/吨。

箫芦[9](2010)在《全国各省(市、区)及中心城市汽柴油批发及零售价格表》文中研究指明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0]357号),从2010年10月26日零时起,国内市场汽油和柴油(标准品)价格分别上调230元/吨和220元/吨。《通知》主要内容如下:1)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的汽油、柴油(标准品,下同)价格分别调整至7420元/吨和6680元/吨。2)供铁道部等专项用户的汽柴油最高价格分别调整至7820元/吨和7080元/吨,其中供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价格仍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3)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限价扣减400元/吨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供应价格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吨。4)等额上调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具体见下表)。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5)在配送条件下,批零差价不得小于300元/吨,最高批发价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300元/吨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300元/吨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吨。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按品质比率制定。另外,国家发改委还同时上调了航空煤油的出厂价格(发改电[2010]358号),其中3号喷气燃料价格从5470元/吨调整为5690元/吨。

箫芦[10](2010)在《全国各省(市、区)及中心城市汽柴油批发及零售价格表》文中研究说明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0]210号),从2010年6月1日零时起,国内市场汽油和柴油(标准品)价格分别下调230元/吨和220元/吨。《通知》主要内容如下:1)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的汽油、柴油(标准品,下同)价格分别调整至7190元/吨和6460元/吨。2)供铁道部等专项用户的汽柴油最高价格分别调整至7590元/吨和6860元/吨,其中供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价格仍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3)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限价扣减400元/吨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供应价格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吨。4)等额下调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具体见下表)。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5)在配送条件下,批零差价不得小于300元/吨,最高批发价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300元/吨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300元/吨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吨。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按品质比率制定。另外,国家发改委还同时下调了航空煤油的出厂价格(发改电[2010]209号),其中3号喷气燃料价格从5690元/吨调整为5470元/吨。

二、全国各省市区及中心城市汽油、柴油批发及零售价格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全国各省市区及中心城市汽油、柴油批发及零售价格表(论文提纲范文)

(1)居民燃油消费差异性与空间相关性研究——基于燃油价格、汽车保有量和经济增长因素的影响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相关研究文献评述
二、燃油价格、汽车保有量和经济增长对居民燃油消费影响研究
    (一) 经济增长对居民燃油消费的影响
    (二) 汽车保有量对居民燃油消费的影响
    (三) 燃油价格对居民燃油消费的影响
三、居民燃油消费影响因素的模型构建
    (一) 数据来源及说明
    (二) 面板回归模型的构建
        1. 分类面板回归模型。
        2. 空间面板回归模型。
四、居民燃油消费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一) 全国30个省份燃油消费量的聚类分析
    (二) 面板回归分析
    (三) 整体面板2SLS及SGMM估计
    (四) 空间计量分析
五、结论及政策建议

(2)微电网中微电源组合与容量配置优化(论文提纲范文)

1 地区自然资源与负荷数据
2 孤网内各元件的配置和经济指标
    2.1 HOMER中的混合发电系统
    2.2 光伏组件配置
    2.3 风机配置
    2.4 蓄电池配置
    2.5 柴油发电机配置
    2.6 换流器配置
    2.7 净现值和能源成本
    2.8 年容量短缺和实际年停电率
3 微电网规划方案分析
    3.1 方案1:独立柴油发电机系统
    3.2 方案2:风机+光伏+蓄电池
    3.3 方案3:柴油发电机+风机+光伏+蓄电池
4 微电网规划经济性分析
5 结语

四、全国各省市区及中心城市汽油、柴油批发及零售价格表(论文参考文献)

  • [1]居民燃油消费差异性与空间相关性研究——基于燃油价格、汽车保有量和经济增长因素的影响分析[J]. 王双英,李宝驹,曹梓珞. 价格理论与实践, 2018(10)
  • [2]微电网中微电源组合与容量配置优化[J]. 周晓燕,刘天琪.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学报, 2013(05)
  • [3]全国各省(市、区)及中心城市汽柴油批发和零售价格表[J]. 萧芦. 国际石油经济, 2012(05)
  • [4]全国各省(市、区)及中心城市汽柴油批发和零售价格表[J]. 萧芦. 国际石油经济, 2012(03)
  • [5]全国各省(市、区)及中心城市汽柴油批发及零售价格表[J]. 萧芦. 国际石油经济, 2012(Z1)
  • [6]全国各省(市、区)及中心城市汽柴油批发和零售价格表[J]. 萧芦. 国际石油经济, 2011(10)
  • [7]全国各省(市、区)及中心城市汽柴油批发及零售价格表[J]. 萧芦. 国际石油经济, 2011(04)
  • [8]全国各省(市、区)及中心城市汽柴油批发及零售价格表[J]. 箫芦. 国际石油经济, 2011(Z1)
  • [9]全国各省(市、区)及中心城市汽柴油批发及零售价格表[J]. 箫芦. 国际石油经济, 2010(11)
  • [10]全国各省(市、区)及中心城市汽柴油批发及零售价格表[J]. 箫芦. 国际石油经济, 2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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