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物学、基因工程与人类基因组计划(论文文献综述)
王君文[1](2021)在《中、美高中生物教科书HPS内容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HPS是科学史、科学哲学以及科学社会学首字母的简写(即“History of Science”,“Philosophy of science”,“Sociology of Science”)。HPS科学教育现今仍为国际科学教育界的研究热点,其教育目的旨为提升公民大众科学本质的认识。《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2017年版)》要求培养学生生物学核心素养,生物科学史内容的作用不可忽略。《新一代K-12科学教育标准》(NGSS)对HPS作出明确划分。HPS教育、教学研究众多,HPS教科书分析研究成果少,用HPS量表分析中、美高中生物教科书差异的研究有空白。《生命的动力》是美国培养一流科学人才的优质科学教科书,我国《生物学》随17版课标应运而生,分析两国教科书差异有很意义。借鉴国外的前沿成果,结合我国生物课堂实际情况,对比分析中、美教科书,对两国高中生物教科书中HPS内容梳理研究,教师可根据研究内容掌握教科书中HPS内容,选择科学史讲课方式,提升科学素养。本论文选人民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教科书《生物学》、美国教科书《生命的动力》和《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2017年版)》和《新一代K-12科学教育标准》(NGSS)作为研究对象,研究主要解决:中、美高中生物教科书中HPS内容的选取情况如何?存在哪些差异?研究从以下展开:(1)中、美高中生物课程标准中对HPS内容要求和差异?教科书与课标关联度?(2)教科书中HPS内容数?呈现方式、详略情况、呈现版块?(3)如何借鉴美国生物教科书中“时间轴”,设计本土“时间轴”?研究采用文献阅读法,制定HPS类目表。主采用内容分析法对中、美高中生物教科书中的HPS内容依次梳理,编码统计,绘制图表。统计分析法分析两国教科书的异同点,为后提供建议奠定理论和数据基础。本研究的研究结论如下:(1)我国17版课标对HPS没有显性描述,重心在重视科学、技术、社会的关系。美国高中生物教科书中HPS内容完整涵盖五个主类目,与标准达成一致性。(2)中、美高中生物教科书中HPS涵盖的主类目完整性好。中、美高中生物教科书五个主类目数量有差异。中国高中生物教科书包含HPS内容大于美国。主类目占比情况,中美高中生物教科书HPS内容主偏重生物科学史和科学知识的本质主类目,科学对社会的影响主类目较少。(3)两国高中生物教科书科学史主类目下的次级类目完整性好,覆盖了三个次级类目。中国高中生物教科书生物科学知识本质次级类目数比较完整,美国高中生物完整度有欠缺,无预见性。中国高中生物教科书科学事业次级类目数完整,美国高中生物教科书无科学与伦理。科学知识对社会的影响次级类目数都完整。两国生物教科书社会对科学发展的影响次级类目数都欠缺。(4)中国高中生物教科书旁注栏目呈现为主,正文和图表次之,再者是正文,以相关表格呈现无。美国高中生物教科书以正文加图表为主,正文次之,旁注栏目和相关图表几乎为0。中、美高中生物教科书中HPS内容描述长篇最多、中篇次之、短篇最少。不同主类目有特例状态。版块安排有差异。中国高中生物教科书旁注栏目为主,课后拓展和引言版块有涉及,美国高中生物教科书以正文为主,其他栏目少。(5)中国高中生物教科书HPS内容包含49个知识点,美国高中生物教科书教科书包含16个知识点。中国高于美国。
翟佳蕊[2](2020)在《人教版高中生物学(必修2)2004年版与2019年版教材的比较研究》文中提出人教版的生物学教学材料在高中课堂中最为普及,同时也极具代表性。2019年版教材是在2004年版教材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为了帮助教师更好的完成旧版本教材到新版本教材的过渡,在课堂上落实核心素养,在高考评价中取得更好的表现,本研究对人民教育出版社高中生物学《遗传与进化》新旧两个版本教材进行对比分析。本研究通过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教材分析法等,以17版课标和03版课标育人目标、课程结构、模块内容要求几方面比较为基础,对19版和04版教材的结构和编写体例、正文内容、栏目、习题、图表等内容进行比较分析。根据研究结果表明,19版教材具有如下特点:第一,凸显育人价值,注重具有中国特色的德育工作。第二,依照课程标准,聚焦“学科核心素养”落实。第三,改进组织和呈现方式,使教材易教利学。为促进核心素养进入课堂,为教师使用教材提出以下建议:第一,概念建构要注重逻辑。第二,发挥各种栏目特点,全面培养核心素养。第三,教师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注重提升自身素质。第四,重视生涯规划,教育教学两手抓。
马诗雯[3](2020)在《合成生物学的伦理学反思 ——一种责任伦理视角》文中研究说明合成生物学是新兴生物科学技术中具有重大潜力的一个分支领域。它旨在通过重新设计和改造现有的生物系统,或者从头设计与构建新的生物部件、装置和系统,进一步加深我们对自然和生命本质的理解,在此基础上,生产和发展出有利于人类美好生活的生物技术产品。合成生物学在生物能源与生物医药等领域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和应用价值,因此受到科学技术界和企业界的广泛重视。然而,由于合成生物学涉及对生物系统和生物体的操作,因而存在着潜在的风险与伦理问题。正因如此,合成生物学自诞生起,就引起学界对其伦理问题的极大的关注。合成生物学的伦理研究,就是为了在追问合成生物学的伦理问题及其产生的语境的基础上,探讨如何规范和促进合成生物学的负责任发展。基于这一背景,文章将责任伦理学作为探讨合成生物学的基本理论框架。首先,文章在对合成生物学的学科内涵及其哲学思想进行概述的基础之上,追问合成生物学为什么会产生伦理问题。借助于“构物致知”与“构以致用”这两种技术研究范式,分析了合成生物学的主要特征,讨论了合成生物学集科学、技术与工程一体化的学科特点。其次,通过对汉斯·尤纳斯(Hans Jonas)和汉斯·伦克(Hans Lenk)的相关责任伦理思想进行概括与分析,从“责任”这一核心概念出发,构建了合成生物学的责任伦理研究框架,围绕责任伦理可以为合成生物学研究带来怎样的启示,为什么要开展合成生物学的负责任创新等问题展开讨论。第三,深入合成生物学的伦理问题,针对合成生物学两类不同的伦理问题,即概念性与非概念性的伦理问题,区分不同的责任类型。文章将概念性的伦理问题与合成生物学的“叙事”和“隐喻”相结合,指出对合成生物学的伦理担忧与关于合成生物学的不同叙事视角和叙事方式,比如“隐喻”的运用相关。而这些伦理担忧和争议实际上主要是一种对未来风险的“推测”和“预设”。合成生物学的非概念性伦理问题,包括安全性、风险与机遇的公平分配等,与其他技术伦理学问题相比,并不是全新的问题。因此,有必要根据其不同的伦理类型有针对性地开展责任伦理的研究。第四,根据合成生物学责任伦理研究的理论框架,要求以前瞻性的责任视角看待合成生物学的发展,因此对合成生物学未来发展方向的预测和展望离不开相关的技术评估。除了考虑风险评估外,对一些概念性的伦理争议还应当借鉴远景评估的模式。在此基础上,对于合成生物学实践当中的责任问题,有必要将合成生物学的伦理监管及其责任体系结合在一起加以分析,依据不同的责任主体,尝试提出合成生物学伦理监管的责任体系,就相关责任归属问题进行了探讨。最后,基于我国合成生物学伦理监管的相关法规与条例,提出了合成生物学研发行为的基本伦理原则和伦理规范,针对合成生物学研发人员提出了相应的社会责任和行动规范建议。讨论如何在责任伦理的指导下促进我国合成生物学研发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郭子俊[4](2017)在《生物交叉技术对新军事变革影响研究》文中指出新军事革命发展至今,单一的传统化学能武器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的军事斗争需求,而原子能武器的巨大杀伤力、持续影响多年的辐射和伦理冲突,也使其不能随意被使用。而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在今天也遇到了一些瓶颈,不再是一帆风顺。在这样的背景下,与其他前沿科技交叉发展的生物技术就再一次崛起,吸引了人类对其发展的高度重视。本文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比较与定性分析法等方法,探讨生物交叉技术的技术优势、技术瓶颈、战争潜能以及未来可能的发展进路。论文以现代生物技术发展为切入点,从武器装备变革、作战方式变革、军事思想变革几个方面对生物交叉技术的军事影响展开探究。相较于传统的武器,现代生物技术带来的武器装备也具有更强的性能和更丰富的特征。与传统的化学能武器相比,军用生物技术的打击范围更广,并且不再是单一的对肉体的打击,它的打击更加可控,也具有可恢复性,可以做到不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同时生物交叉技术在军事上的还有着其他效能,可以提高武器装备性能、战场检测能力、作战指挥能力等等。在我们可以预见的未来,战争也许有截然不同的式样,也许是昆虫机器人的彼此渗透,也许是脑—机接口机器人的正面对决,也许是经过强化的超级战士的针锋相对,甚至还可能是没有硝烟的基因和控脑争夺。随着生物技术与其他尖端技术的交叉、融合及发展,生物技术将逐步从实验室走出来走向实战化,在军事领域获得广泛应用,并对将来的战争产生深远影响。因此,对生物交叉技术的军事运用问题进行研究,有着极为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通过对生物交叉技术的军事影响进行全面分析,本文提出了未来发展军事生物交叉技术的进路建议,为我国实现军事技术的“弯道超车”,走好中国特色精兵强军之路提供理论支撑,助力中国梦、强军梦的实现。
董昌金[5](2016)在《试论微生物学在生命科学中的地位和作用》文中认为微生物学是生命科学最为重要的学科之一。微生物作为最简单的生命体而成为生命科学研究不可替代的理想材料,其研究促进许多生命科学重大理论问题的突破;同时,微生物学又是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它与数理化和信息科学交叉渗透,与人类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从微生物的发现和微生物学的建立、微生物学对生命科学的贡献、微生物学与人类的健康及微生物学未来发展等几个方面来阐述微生物学在生命科学中的地位和作用。
杜珍媛[6](2014)在《科技发展之人类基因权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科学技术作为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一种手段和工具,提高了人类社会的生活质量,减轻了人类的疾病和苦难,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然而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埋下“善根”,也能结出“恶果”。基因科技的发展对人的生老病死的干预,乃至对人生理的“改造”,早已不同往日,形成了对人类人性尊严、社会秩序、伦理观念、法律体制等各领域之重大挑战。作为以调节人与人相互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进步为己任的法律,不能不认真面对这新种的形势和要求。这些问题的焦点都指向了人类基于基因之上享有何种权利。首先,对基因及其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基因是gene的中文音译,亦即“基本因子”,具有遗传信息的一小段DNA,通过这段DNA可以制造出各种蛋白质并进行各种反应,以完成生命过程。基因是组成生物机体最重要的功能单位,记录和传递着生物体的遗传信息,其生命密码的特性,决定了生物体的生、老、病、死等一切生命现象。作为法学研究对象的基因不同于生物学意义上的基因,因具有一定经济价值、能为人们带来损益,需将其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加以立法保护和研究。基因组(genome),或称为基因体,则是指一个生物中完整的DNA组合。基因资讯是存在每个人的细胞核中的DNA所揭露与承载的遗传资讯。基因信息的独特性使基因资讯具有了遗传性、预测性、永久性的特征;人类基因科技是将基因科技运用到人体,用以了解整个生命工程的指令以及致病的机制的技术,概括而言,指与基因有关的技术,主要包括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而采取的基因检测、基因诊断、基因治疗等医学核心技术措施等,也包括基因咨询、基因加强、DNA疫苗、胚胎干细胞移植、法医学基因鉴定、基因工程药物研发等相关技术。基因科技被逐步广泛应用于医疗、保险、市场、诉讼等领域,其与个人的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经济利益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尽管基因技术能给人类带来福利,但因基因研究直接涉及人类生命最本质的秘密,不可避免对伦理道德、法律体制、社会秩序等形成重大挑战。其次,分别对基因技术对伦理、法律体制、社会秩序等带来的各种冲击进行具体研究。基因科技发展的伦理风险可以概括表现在对人类尊严、平等、安全和生态环境冲击等方面;基因科技发展的法律难题则集中反映在基因研究、成果利用、医疗等活动中个体的自由平等权利、个人隐私权利及基因权利归属等方面。当人类基因图谱之迷彻底揭晓,临床医学将跨越到预测医学,人类平均寿命将达至百年甚至千年。从价值理性的维度看基因科技发展将带来深刻的社会问题。如:基因技术如果用于优生,对一些遗传特征(如聪明、美丽等)进行人为控制,将改变人类基因库,减少人类基因的多样性,导致人种退化;基因增强技术则有可能会使未获得基因增强的“弱势人群”遭受歧视,引起新的社会群体之间的对立和冲突,严重的会导致种族基因歧视。因此,基因技术的应用绝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而需要进行伦理价值上的考量和评判。伦理价值上的评判的基础是从生命伦理角度考虑在尊重人的生命、生存权利和生命价值前提下的生活质量、生命健康、人生价值,评判关键是衡量基因技术的运用对医学发展和社会进步所带来的价值和意义。人类基因技术引发的社会争议最根本的问题既是法律问题,也是伦理问题。伦理规范对于调节基因科技有着必要性。对人类基因科技带来的众多伦理问题,首先要进行伦理分析,探讨其伦理基础。然后才能寻找相适应的解决问题的进路。传统伦理学的理论基础是目的论、至善论、幸福论和德性论。伦理学的研究视野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不仅关注人类现存的自然环境,更应关注一般意义上的生命乃至人类自身。这从客观上促使传统伦理学从以“人格、德性、至善”为核心向以“正义、正当、规范”为核心的现代伦理学渐变。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着伦理学从传统向现代的过渡和飞跃。西方哲学家对基因科技中的伦理及原则率先展开了精彩纷呈的讨论,基本的基因技术伦理的原则:自主原则、知情同意原则、正义原则、不伤害原则、有利原则、保密原则、利益分享原则、互助原则、尊重原则等,在应对基因技术应用和开发日益增多,并能带来巨大利润引起基因研究的利益分享冲突的现实面前并不一成不变,需要进行反思和重新构建。因专利形式保护基因研究者的科研成果或基因产品有着重大现实意义,是科技工作者最常常采用的智力成果保护形式的一种,所以特以基因专利为例,从专利法的正当性入手论证专利技术法律的伦理正当性,并基于伦理分析进路探讨罗尔斯正义论中的专利原则并进行反思,认为以多元正义理论作为生物科技专利法律原则的指导,是一种值得参考的理论架构。基因技术触及了人之本质以及尊严、自由等根本价值,所引发的诸多伦理和社会问题也要求我们对现行法律秩序进行反思。社会生活正是所有问题意识的根源,基因时代需要新的法理念和法规范。在对基因科技做了伦理学语境下的解读后,论证基因权利作为新兴权利存在的理论基础和价值。人类是否享有基因上的权利?基因权利何以值得珍视和保护?围绕着学界的争议,首先从社会生产变迁,入手,分析基因权利存在的社会经济背景,在此基础上探讨其法理上存在的可能性和必然性。一切权利的产生必须以经济条件作为基础,权利不可能超出现有的经济结构和环境,离开了一定的经济条件,权利不可能得到实现。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了人们法律意识的变化。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基本权利发生变化,新的环境刺激着人类对新权利的渴望,基因科技的发展导致新型的基因权利被提出。面对基因科技中“主体客体化”的现实困境,系统的分析了人类基因复杂的法律地位和属性。认为人类基因并非具有单一的人格或者财产属性,而是具有物质和信息的双重性。同时,以动态的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方法论论证人类基因权利的来源,认为它发韧于科学技术的创新,植根于基因利益的诉求,根源于对人性尊严等伦理保障的需求,并通过对基本权利、权利、人权的辨析,结合在对人类基因法律属性的分析基础上,认为基因权利符合基本权利的特征,揭示出人类基于基因上的的权利,为人们与生俱有、包括了一系列子权力的基本权利,是基于基因之上产生的新的综合性的基本人权。同时,从私法属性上看,基因权利也是一束新兴的人格权利,主要包括基因隐私权、基因平等权、基因财产权、基因知情权等。并基因权利的主体、客体、内容以及具体的权利形态逐层展开,进行详细的研究。认为人类基因权利的主体广泛,根据不同的标准划分,可以分为个人主体、集体主体、国家主体。权利的客体是基因,基因权利具体的内容主要是基因信息与基因资源。最后,在经过深入研究基因权利理论基础上,探讨了人类基权利的保障制度。依靠法律机制才能将抽象的权利变为人们实际享有的权利,而应有权利的实现则必须依靠国家强制力来实现。通过宪法,明确宣示人性尊严为宪法基本权利核心价值原则和增加与人体基因科技研究相关基本权利保护规定。在基因立法方面,我国目前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应该在该领域内制定一部《基因技术法》,以指引其他有关基因立法。在民事领域,人类基因科技的发展带来了诸如基因平等权、隐私权等法律问题,需要民事法律的规范和相应的调整。笔者以超越常规、跨学科的视角,主要以伦理学和经济学为工具探讨人类基因权利保障和损害救济制度。在责任伦理视角下构建相关损害赔偿机制,应将损害的责任赔偿社会化,将损害赔偿关系的法律调整由过去单一机制及侵权责任转变为复合机制一一在侵权责任规范外,不仅有责任保险制度,还可设置相应的社会保险等。在我国,对基因技术的研究、应用导致的损害赔偿建议采用医疗责任保险和设置相关公共赔偿基金两种方式。生物科技损害赔偿基金制度无疑是对一般的侵权救济制度和理念的一种超越和突破。
杜芳舟[7](2014)在《由基因工程引发的生命伦理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基因工程产生至今引起人们最为广泛关注的是人类基因组研究(人类基因组计划)和转基因技术。众所周知科学技术是一柄双刃剑,基因工程同其他科学技术成果一样,都有其自身的两面性。基因工程技术在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益处的同时,关于基因工程技术“扮演上帝”“过分干预自然”的批评声不绝于耳。随着基因工程技术的不断发展,基因工程的负面影响日益暴露出来。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从事基因工程的研发工作,但是对基因工程技术的伦理研究却落后于对技术本身的研究,我国对基因工程技术伦理方面的研究确实有很长的路要走。这就要求我们对基因工程所产生的伦理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从而缩小与发达国家尤其是与美国的差距。本文以转基因食品、人类基因组计划、基因武器为研究起点,运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对转基因食品、人类基因组计划、基因武器,带来的生命伦理问题进行研究,只有解决了伦理、道德、法律这些问题,基因工程技术才能更好的为人类服务。
赵宏韬[8](2010)在《基因工程所引发的伦理问题探讨》文中研究说明基因工程又称DNA重组技术,这项技术就是按照预先设计的蓝图,用人工方法在体外或体内把不同生物细胞中的脱氧核糖核酸分子进行切割、拼接与重新组合,再转移进操作的生命体,以达到改变生物性状,甚至创造新的生命类型的目的。目前引起人们广泛关注的基因工程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人类基因组研究(或叫做人类基因组计划)与转基因技术。基因工程同其他科学技术成果一样也是一柄双刃剑:它一方面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但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了负面效应。总的来说,这些负面效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问题:①基因资源收集问题;②基因歧视问题;③转基因技术的人体安全性问题;④转基因技术的环境安全性问题。要深入分析基因工程所引发的伦理问题,不仅要深入分析其产生的背景及原因,还应提出相应的对策。文章从以下几个部分进行了论述:第一部分:导论。这部分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研究现状、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本文的创新及不足。第二部分:人类基因的主要研究内容及其发展历程。这部分从人类基因组计划与转基因技术这两个方面来阐述人类基因的主要研究内容和发展历程。第三部分:基因工程所引发的主要伦理问题。这些伦理问题包括以下四个方面:①基因资源收集问题;②基因歧视问题;③转基因技术的人体安全性问题;④转基因技术的环境安全性问题。上述问题也被伦理学家们称作生命伦理的问题。在这些问题当中,有的纯粹是属于基因工程本身所带来的负面效应,有的则属于基因工程对人类现有的价值与道德观念体系的强烈冲击而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第四部分:解决基因工程伦理问题的基本原则。这一部分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在第四部分中,笔者提出了基因工程所引发的主要伦理问题,接下来的任务就是要为解决这些问题做出一些建议或提出一些方案。在解决问题之前,我们必须要先确立解决这些伦理问题的基本思路。只有把基本思路规划好,才能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避免走弯路。解决基因工程伦理问题的基本思路可以概括为三个基本原则,即不伤害原则、有利原则以及尊重原则。第五部分:解决基因工程伦理问题的具体措施。这一部分是利用第四部分提供的思路来解决第三部分提出的伦理问题,是本文的落脚点。解决基因资源收集问题的关键是为基因采集设定知情同意权,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信息的如实告知;基因供应者的行为能力与理解程度;基因供应者的自由选择。解决基因歧视问题的关键是设定基因隐私权。对基因信息的隐私保护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每个人的基因组因某些基因的细微差别而各具特色,个人基因组的独特性是人的独特性的组成部分,属于个人信息,可纳入隐私权的范围;另一方面,每个人的基因组当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缺陷基因,他们有给人带来不良后果的潜在的可能性,为了避免因此带来的基因歧视,应当将缺陷基因这一信息作为隐私权保护起来。面对转基因技术的人体安全性和环境安全性这两个问题,笔者建议中国政府采用“积极的同时兼顾谨慎”的态度来看待转基因技术。“积极”是指积极开展转基因技术的研究,积极参与转基因技术的国际研讨和国际竞争,在确保安全性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转基因产品的商业化和产业化。“谨慎”主要是指对转基因技术的推广应用上持严谨、慎重的态度,具体体现在对转基因生物体、转基因农作物和转基因食品的研究开发以及商业化和产业化实行严格、规范的管理。解决转基因技术的关键是加强对转基因农作物和食品的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继续健全管理体制和管理法规;加强执法检查,扭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局面;加强和改进公共宣传,注意引导公众科学、理性地看待转基因技术和转基因食品;对转基因生物和转基因食品的生产经营者、销售者进行必要的伦理法规教育。
沈秀芹[9](2010)在《人体基因科技立法规制研究》文中提出21世纪人类进入生物技术时代。基因科技,尤其是人体基因科技,是生物技术的核心,对人类生活产生巨大影响。随着基因检测、基因治疗、胚胎干细胞研究、基因复制器官以及克隆技术的不断发展与应用,人们可以根据基因偏好选择新的生命;目前被视为绝症的遗传性疾病和癌症有可能被治愈;通过体细胞研究可以复制任何需要的器官,器官移植的来源不再紧缺;长生不老不再是梦想,死去的人也可以“复活”。人体基因科技能够对人的出生直至死亡的全过程进行干预和操控,人类将僭越“上帝”的权力,人人健康长寿,生活质量大大提高。然而,与此同时,人性尊严、生命权、健康权、平等权、身体完整权、隐私权、知情同意权、专利权等为宪法所保护的基本权利以及基本的宪政秩序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科学家们问的是:什么是能够做的?而伦理和法律问的则是:什么是应该做的?允许做的?显然,技术上能做到的并不都是应该做的,需要伦理和法律对行为设定边界,进行规范。只是伦理属于道德范畴,主要靠内心自律,而法律则具有国家强制力,更为有效,属于他律。在人体基因科技研究中,有两大对垒的宪法法益发生了巨大的冲突:一方面是人体基因科技研究的自由;另一方面是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究竟如何进行规制才能够使人体基因科技的良性发展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之间保持一种动态平衡?这已经成为当代法学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规制,具体可分为立法规制、行政规制以及司法规制,其中立法规制无疑是首要前提,并且决定着其他规制的实施。各个国家和地区在重构符合人体基因科技发展的伦理规范进行约束的同时,纷纷制定相应的人体基因科技法律、法规等进行规制。其路径有二:一是对传统的法律进行调整和修改,以适应人体基因科技的发展要求;二是制定专项人体基因科技法,以对某项基因技术的实际研究和应用进行规范和保障。我国也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基因科技立法规制建设。但是,随着人体基因科技的飞速发展,已有法律越来越滞后于技术的发展;并且已有的法律、法规多关注于动物、植物、转基因食品、农业等的安全问题,而很少注重对关涉生命和健康的人体基因科技立法;并且,已有人体基因科技的法律层次比较低,多数是法规或规章,需要提高法律位阶。随着人体基因科技在现实生活中的大量应用,又带来很多新的伦理、法律问题,很多领域产生了新的社会关系,存在大量“法律调整的真空”,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人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在这种背景下,本文尝试着对人体基因科技的立法规制进行系统研究,分析人体基因科技对法律的挑战及其立法规制的必要性;阐述人体基因科技立法规制的伦理基础与法理基础;在考察国外人体基因科技立法规制和我国人体基因科技立法规制现状的基础上,尝试构建我国人体基因科技规制法律体系,拟定其核心内容《人体基因科技基本法》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本论文由导论、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其中正文部分共分为六章:导论部分,主要叙述基因科技的历史发展及其对人类医疗、素质以及寿命带来的影响,提出研究问题和意义;介绍我国目前研究的现状、本文研究范围与文章整体思路;最后说明研究方法和几个创新点。人体基因科技的发展在给人类健康带来巨大福祉的同时也可能带来毁灭性的灾难后果,如何进行规范和控制才能促进其良性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的造福人类减少负面影响?各国在重构相适应的伦理规范的同时,纷纷立法进行规制。本论文专门对人体基因科技的立法进行水平层面的系统研究。第一章,关于人体基因科技对法律的挑战及其立法规制必要性。首先,人体基因科技由于在分子水平上实现了对人类遗传物质的修饰和操纵,它对法律最根本、最深层次的挑战体现在对人性尊严方面;其次,在人体基因科技研究条件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自然人”不再是毫无争议,什么是“人”?人的生命始于何时?胚胎是否享有尊严和权利等都需要作出明确界定;再次,生命健康权、平等权、隐私权、知情权、专利权等各项基本权利和法律秩序都遇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为了应对新型生命社会关系、促进人体基因科技良性发展、防范人体基因科技的滥用,迫切需要对其进行立法规制。第二章,关于人体基因科技立法规制的伦理基础。首先,分析人体基因科技发展带来的伦理问题及论争,主要围绕着基因生殖、基因检测与治疗以及基因克隆技术引起的优生、基因隐私与歧视、技术异化等问题展开。指出对人体基因科技进行伦理调节的必要性和对其问题解决的伦理途径;其次,分析人体基因科技立法规制中的伦理价值冲突及选择;再次,用康德义务论、功利主义后果论等伦理学基础理论,以克隆人为例进行伦理分析,指出对克隆人进行立法的伦理依据;最后,提出了适应人体基因科技发展的伦理原则。第三章,关于人体基因科技立法规制的法理基础。首先,介绍了人体基因科技研究自由的涵义及结构;其次,分析人体基因科技发展引发的法益之间的冲突,主要包括人体基因科技研究自由与人性尊严之间的冲突,人体基因科技研究自由与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其他基本权利之间的冲突,以及基因本身引起的财产法益与人格法益之间的冲突;再次,分别阐述对人体基因科技研究自由的保障和对其限制的宪法和法律依据及界限,主要包括维护人性尊严的内在限制、遵守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和目的原则等。第四章,关于人体基因科技立法规制的国外考察。首先,分析国外对基因科技进行立法规制的几种模式,包括单独立法模式、制定管理标准和规则模式、结合立法模式和无单独立法,依其他部门法规范模式;其次,以基因治疗、胚胎干细胞和克隆三种人体基因科技为例对国外的立法规制进行了考察;最后,对国外立法模式和立法内容进行比较分析与借鉴。第五章,关于我国人体基因科技立法规制现状及不足。首先,介绍我国人体基因科技的历史发展及其立法概况;其次,介绍我国目前几个核心人体基因科技法律规范的主要内容;最后,分析我国目前人体基因科技立法存在的不足,主要是缺乏核心理念、立法层次低、系统性不强、新型权利保护缺位及存在法律漏洞等五个方面。第六章,关于我国人体基因科技规制法律体系构建。首先,应确立人性尊严为人体基因科技立法规制的核心理念,在宪法中明确人性尊严保护条款,以及保护人体基因科技引起的新型相关权利规定,并以此为指导构建人体基因科技规制法律体系;其次,应当制定专门的《人体基因科技基本法》作为人体基因科技规制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并指导其他人体基因科技专门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章的制定,以刑法为最后底线共同构成我国人体基因科技规制法律体系;最后,规划和设计《人体基因科技基本法》的基本架构和主要内容,拟定《人体基因科技基本法》的主要条款。
王今达[10](2007)在《21世纪生命科学飞跃发展的基础——基因工程》文中指出基因工程是指在体外条件下,人工将 DNA 分子切割并重新拼接,形成一个新的杂合的 DNA 分子,然后将它导入微生物或哺乳动物细胞内,使该分子得到无性繁殖,并可使该基因在细胞中表达,宿主细胞可产生出人类所需要的基因产物,或改造创造新的生物类型。过去认为这是不可超越的难事,现代分子生物学的超常发
二、生物学、基因工程与人类基因组计划(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生物学、基因工程与人类基因组计划(论文提纲范文)
(1)中、美高中生物教科书HPS内容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综述 |
1.3 研究目的及意义 |
2 概念界定和理论依据 |
2.1 概念界定 |
2.2 理论基础 |
3 研究设计 |
3.1 拟解决的问题和流程 |
3.2 研究内容和方法 |
3.3 研究量表编制 |
4 中、美高中生物课程标准中HPS理念的体现比较研究 |
4.1 我国《普通高中生物学课程标准(2017 版)》 |
4.2 美国《新一代K-12 科学教育标准》 |
4.3 中、美课程标准比较 |
5 中、美高中生物教科书中HPS内容比较分析 |
5.1 科学史内容比较研究 |
5.2 科学知识本质比较研究 |
5.3 科学事业内容比较研究 |
5.4 科学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内容比较研究 |
5.5 社会对科学发展的影响内容比较研究 |
6 HPS时间轴的编写 |
6.1 时间轴编写原则 |
6.2 时间轴使用对象和目标 |
6.3 HPS时间轴案例呈现 |
7 结论与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建议 |
8 思考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期间的研究成果 |
(2)人教版高中生物学(必修2)2004年版与2019年版教材的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一)新时代召唤新课程 |
(二)新课程依托新教材 |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一)国内不同版本生物学教材的比较研究 |
(二)国内与国外生物学教材的比较研究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比较分析法 |
(三)教材分析法 |
五、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一)研究思路 |
(二)技术路线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核心概念界定 |
二、理论基础 |
(一)建构主义学习理论 |
(二)最近发展区理论 |
(三)多元智能理论 |
第三章 2017年版与2003年版普通高中生物学课程标准《遗传与进化》模块的比较分析 |
一、由生物科学素养到生物学学科核心素养 |
二、高中生物学的课程结构 |
三、《遗传与进化》模块内容要求的比较 |
(一)《遗传与进化》模块内容概述的比较 |
(二)《遗传与进化》模块内容要求的比较 |
(三)《遗传与进化》模块教学提示与活动建议的比较 |
(四)《遗传与进化》模块内容要求与学业要求的关系 |
第四章 人教版高中生物学(必修2)2004版与2019版教材的比较分析 |
一、教材结构的比较 |
(一)基本信息及版式设计的比较 |
(三)科学家访谈的比较 |
(四)章、节编写体例的比较 |
(五)后记的比较 |
(六)小结 |
二、教材内容的比较 |
(一)知识体系的比较 |
(二)正文内容的比较 |
(三)栏目的比较 |
(四)图表的比较 |
(五)课后习题的比较 |
结论与建议 |
一、结论 |
二、建议 |
三、不足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3)合成生物学的伦理学反思 ——一种责任伦理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进展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2. 合成生物学何以成为伦理学的研究对象 |
2.1. 什么是合成生物学? |
2.1.1. 人类认识生命的里程碑: 从分析还原到合成建构 |
2.1.2. 合成生物学的研究内容 |
2.2. 合成生物学的研究范式 |
2.2.1. “构物致知”的合成生物学 |
2.2.2. “构以致用”的合成生物学 |
2.3. 合成生物学的本质 |
2.3.1. 合成生物学的特征 |
2.3.2. 科学、技术还是工程? |
2.4. 本章小结 |
3. 合成生物学责任伦理研究的理论框架 |
3.1. 汉斯·尤纳斯的“形而上学”责任伦理 |
3.1.1. 未来导向的伦理学 |
3.1.2. 责任伦理的理论论证 |
3.1.3. 责任伦理对合成生物学研究的启示 |
3.2. 汉斯·伦克的责任伦理体系 |
3.2.1. 责任类型的划分 |
3.2.2. 明晰责任类别对合成生物学研究的启示 |
3.3. 负责任创新的责任伦理基础 |
3.3.1. 负责任创新的概念及内涵 |
3.3.2. 合成生物学的负责任创新 |
3.4. 本章小结 |
4. 合成生物学的伦理问题与责任 |
4.1. 合成生物学的概念性伦理问题 |
4.1.1. “扮演上帝”的伦理争议 |
4.1.2. 合成生物学对生命概念的挑战 |
4.1.3. 合成生物实体的道德地位 |
4.1.4. 合成生物学对人类尊严的挑战 |
4.2. 合成生物学的非概念性伦理问题 |
4.2.1. 生物安全风险 |
4.2.2. 生物安保风险 |
4.2.3. 新物种的挑战 |
4.3. 合成生物学的伦理问题与“叙事” |
4.3.1. 围绕合成生物学的不同叙事视角 |
4.3.2. 联想、科学想象与共情 |
4.3.3. 合成生物学叙事中的隐喻及其伦理意涵 |
4.4. 针对不同的伦理问题应该树立不同的责任观 |
4.5. 本章小结 |
5. 负责任地发展合成生物学 |
5.1. 合成生物学的未来展望 |
5.1.1. 合成生物学的风险评估 |
5.1.2. 合成生物学与远景评估 |
5.2. 合成生物学的伦理监管及其责任体系 |
5.2.1. 合成生物学的伦理监管原则 |
5.2.2. 合成生物学伦理监管的责任体系 |
5.3. 我国合成生物学研发的伦理与行动规范建议 |
5.3.1. 合成生物学研发行为应遵循的基本伦理原则 |
5.3.2. 合成生物学研发行为应遵循的伦理规范 |
5.3.3. 合成生物学研发人员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
5.3.4. 合成生物学研发人员的行动规范建议 |
5.4.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创新点 |
6.3. 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4)生物交叉技术对新军事变革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生物交叉技术的发展概貌及应用前景 |
2.1 生物技术军事应用的历史沿革 |
2.1.1 古代生物武器 |
2.1.2 两次世界大战中的生物武器 |
2.1.3 世界大战后生物武器的发展与阻碍 |
2.2 生物交叉技术发展动态 |
2.2.1 现代生物技术的社会需求 |
2.2.2 脑科学与认知神经科学 |
2.2.3 仿生材料与系统 |
2.2.4 生物传感与生物计算 |
2.2.5 生物合成与制造 |
2.3 生物交叉技术的军事应用前景 |
2.3.1 生物交叉技术的军用需求 |
2.3.2 战场联合指挥作战系统 |
2.3.3 新型军用材料 |
2.3.4 非致命性武器 |
2.3.5 人体增强技术 |
第三章 生物交叉技术助推武器装备创新 |
3.1 生物交叉技术强化现有武器装备 |
3.1.1 提高武器装备性能 |
3.1.2 更新武器装备机制与材质 |
3.1.3 改变武器操作方式 |
3.2 生物交叉技术带来新的武器装备 |
3.2.1 不以人为打击目标的生物武器 |
3.2.2 脑—机接口武器 |
3.2.3 基因武器 |
3.3 生物交叉技术影响战场指挥系统 |
3.3.1 提高情报分析能力 |
3.3.2 增强指挥系统智能化 |
3.3.3 提高指挥控制中心运算能力 |
第四章 生物交叉技术拓展作战空间与作战方式 |
4.1 生物交叉技术影响国家安全空间 |
4.1.1 生物领域成为国家安全重要部分 |
4.1.2 生物交叉技术竞争成为军事竞争的重要领域 |
4.1.3 生物交叉技术事关国家经济安全 |
4.2 作战方式的演变和发展 |
4.2.1 作战方式的含义 |
4.2.2 作战方式的历史演变 |
4.2.3 生物交叉技术促进作战方式的变革 |
4.3 生物交叉技术影响作战方式 |
4.3.1 作战行动更加精准 |
4.3.2 作战手段更加灵活 |
4.3.3 作战力量更加新型 |
第五章 生物交叉技术催生新军事理念 |
5.1 生物毁伤理念 |
5.1.1 冷兵器时代的单体毁伤 |
5.1.2 火器和机械化时代的群体毁伤 |
5.1.3 未来的人体功能毁伤 |
5.2 生物攻防理念 |
5.2.1 杀伤力的可控性 |
5.2.2 致伤的超微性 |
5.2.3 打击的可恢复性 |
5.3 生物制胜理念 |
5.3.1 强化自身 |
5.3.2 瘫痪敌人 |
5.3.3 威慑制敌 |
第六章 推进我国生物交叉技术发展的思考 |
6.1 立足生物交叉技术基础前沿,夯实科技发展基础 |
6.2 强化生物交叉技术战略导向,把握科技创新重点 |
6.3 抢占生物交叉技术制高点,推动军事科技发展 |
结束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6)科技发展之人类基因权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缘起 |
二、学术研究的回顾 |
三、研究思路与构想 |
第一章 基因科技冲击下的“美丽新世界” |
第一节 人类基因科技概况 |
一、基因及相关概念辨析 |
二、人类基因科技及特殊性 |
第二节 基因科技的伦理、法律与社会意涵 |
一、基因科技发展的伦理风险 |
二、基因科技发展的法律难题 |
三、基因科技发展的社会冲击 |
第三节 基因科技的伦理语境解读 |
一、问题解决的伦理途径 |
二、基因科技伦理的价值选择 |
三、基因科技伦理原则反思-以基因专利为例 |
第二章 走向本真的存在:人类基因权利的存在基础与法律价值 |
第一节 人类基因权利产生条件 |
一、科技发展与基本权利的演变 |
二、基因权利的产生源于科技对现实的冲击 |
三、基因科技伦理的刚性诉求 |
第二节 人类基因权利的法律价值 |
一、基因权利是公民应有之权利 |
二、人类基因权利的概念 |
三、人类基因权利的价值分析 |
第三章 基因科技与法律的对话:人类基因权利的法律内涵 |
第一节 人类基因的法律地位 |
一、人与物二元分离理论的现实困境 |
二、人类基因的法律属性 |
第二节 人类基因权利的法律性质定位 |
一、人类基因权利的基本权利属性解读 |
二、人类基因权利的私法属性解读 |
第三节 人类基因权利的构成要件 |
一、人类基因权利的主体 |
二、人类基因权利的客体 |
三、人类基因权利的内容 |
第四节 人类基因权利的基本形态 |
一、基因平等权 |
二、基因信息隐私权 |
三、基因人格权、财产权与基因人格性财产权 |
四、基因知情同意权 |
第四章 保守与超越:人类基因权利的保障制度 |
第一节 常规思路之——制定、完善相关法律 |
一、宪法层面之完善 |
二、制定《基因技术法》 |
三、其他部门法的相应调整 |
第二节 人类基因权利保护的新思路—现有法律思维与制度调整 |
一、“柔刚并济”的人类基因权利保护规范 |
二、制度视角下基因隐私权制度的再思考 |
三、人类基因权利的损害救济——责任伦理理念及其展开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7)由基因工程引发的生命伦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 问题的提出及其研究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三) 研究思路和框架结构 |
二、基因工程及其发展现状分析 |
(一) 基因工程的概念 |
(二) 基因工程领域的几个热点问题 |
(三) 基因工程的发展现状及前景 |
三、生命伦理学及其发展 |
(一) 生命伦理学的内涵 |
(二) 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原则 |
1. 不伤害原则 |
2. 有利原则 |
3. 尊重原则 |
4. 公正原则 |
(三) 生命伦理学的发展概况 |
1. 生命伦理学在国外的发展状况 |
2. 生命伦理学在国内的发展状况 |
3. 国内外研究存在的问题 |
(四) 生命伦理问题的含义本质 |
四、转基因食品领域的生命伦理问题 |
(一) 转基因食品的概念 |
(二) 转基因食品商业化生产现状 |
1. 美国转基因食品的商业化现状 |
2. 欧盟转基因食品的商业化现状 |
3. 中国转基因食品的商业化现状 |
(三) 转基因食品的发展方向 |
(四) 转基因食品产生的生命伦理问题 |
1. 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带来的生命伦理问题 |
2. 对转基因食品进行人体实验产生的生命伦理问题 |
3. 转基因食品的标识问题带来的生命伦理问题 |
五、人类基因组计划引发的生命伦理问题 |
(一) 人类基因组计划的提出 |
(二) 人类基因组计划的研究过程和现状 |
(三) 人类基因组研究的意义 |
1. 人类基因组研究对基础科学的意义 |
2. 人类基因组研究在应用方面的意义 |
(四) 人类基因组计划产生的生命伦理问题 |
1. 基因检测的利与弊 |
2. 基因信息的隐私权和基因歧视问题 |
3. 基因治疗和基因改进产生的生命伦理问题 |
4. 遗传资源的收集和基因专利的授权问题 |
六、基因武器的出现对生命伦理的挑战 |
(一) 基因武器的概念 |
(二) 基因武器的基本特点 |
1. 杀伤力强,成本低 |
2. 受攻击后无法医治 |
3. 使用方便,战术运用灵活 |
4. 只攻击传染特定人种 |
5. 杀伤过程隐蔽 |
(三) 基因武器对未来战争的影响 |
(四) 基因武器产生的生命伦理问题 |
1. 基因武器给人类和平带来挑战 |
2. 基因武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
七、解决基因工程产生的生命伦理问题的对策 |
(一) 科学家在科研中应遵循的价值取向 |
1. 科学工作者在科学研究中的权利与义务 |
2. 抵制科学研究中不规范建制与不道德行为 |
3. 进一步明确科学家的社会责任 |
(二) 遵循生命伦理的基本原则限制基因工程技术的滥用 |
1. 遵循不伤害原则 |
2. 遵循有利原则 |
3. 遵循尊重原则 |
4. 遵循公正原则 |
(三) 加强政府的理性调控,强化法律法规的约束控制 |
(四) 公众的舆论监督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8)基因工程所引发的伦理问题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研究现状 |
1.2.2 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
1.2.3 本文的创新及不足 |
2 基因工程的主要研究内容及其发展历程 |
2.1 基因工程的含义 |
2.2 人类基因组计划 |
2.2.1 人类基因组计划的提出 |
2.2.2 人类基因组计划的研究历程 |
2.3 转基因技术 |
2.3.1 转基因技术的概念 |
2.3.2 转基因技术的发展历程 |
3 基因工程所引发的主要伦理问题 |
3.1 基因工程伦理问题概述 |
3.2 基因资源收集问题 |
3.3 基因歧视问题 |
3.4 转基因技术的人体安全性问题 |
3.5 转基因技术的环境安全性问题 |
4 解决基因工程伦理问题的基本原则 |
4.1 不伤害原则 |
4.1.1 不伤害原则的含义 |
4.1.2 不伤害原则的地位 |
4.1.3 不伤害原则的具体要求 |
4.2 有利原则 |
4.2.1 有利原则的含义 |
4.2.2 有利原则的地位 |
4.2.3 有利原则的具体要求 |
4.3 尊重原则 |
4.3.1 尊重原则的含义 |
4.3.2 尊重原则的地位 |
4.3.3 尊重原则的具体要求 |
5 解决基因工程伦理问题的具体措施 |
5.1 建议设定基因知情同意权 |
5.1.1 知情同意权的含义 |
5.1.2 基因知情同意权的具体应用 |
5.2 建议设定基因隐私权 |
5.2.1 基因隐私权的含义 |
5.2.2 基因隐私权的具体运用 |
5.3 建议用"积极兼顾谨慎"的态度对待转基因技术 |
5.4 建议加强对转基因农作物和食品的管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人体基因科技立法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范围与思路 |
四、方法与创新 |
第一章 人体基因科技对法律的挑战及立法规制必要性 |
一、人体基因科技对法律的挑战 |
二、人体基因科技立法规制的必要性 |
第二章 人体基因科技立法规制的伦理基础 |
一、人体基因科技引发的伦理问题及其解决途径 |
二、人体基因科技立法规制的伦理价值选择 |
三、人体基因科技立法规制的伦理分析——以克隆人为例 |
四、构建人体基因科技发展的伦理原则 |
第三章 人体基因科技立法规制的法理基础 |
一、科学研究自由的涵义及结构 |
二、人体基因科技引发的法益冲突 |
三、人体基因科技研究自由的保障 |
四、人体基因科技研究自由的限制 |
第四章 国外人体基因科技立法规制模式及内容 |
一、国外基因科技立法规制的几种模式 |
二、国外人体基因科技立法规制内容 |
三、分析与借鉴 |
第五章 我国人体基因科技立法规制现状及不足 |
一、我国人体基因科技立法规制现状 |
二、我国人体基因科技立法规制的不足 |
第六章 我国人体基因科技规制法律体系构建 |
一、人体基因科技立法规制的核心理念 |
二、我国人体基因科技立法规制的模式及原则 |
三、构建我国人体基因科技规制法律体系 |
结语 |
附录一:相关概念简释 |
附件二:《人体基因科技基本法》主要内容草拟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四、生物学、基因工程与人类基因组计划(论文参考文献)
- [1]中、美高中生物教科书HPS内容比较研究[D]. 王君文. 四川师范大学, 2021(12)
- [2]人教版高中生物学(必修2)2004年版与2019年版教材的比较研究[D]. 翟佳蕊.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0(01)
- [3]合成生物学的伦理学反思 ——一种责任伦理视角[D]. 马诗雯. 大连理工大学, 2020(01)
- [4]生物交叉技术对新军事变革影响研究[D]. 郭子俊. 国防科技大学, 2017(02)
- [5]试论微生物学在生命科学中的地位和作用[J]. 董昌金. 湖北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6(01)
- [6]科技发展之人类基因权利研究[D]. 杜珍媛. 南京大学, 2014(05)
- [7]由基因工程引发的生命伦理问题研究[D]. 杜芳舟. 渤海大学, 2014(09)
- [8]基因工程所引发的伦理问题探讨[D]. 赵宏韬. 东北财经大学, 2010(02)
- [9]人体基因科技立法规制研究[D]. 沈秀芹. 山东大学, 2010(10)
- [10]21世纪生命科学飞跃发展的基础——基因工程[A]. 王今达. 全国危重病急救医学学术会议论文汇编,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