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入世税收法制建设刻不容缓(论文文献综述)
李金杨[1](2015)在《中国提升国际税收话语权法律策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的30多年时间里,中国的政治保持稳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综合国力日益增强,国际影响力日益显着。在这30多年的时间里,经过持续不断的税制改革、税收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对外税收协定签订国日益增多以及国际税收人才的培养,中国的国际税收话语权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艰辛发展历程。然而,就目前而言,中国在国际税收中还仅仅处于弱话语权地位。在中国正快速从资本净输入国向资本净输出国转变之际,如何提升中国的国际税收话语权,进一步维护中国的国家利益,维护广大走出去企业的经济利益,已经成为现阶段中国在国际税收领域的当务之急。由于没有先行者对此问题进行过系统研究,因此本文是在搜集最新资料并结合其他学科相关知识的基础上,采用历史分析、归纳分析以及比较分析等方法,以中国在国际税收中的话语权为出发点,首先,对话语权的概念进行了分析,进而探讨了法律与话语权的关系问题,然后对国际税收话语权以及国际税收话语权法律体系结合真实案例进行了论证;其次,通过真实案例,从现实出发分析了中国提升国际税收话语权的必要性、可能性以及影响中国话语权的几个主要因素;再次,以时间为轴,先回顾了中国国际税收话语权的发展历史,并对中国在提升国际税收话语权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中国提升国际税收话语权可以选择的五大策略:1、树立正确的国际税收征管指导思想;2、灵活运用综合国力,夯实话语权法律基础;3、增强在国际税收领域的参与能力;4、加强国际税收征管能力,完善国际税收法律体系;5、充分利用有利地位,强化话语主张。希望通过对这个主题的研究为我国国际税收策略的制定,优秀税收人才的培养,国际税收创新能力的提升,以及更好地维护广大走出去企业的利益,维护国家利益,从而提升中国的国际税收话语权提供有益的参考。
李清亮[2](2012)在《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研究 ——从制度变迁视角看民营经济合法性地位的确立和制度环境的改善》文中指出民营经济在中国市场化导向的改革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但民营经济的兴起,包括其合法性地位的确立和制度环境的改善,本身需要科学的理论解释。本文旨在通过历史分析和制度比较,为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及其制度环境演变作出合乎历史逻辑的解释,并在此基础上对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进行科学研判,提出可行对策。在研究方法上,本文以新制度经济学,特别是制度变迁理论为工具,围绕“合法性”和“制度环境”两个核心概念,沿着民营经济“合法性地位的确立”和“制度环境的改善”两条历史主线,仔细比较不同历史阶段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历史背景、制度政策、发展成效等,探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揭示民营经济制度环境变迁的动力、机制和路径,以及改革家、地方政府等在制度创新中起到的重要作用。本文得出三个重要结论:(一)在影响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众多因素中,制度环境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影响制度环境的关键因素又是民营经济的合法性地位。民营经济的合法性地位,即包括在正式的法律文本中的合法性表述,也包括由中共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构成的意识形态中的合法性地位。在转轨过程中,一定程度上,民营经济在意识形态上的合法性比法律文本上的合法性更为重要。(二)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历史表明,民营经济制度环境变迁沿着特定的机制进行,即“社会压力—民营经济贡献—意识形态突破—法律地位上升—制度环境改善”。每一次民营经济制度环境的大规模改善,都以中共党和政府在意识形态上的突破和法律对民营经济的肯定为前提,而中共党和政府在意识形态上取得突破并在法律上予以追认,均因为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存在政府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而民营企业在其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因此,民营企业不可替代的社会贡献是其合法性的重要基础。(三)不同的历史阶段,社会面临不同的压力甚至危机,民营经济面对不同的历史任务,需要不断优化的制度环境给予支撑,而前提又是在意识形态方面有新的突破,在法律法规上予以明确,在实际运行中贯彻落实。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民营经济的新任务是担当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科学发展的主力军。这就需要民营经济的制度环境更加宽松,更加体现市场经济“以人为本、规则透明、起点公平、平等竞争”的原则,所有这些又需要在意识形态和宪法法律上有新的突破。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研究视角的创新、分析单元的创新、理论模型的创新、历史阶段划分的创新。特别是提出中国民营经济制度环境变迁的“社会压力及贡献—合法性增强—制度环境改善”理论模型,并基于该模型对当前中国民营经济的制度环境进行剖析,涉及到产权保护制度、融资制度、市场准入制度、财税制度、社会服务体系以及道德文化等非正式制度等;最后提出国际金融危机后,为了发挥民营经济在加快转型升级、促进科学发展上的重要作用,国家需要作出重大战略调整和顶层设计,以及相配套的各项政策措施。
蔡婧娴[3](2011)在《论我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文中认为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论语·为政》)。自古以来,诚信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在我国的税收领域,整体的诚信状况却不容乐观,就目前而言,纳税人偷税、逃税、骗税、以及其他不依法履行税收法律义务的失信现象十分普遍。相比之下,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就加强了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至今,其信用体系的建设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特别是经济领域的方方面面,在人们观念中已视信用为“第二张身份证”,纳税信用在整个社会完备的信用体系中得到了良好发展。为加强我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国家税务总局于2003年印行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自上而下拉开了我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的大幕。几年来,全国各地的税务机关从实际情况出发,探索性地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有效促进了我国纳税信用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特别是历史原因,我国纳税信用体系还存在诸多问题。基于此,本文从描述我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的历程和现状入手,对我国社会纳税信用缺失以及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从意识根源、法律根源、制度根源和环境根源进行了系统的原因分析,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有益借鉴,提出一系列完善我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和设想。
梁绮旋[4](2010)在《中国大陆地区银行业税负问题的探讨》文中指出银行业是中国金融体系的核心和支柱,它的稳定和发展,对整个国民经济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银行业的经营状况与自身管理水平、市场营销能力、风险识别与控制能力、货币政策与信贷政策、金融监管政策等密切相关外,还与税负水平及其相关的税收政策体系密切相关。从当前实际情况看,中国银行业税种繁多、税负偏重,税制结构不够合理,不单制约了银行业的发展,亦影响着税收经济调控职能的有效实施。现时银行业需要缴纳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等。其中,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约占银行业所缴税款的90%,是银行业的主体税种。有鉴于中国银行业税负偏重的问题,不单削弱了内资银行的盈利能力,亦影响着税收经济调控职能的有效实施,故本文主要以此为探讨对象,结合笔者自己的银行业从业经历,通过运用归纳、系统分析、对比等方法,在梳理我国银行税收发展历程的基础上,对比国内内资与外资银行的税负、国内银行业与国内其他服务业的税负、国内银行业与国外银行业的税负,分析我国银行业税负偏重的现状和对银行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并利用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社会政策原则和税收法定原则四个基本税法原则,对我国银行业的税负及相关的税收制度问题进行分析,此外,亦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成熟税制,对入世后导致中国银行业税负偏重的税收改革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降低税负的一些改革建议:包括完善银行业流转税税制、完善银行业企业所得税税制、加强完善银行业税收征管、完善银行业税收法制建设,注重税收的公平与效率的实现,依法治税,令国家财政收入充裕,国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高峰[5](2010)在《量能课税原则与当代中国税法改革的理念转换》文中提出税法作为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作为国家参与社会财富再分配的一种经济手段,应将公平奉为其终极的价值取向和最高目标。然而,我国的税法改革却始终没有脱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桎梏,公平理念在税法改革中严重缺失,这使得税法的社会调控功能受到极大限制,纳税人的权利保护缺乏法律依据。因此,在未来的税法改革中,及时转换理念,确立“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改革理念势在必行。在税法领域中,作为公平原则具体体现的量能课税原则,是以旨在实现赋税在全体纳税人之间公平分配,进而保障纳税人之间税负公平为宗旨和目标的税法基本原则。在当前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确立量能课税的基本法律原则地位,使之全面规范税收立法、税收执法和税收司法,引导我国未来的税法改革,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以量能课税原则为标尺,审视我国现行税法在此方面的欠缺和不足,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增值税在类型、税率、纳税人分类以及抵扣机制方面违反量能课税要求;消费税在征税对象、税率方面违反量能课税要求;个人所得税在收入调节、税制模式、费用扣除以及税率方面违反量能课税要求;遗产税、赠与税和社会保障税的缺位违反量能课税要求。量能课税视角下完善我国税法的主要措施有:调整税制结构,增强直接税对公平税负的调节力度;以实现增值税转型为基础完善增值税;以调整课征范围为基础改进消费税;完善个人所得税;适时开征遗产税、赠与税和社会保障税。
吕楠楠[6](2010)在《中国税务法庭构建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在国家大力提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倡导建立民主法治国家的背景下,我国税法研究和税收改革的主线和落脚点应该在哪里呢?解决税法理论与实务界困惑的钥匙在何处呢?笔者认为纳税人权利应该成为解决这些问题的逻辑起点。然而在当今中国社会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法律思想影响下,纳税人的权利尤其是程序性权利的司法保护令人担忧——这集中表现在税收司法方面。税收司法是维护税收公平正义与保障纳税人权利的坚强盾牌,法院则扮演着这道盾牌的最后守护者,是保障纳税人权利的最后一道屏障。然而,由于税务案件的专业性,法院在应对大量税务案件时,往往受制于税务机关的“咨询意见”,未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从而使得司法权在某种程度上受到行政权的侵益。而对于日益剧增的税务案件,如何在税收司法中实现公正、及时的审判显得非常重要。本文综合运用了逻辑分析、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对我国税务法庭构建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的构建方案进行了深入的分析。通过介绍与比较发达国家现存较为完善的税务案件专门审判机关以及相关法律制度,对我国税务法庭的构建框架做出了勾勒,同时对其设立的必要性进行了证成。文章从税收法制、案件专业性和纳税人权利保护机制这三个方面分析了我国设立税务法庭的必要性,说明了设立税务法庭不仅是理论研究和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税收司法实践所要求的。通过进一步研究,笔者发现在现行法律之中存在着大量的设立税务法庭的依据。同时众多的法律后备人才为设立税务法庭提供专业化的法官人员队伍保障。同时文章通过对发达国家税务法庭制度的考察对比,为我国设立税务法庭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借鉴。最后,在经过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笔者从法官选任、法庭性质,受案范围、管辖权以及适用的程序规则等几个方面对我国税务法庭框架进行勾勒。通过对以上问题的深入分析,笔者认为遵照本文设计的路径构建中国税务法庭不仅在理论上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同时在实践中也同样具有可操作性,为更好地维护税收司法公证和保护纳税人权利提供了积极有益的探索模式。
刘保胜[7](2009)在《国家税收流失问题的对策性研究 ——以菏泽市为例》文中研究指明税收流失的存在破坏了法律的严肃性,影响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也制约了国家的经济发展。随着税收流失在全球的泛滥与猖撅,税收流失的治理已成为世界性难题,并为社会各界所广泛关注。即使是在法制比较健全、征管水平较高、公民纳税意识较强的美国,据劳工部和国内收入署的估计,全美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比率也仅达到87%。在我国,特别是在市场经济转轨的新时期,各种独立经济利益机制的驱动,使得人们力求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加之制度、体制、政策、征管等方面的缺陷,税收流失现象愈演愈烈,这不仅困扰着税收,而且也威胁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因此,围绕税收流失问题,从理论到实践进行比较系统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作者在借鉴中外学者和我国税务工作者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税收流失概念入手,对税收流失的概念、分类、表现形式进行了阐述,并选取山东省菏泽市为研究对象,对菏泽市税收流失的现状及其原因进行分析,并在借鉴国内外治理税收流失的经验及启示的基础上,提出了菏泽市治理税收流失的对策。本文主要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主要论述本文的研究背景,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以及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等;第二部分,国家税收流失相关理论研究。对涉及国家税收流失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概述了税收流失的特征、类型、表现方式及税收流失的危害分析;第三部分,菏泽市税收流失现状分析。主要是立足于菏泽市税收流失的现状,并对其进行分析,包括对基本情况的介绍,特别指出了菏泽市税收流失管理存在的问题,并从其原因加以分析;第四部分,国内外税收流失治理的经验及启示。通过介绍美国等一些国家和国内部分地区的税收流失治理措施,总结经验,提出可借鉴的理论和方法;第五部分,菏泽市税收流失治理的对策研究。通过对菏泽市税收流失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有效遏制税收流失的基本对策,并对国家税收流失研究进行了初步探讨;第六部分,结论。本文主要以山东省菏泽市为例研究税收流失及其对策,并运用公共管理学、制度经济学等方面的理论,重点分析菏泽市税收流失这一敏感问题。作者主要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分析影响税收流失的各种因素,既分析税率、偷逃税的罚款率、偷逃税的心理成本等对税收流失的影响,又分析税收法制化、财税体制、税收征管等对税收流失的影响。从理论和现实的角度来为优化税收制度提供支持,并根据菏泽税收流失的现象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个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治理的对策和模式,即税收流失的治理应该从完善税收立法、加强税收征管、健全税务司法等方面入手,同时建立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征税人依法征税的激励机制,加大税法宣传,以期对全国税收流失治理工作做出有益贡献。
董安民[8](2008)在《平原农区新农村建设中地方财政体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新农村建设中如何消除公共品城乡二元供给结构、保障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各级政府财政支持任重而道远。当前,与探讨中央财政如何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热烈程度相比,学术界和实务界对地方财政如何支持新农村建设关注较少。因此,本文在充分研读新农村建设相关文件和熟悉地方财政当前运行情况基础上,按照理论与实践、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研究当前地方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体制运行情况,以期对地方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起到应有的作用。本文以河南温县为例,重点开展平原农区地方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体制改革研究。平原农区,指以农业为主的平原地区,温县最具代表性。本文从国外最具代表性的财政联邦主义入手,结合国内相关理论的研究和温县实际情况,对平原农区财政支农政策理论和运行机制进行了相关探讨。一是明确界定了地方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范围。引入财政联邦主义中央—地方公共品划分理论,为地方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充分的理论依据,根据受益范围将新农村建设涉及公共产品提供分为全国性公共产品、地方性公共产品和混合性公共产品,指出地方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应把范围重点放在地方性公共产品及混合公共产品上,结合新农村建设内涵,明确界定地方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范围应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教育、农村医疗卫生、农村社会保障、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农村扶贫开发、农村基层机构运转等九类。二是采用非结构性决策模糊集分析方法确立了地方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结构。把有限的财政支农资金分配给多个财政支农项目是一个多指标决策问题,在结构优化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多种目标,而且各个支农项目的相对重要性均是定性判断,难以指导实践工作。非结构性决策模糊集分析单元系统理论在对系统进行分解和综合的基础上,充分运用人的经验与知识,对大量复杂的定性因素,反复就关于模糊概念一“重要性”进行二元相对比较与量化,有效解决了新农村建设中定性指标定量化问题,建立了地方财政支农资金的科学分配机制。三是建立了地方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绩效评价体系。依据第四章确立的地方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范围,建立了以综合发展指数为核心的地方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绩效评价体系,全面考察了经济发展水平、生态环境水平、社会发展程度和民主发展程度四个方面,定量考核了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效果,并以温县实际检验了指标体系的合理性,很好地充实了地方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在这方面的薄弱研究。
李小海[9](2007)在《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税收信息化是税务部门不断应用信息技术,深入开发和应用信息资源的过程,是集先进税收管理理念与现代网络技术融为一体的一项系统工程,其主要是利用信息技术改造税收工作,实现税收管理机制的现代化,使税收工作水平跃上新台阶。但是由于我国地域广大,经济发展不平衡,税收征管流程并非规范一致,税收征管改革进展程度不一。经过多年的发展应用,我们的税收信息化建设在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仍部分停留在模拟手工运行阶段,离税收信息化建设时的初衷和期待还有不少距离。很多老问题还没有解决,又有新问题出现,总结来说,存在以下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税收信息化建设规划与管理问题;二是认识问题;三是税务人员素质的问题;四是税务信息系统的安全问题。这些问题能否解决直接影响到税收信息化效能的发挥。另外,税收信息化在不断向前发展的同时所带来的业务重组、机构重组、不同层级机构事权的调整及其职能实现方式的转变,将对税收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基于此,认清税收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把握好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方向,科学规划税收信息化建设就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对我国税收管理信息化的背景研究和过程回顾,分析当前税收管理信息化现状,剖析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参考和借鉴国际上有关税收管理信息化的实践经验,探讨如何结合我国国情,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我国税收管理信息化。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税收信息化的内涵与特征,然后从理论上说明了税收信息化建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管理的客观要求。第一,税收信息化建设是提高税务行政效率的客观要求;第二,税收信息化建设是提高宏观决策科学性和宏观调控效率的客观要求;第三,税收信息化建设是降低税收成本的客观要求;第四,税收信息化建设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更好地贯彻公平、效率原则的客观要求;第五,税收信息化建设是保证国家收入、建设和协社会的客观要求。继而介绍了税收信息化带来的积极作用。第二部分利用信息化阶段理论模型分析了我国税收信息化的发展历程、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从1983年个别引入计算机到如今信息化的全面铺开,信息化不断向横向和纵深发展,不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为主体的金税工程建设取得显着成效,而且以CTAIS为主体的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以公文处理系统为主体的办公自动化建设以及税控加油机、收款机和计价器等税控装置的推广应用等,都取得了很大成绩,税收管理面貌为之一新,税收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目前,我国税收信息化整体上还处在税收信息系统建设的部门内部分集成阶段,还存在税收信息化建设规划不统一;对税收信息化的认识不全面;税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税务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存在隐患。第三部分尝试提出了我国税收信息化发展的对策与建议,包括建设原则、建设目标和对策。建设原则主要是统一规划原则;提高效率、服务纳税人原则;逐步实施的原则;安全性原则。建设目标是通过十五年左右的时间实现税务的全面信息化,涉税信息资源得到深度开发利用,税务行政效率极大提高。形成一个软硬件平台规范标准,技术结构科学合理,数据结构统一规范,功能不交叉重复,数据交换协调顺畅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对策包括环境对策、理念对策、组织对策、应用对策和安全对策。环境对策主要是认识、体制、人才方面的对策;理念对策是指建立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组织对策是构建学习型组织、建立全面及时准确的中心数据处理系统;应用对策包括加强基础数据管理,提高数据准确性、设立专门岗位,实现各类信息数据的深度分析利用、建立多功能税收监控系统;安全对策包括引入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建立数据存储的安全体系、信息运行安全管理、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应急处理机制等。第四部分是对全文的总结。
沈殿军[10](2006)在《非正常税收入库问题及其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现今财税生活中充斥着大量的非正常税收入库现象,如贷款交税、干部集资交税、空转税收、收过头税、引税等等。由此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使收入中掺杂大量的水分,让决策没有正确的依据,引起税收执法秩序混乱,使国家税款大量流失,带来腐败问题等等。在实践工作中,笔者发现,产生非正常税收入库现象的原因是长期以来的不规范的政府行为。经济发展有着纵向与横向的不平衡,税源与财力的分布也因此产生纵向与横向的不平衡;国家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了“民间的转移支付”;“数字出官”的政府绩效考核机制使得一部分地方官员乐于虚增虚列税收收入;分税制运行过程中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称使得基层财政困难,让一部分乡镇干部觉得自己“引税”是财税体制在“逼良为娼”。解决非正常税收入库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措施: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缩小经济发展纵向与横向的水平差距;改革政府体制,减少政府层级,减少行政成本,缓解基层财政困难: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推进法制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事权与财权配备的财税体制。
二、完善入世税收法制建设刻不容缓(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完善入世税收法制建设刻不容缓(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提升国际税收话语权法律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 |
1.3.1 历史分析的方法 |
1.3.2 归纳分析的方法 |
1.3.3 比较分析的方法 |
第二章 国际税收话语权 |
2.1 有关话语权的理论 |
2.1.1 话语权定义 |
2.1.2 法律与话语权 |
2.2 国际税收话语权 |
2.3 国际税收中的话语权法律体系 |
2.3.1 OECD组织的国际税收话语权法律体系 |
2.3.2 欧盟国际税收话语权法律体系 |
2.3.3 联合国税收话语权法律体系 |
2.3.4 美国的税收话语权法律体系 |
第三章 中国提升国际税收话语权的必要性及影响因素 |
3.1 中国提升国际税收话语权的必要性 |
3.1.1 发出中国声音,保障国家利益的需要 |
3.1.2 应对全球化挑战的必然选择 |
3.1.3 维护走出去企业税收利益的需要 |
3.1.4 凸显责任大国地位,增强国际影响力的需要 |
3.2 中国提升国际税收话语权的可能性 |
3.2.1 经济实力增强国际地位提高,使中国提升国际税收话语权成为可能 |
3.2.2 金融危机带来的机遇,使中国提升国际税收话语权成为可能 |
3.2.3 国际税收法律体系逐步完善,使中国提升国际税收话语权成为可能 |
3.2.4 国际税收法律人才的培养,使中国提升国际税收话语权成为可能 |
3.3 影响国际税收话语权的主要因素 |
3.3.1 根本因素:中国国际税收法律体系和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
3.3.2 关键因素:国际税收征管过程中创新能力是否超前 |
3.3.3 重要因素:中国国际税收与世界接轨导致的话语权滞后 |
第四章 中国在国际税收中话语权发展历程和主要问题 |
4.1 中国国际税收话语权的构建进程 |
4.1.1 国际税收话语权失语状态(1949—1978年) |
4.1.2 国际税收话语权弱语状态(1978—1994年) |
4.1.3 国际税收话语权参与状态(1994—2001年) |
4.1.4 国际税收话语权发语状态(2001年至今) |
4.2 中国在国际税收中提升话语权面临的主要问题 |
4.2.1 中国的国际税收法律体系与世界国际税收法制的衔接问题 |
4.2.2 中国国际税收制度与通行的国际税收制度存在协调问题 |
4.2.3 国际税收规则本身的不公正性问题 |
4.2.4 职业化的国际税收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足问题 |
第五章 中国在国际税收中提升话语权的法律策略思考 |
5.1 树立正确的国际税收征管指导思想 |
5.1.1 清晰定位国际税收征管的职能 |
5.1.2 完善国际税收法律体系,建立健全国际税收管理机制 |
5.1.3 增强国际税收议题设置能力,扩大国际税收交流 |
5.2 灵活运用综合国力,夯实话语权法律基础 |
5.2.1 签订更多的区域或国际性的税收条约 |
5.2.2 完善国际税收征管合作制度 |
5.3 增强中国在国际税收征管中的参与能力 |
5.3.1 注重人才的培养,建立职业化的国际税收人才队伍 |
5.3.2 提升创新能力,将国际目光吸引到中国的体系中来 |
5.4 加强征管能力建设,完善国际税收法制体系 |
5.4.1 重视国际税收法律理论研究 |
5.4.2 重视国际税收法律体系建设 |
5.5 充分利用区域组织的有利地位,强化中国的话语主张 |
5.5.1 加大税收协定的签订与修订力度,以点带面提升话语权 |
5.5.2 推动区域间国际税收组织完善,在协调合作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 |
5.6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研究 ——从制度变迁视角看民营经济合法性地位的确立和制度环境的改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重要意义 |
第二节 概念界定与理论辨析 |
一、民营经济的概念界定 |
二、合法性的概念界定 |
第三节 研究背景与文献综述 |
一、围绕产权问题的民营经济制度环境相关研究 |
(一) 民营经济起源之一:乡镇企业的制度环境与产权演变 |
(二) 民营经济起源之二:家族企业的制度环境与治理结构演变 |
二、围绕融资问题的民营经济制度环境相关研究 |
(一) 融资制度 |
(二) 信息不对称问题 |
(三) 民营中小企业特质问题 |
(四) 融资支持体系 |
(五) 解决融资困境的制度和政策创新 |
1. 加强银行经营管理创新 |
2. 放松利率管制,逐步实行利率市场化 |
3. 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 |
4. 完善政府职能,增强扶持力度 |
三、围绕政府政策的民营经济制度环境相关研究 |
(一) 市场准入制度 |
(二) 财政税收政策 |
1. 财政政策 |
2. 税收政策 |
3. 其他相关政策 |
四、围绕非正式制度的民营经济制度环境相关研究 |
(一) 文化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影响 |
(二) 企业家精神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创新 |
一、研究思路 |
二、方法创新 |
(一) 研究视角的创新 |
(二) 分析单元的创新 |
(三) 理论模型的创新 |
第五节 预期结论与文章结构 |
一、预期结论 |
(一) 预期结论一 |
(二) 预期结论二 |
(三) 预期结论三 |
二、文章结构 |
第二章 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合法性地位的确立及其理论解释 |
第一节 改革开放之前的民营经济:从“鼓励发展”到被“限制消灭” |
一、旧中国民营经济的基础(1949年以前) |
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营经济尚有存在和发展的空间(1949-1956年) |
(一) 历史背景 |
(二) 制度与政策 |
1. 《共同纲领》 |
2. 《宪法》(1954年) |
(三) 实际的政策实施及结果 |
三、社会主义改造后非公有制经济的消亡(1957~1978年) |
(一) 历史背景 |
(二) 制度政策 |
1. 《宪法》(1975年) |
2. 《宪法》(1978年) |
(三) 实际的政策实施及结果 |
第二节 改革开放初期的民营经济:从放开个体经济到允许私营经济 |
一、民营经济萌芽阶段(1979~1981年) |
(一) 历史背景:改革开放 |
(二) 制度及政策 |
(三) 实际的政策实施及结果 |
二、民营经济起步阶段(1982~1983年) |
(一) 历史背景 |
(二) 制度及政策 |
1. 中共党的十二大报告 |
2. 《宪法》(1982修订版) |
(三) 实际的政策实施及结果 |
三、民营经济稳定发展阶段(1984~1988年) |
(一) 历史背景:改革中心从农村转移到城市 |
(二) 制度及政策 |
1. 中共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精神 |
2. 《民法通则》 |
3. 《关于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的决定》 |
4. 中共党的十三大报告 |
5. 《宪法》(1988年修订版) |
(三) 阶段性成就及存在问题 |
四、民营经济挫折调整阶段:(1989~1991年) |
(一) 历史背景 |
(二) 制度与政策 |
(三) 实际的政策实施及结果 |
第三节 从“补充”到“重要组成部分” |
一、快速发展阶段(1992~1997年) |
(一) 历史背景:南巡讲话 |
(二) 制度与政策 |
1. 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及江泽民同志重要讲话 |
2. 中共党的十四大报告 |
3. 《宪法》(1993年修订版) |
4. 《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
5. 《“九五”计划》 |
6. 中共党的十五大报告 |
(三) 实际的政策实施及结果 |
二、民营经济成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的主力军(1998~2001年) |
(一) 历史背景 |
(二) 制度及政策 |
1. 《宪法》(1999年修订版) |
2. 《个人独资企业法》 |
3. 中共建党80周年讲话 |
(三) 实际的政策实施及结果 |
(四) 发展存在问题 |
三、民营经济成为经济增长的新的亮点(2002~2007年) |
(一) 历史背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 |
(二) 制度及政策 |
1. 中共党的十六大报告 |
2. 中共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 |
3. 《宪法》(2004年修订版) |
4. 非公经济36条 |
5. 中共党的十七大报告 |
(三) 实际的政策实施及结果 |
(四) 存在的问题 |
第四节 国际金融危机后民营经济面临转型升级压力 |
一、历史背景 |
二、制度与政策 |
(一) 中共党的十七大报告 |
(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政策 |
(三) 非公经济“新36条” |
(四) 中共党的十八大报告 |
三、实际的政策实施及结果 |
四、2008年以来民营经济发展遇到的困难和挑战 |
第五节 民营经济发展与国有企业改革 |
一、1985-2001年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发展的对比 |
(一) 国有企业改革与民营经济发展的纵向数据分析 |
(二) 国有企业改革与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横向数据分析 |
二、新时期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发展的对比 |
(一) 投资增幅比较 |
(二) 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速比较 |
(三) 进出口总额及增长率比较 |
(四) 提供社会就业对比 |
(五) 税收总额及增速比较 |
三、国有企业改革与民营经济发展的相互促进 |
(一) 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沃土” |
(二) 国企改革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
(三) 十六大以来的国资体制改革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绿色通道” |
(四) 民营经济发展推进了国有企业改革 |
1. 民营经济发展有助于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
2. 民营经济发展有助于吸收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 |
第六节 民营经济合法性地位确定和制度环境改善的理论解释 |
一、合法性地位的获取过程 |
二、合法性地位对制度环境改善的影响 |
三、民营经济制度变迁的推动力 |
四、合法性地位和制度环境改善的阶段性特征 |
(一) 改革开放初期 |
(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建立时期 |
(三) 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 |
第三章 当前中国民营经济制度环境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产权制度环境存在的问题 |
一、产权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
(一) 民营企业的产权制度不完善 |
1. 产权模糊性 |
2. 产权结构单一 |
3. 产权家族化 |
(二) 保护民营企业产权的法律体系不健全 |
1. 保护私有产权的法律制度不完善 |
2. 知识产权制度不健全 |
二、内部治理和管理存在问题 |
(一) 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
1. 股东大会流于形式 |
2. 董事会职责不清 |
3. 监事会不能有效发挥作用 |
(二) 风险控制能力差 |
(三) 内外部监督不力 |
第二节 融资制度环境存在的问题 |
一、直接融资制度不健全 |
(一) 股票公开发行融资制度 |
(二) 债券融资制度 |
1. 债券市场规模依旧偏小 |
2. 债券市场对民营经济服务仍显不足 |
(三) 风险投资制度 |
1. 退出机制不顺畅 |
2. 法律制度不完善 |
3. 中介机构与配套服务发展滞后 |
二、间接融资制度不完善 |
(一) 银行贷款制度 |
1. 所有制歧视 |
2. 规模歧视 |
3. 信贷配给存在“逆向选择”现象 |
4. 中小企业贷款专业机构发育不足 |
5. 信息制度缺陷 |
(二) 融资租赁制度 |
1. 融资租赁形式单一 |
2. 出租人利益难以得到保障 |
3. 融资租赁的观念尚未真正树立 |
(三) 抵押担保制度 |
1. 贷款担保制度不完善 |
2. 抵押担保机构不发达 |
(四) 民间借贷制度 |
第三节 政策制度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 |
一、市场准入制度 |
(一) 民营经济在市场准入上未真正享受“国民待遇” |
(二) 民营经济市场准入方面缺乏法律支持 |
(三) 民营经济准入审批复杂且成本高 |
(四) 行业领域准入羁绊重重 |
二、财政政策问题 |
(一) 对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支持力度不够 |
(二) 对民营企业出口的支持力度不够 |
(三) 对民营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不够 |
三、税收政策问题 |
(一) 增值税方面的问题 |
(二) 企业所得税方面的问题 |
1. 税前扣除项目内外资企业存在差异 |
2. 税收优惠政策存在不平等待遇 |
3. 所得税管理方式存在弊端 |
四、社会服务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 |
(一) 政府服务不到位 |
(二) 市场管理体制不完善 |
(三) 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 |
第四节 非正式制度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 |
一、传统观念和思维惯性影响民营企业发展 |
二、民营企业文化建设滞后 |
(一) 多数民营企业的文化建设还处在自发阶段 |
(二) 企业文化缺乏创新性和鲜明性 |
(三) “家文化”与现代管理理念不相容 |
(四) 诚信文化缺失尤为突出 |
三、企业家精神方面存在问题 |
(一) 部分企业家投机心理比较严重 |
(二) 短视行为比较普遍 |
(三) 自主创新意识不强 |
第四章 促进中国民营经济转型发展的战略选择及政策措施 |
第一节 民营经济转型发展的战略选择与顶层设计 |
一、赋予民营经济新的历史任务 |
二、促进民营经济转型发展的总体思路 |
(一) 确保巩固民营经济的合法性地位 |
(二) 优化完善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 |
三、改善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制度环境的指导原则 |
(一) 科学发展原则 |
(二) 开放发展原则 |
(三) 创新发展原则 |
(四) 人本发展原则 |
(五) 可持续发展原则 |
四、改善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制度环境的重点领域 |
(一) 建立健全民营经济的利益表达机制 |
(二) 落实对民营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 |
(三) 促进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的合作共赢 |
第二节 改善民营经济产权保护的制度环境 |
一、明确民营企业的产权界定政策 |
二、完善产权制度的法律法规 |
(一) 完善私有产权的法律保护制度 |
(二) 建立经理人市场和职业信用制度 |
(三)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
三、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
第三节 加快完善融资制度 |
一、直接融资制度创新 |
(一) 提升交易所竞争程度 |
(二) 完善上市发行制度 |
(三) 围绕“新三板扩容”构建场外市场 |
二、债券融资制度创新 |
(一) 改革政府对企业债券的管理方式 |
(二) 修改有关企业债券发行管理的法律法规 |
(三) 加强企业债券风险制度建设 |
(四) 建立多层次的企业债券市场 |
三、间接融资制度创新 |
(一) 商业银行自身的制度创新 |
(二) 商业银行体系改革 |
(三) 引导商业银行支持民营企业融资 |
(四) 支持担保机构和担保体系建设 |
四、租赁融资制度创新 |
(一) 完善管理体制和扶持发展政策 |
(二) 建立租赁业风险控制体系 |
五、风险投资制度创新 |
(一) 制定支持风险投资活动的政策法律体系 |
(二) 建立实现风险投资资本来源多元化的制度 |
(三) 建立符合国情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
(四) 加快发展风险投资中介机构及项目评估机构 |
六、规范发展民间借贷组织 |
(一) 引导和规范非正规金融发展 |
(二) 建立多层次的民间金融监管体系 |
第四节 加强财税支持 |
一、完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法律法规 |
二、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资金投入 |
三、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 |
四、加大对民营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支持 |
五、加大对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的支持 |
六、加强对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支持 |
第五节 完善市场竞争环境 |
一、放宽市场准入 |
二、完善市场竞争环境 |
三、实行非对称性管制 |
四、加大垄断行业改革力度 |
五、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
第六节 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软环境 |
一、加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文化制度建设 |
(一) 在全社会营造“重商、亲商、敬商”文化 |
(二) 引导民营企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
1. 提炼企业价值观 |
2. 建立企业文化认同 |
3. 塑造优秀的企业文化 |
二、塑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企业家精神 |
(一) 创新精神 |
(二) 契约精神 |
(三) 良好的职业操守 |
附录:西方发达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经验借鉴 |
一、中小企业专门管理机构 |
二、完备的法律体系 |
三、融资支持政策 |
(一) 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 |
(二) 风险投资建设 |
四、财税优惠政策 |
(一) 政府采购 |
(二) 扶持技术创新 |
五、鼓励合作联盟 |
六、人员培训制度 |
七、信息支持和咨询服务 |
八、扶持落后地区中小企业 |
九、优化社会保障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
参考文献 |
后记 |
(3)论我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依据和背景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三、基本概念的界定与阐述 |
四、研究方法与思路 |
第一章 我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的历程及现状分析 |
一、我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的历程 |
二、我国纳税信用体系存在的问题 |
(一) 纳税信用缺失现象普遍存在 |
(二) 纳税信用评价机制不够完备 |
(三) 纳税失信惩罚几率比较小 |
第二章 纳税信用缺失及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意识根源: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不强 |
二、法律根源:税收法律体系不完善 |
三、制度根源:征管机制和市场机制有待完善 |
四、环境根源:社会信用大环境不健全的影响 |
第三章 发达国家和地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经验借鉴 |
一、完善的税收法律体系 |
二、规范严厉的税收执法 |
三、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 |
四、规范有序的代理服务 |
五、完整通行的征信系统 |
六、素质精良的征税队伍 |
第四章 完善我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 |
一、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 |
二、加快税收法律体系建设和信用立法 |
三、深化税收管理体制改革 |
四、完善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机制 |
五、健全纳税人办税能力提升机制 |
六、规范政府征税行为和用税行为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本人出版或公开发表的论着、论文 |
致谢 |
(4)中国大陆地区银行业税负问题的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目录 第1章 |
绪论 1 |
研究背景、意义及目标 1.2 |
概念界定 1.3 |
文献综述 1.4 |
研究内容 1.5 |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1.6 |
文章创新点 1.7 |
文章局限性 1.8 |
理论基础 第2章 |
中国银行业税收的发展概况 2.1 |
中国银行业税收的发展历程 2.2 |
中国现行银行业税收的概述 第3章 |
中国银行业税负的问题及影响分析 3.1 |
中国银行业税负偏重问题的现状分析 3.2 |
中国当前银行业税负偏重对银行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3.3 |
中国银行业税负偏重问题及影响的原因分析 第4章 |
国外银行税收的经验与借鉴 4.1 |
国外银行税收概况 4.2 |
国外银行税收结构特点及分析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 4.3 |
国外银行税收政策对中国的启示 第5章 |
完善中国银行业税收的建议 5.1 |
完善中国银行业流转税制度的建议 5.2 |
完善中国银行业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建议 5.3 |
加强和完善银行业税收征管 5.4 |
完善银行业税收法制建设 结语 注释 参考文献 致谢 |
(5)量能课税原则与当代中国税法改革的理念转换(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导论 |
0.1 选题意义 |
0.2 研究现状 |
0.3 研究方法与论文结构 |
0.4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 当代中国税法改革历程回顾 |
1.1 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的税法改革(1978年—1993年) |
1.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的税法改革(1994年—2000年) |
1.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期的税法改革(2001年—至今) |
2 当代中国税法改革的理念转换 |
2.1 问题的提出:纳税人权利保护理念的缺失 |
2.2 理念转换:从效率优先到公平优先 |
2.3 公平原则在税法中的具体体现:量能课税原则 |
3 量能课税视域下的中国税法 |
3.1 量能课税原则的定位 |
3.2 量能课税视域下的中国税法检讨 |
4 量能课税视角下完善我国税法的构想 |
4.1 调整税制结构,增强直接税对公平税负的调节力度 |
4.2 以实现增值税转型为基础完善增值税 |
4.3 以调整课征范围为基础改进消费税 |
4.4 个人所得税的完善 |
4.5 适时开征遗产税、赠与税和社会保障税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介 |
(6)中国税务法庭构建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导论 |
一、中国设立税务法庭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
(一) 中国设立税务法庭的必要性分析 |
1. 税收法制的必然要求 |
2. 处理大量涉税专业性案件的需要(用数字和模型来证明) |
3. 纳税人合法权益维护的最后场所 |
4. 与海事法院设立的必要性进行比较研究 |
(二) 中国设立税务法庭的可行性分析 |
1. 法律制度上的基础性证成 |
2. 人员素质上的保证性证成 |
3. 实践经验中的存在性证成 |
4. 海事法院组织体系上的可比性证成 |
二、各国税务审判机关的比较分析与借鉴 |
(一) 德国财税法院 |
1. 德国财税法院的设置 |
2. 德国财税法院的作用与功能 |
(二) 日本财税案件专门处理机构——国税不服审判所 |
1. 国税不服审查制度的历史 |
2. 现行日本国税不服审判所的概况 |
3. 国税不服审判所的受案范围与受理程序 |
(三) 美国联邦税务法院 |
1. 美国联邦税务法院概述 |
2. 美国联邦税务法院受案范围和审理程序 |
(四) 加拿大财税法院 |
1. 联邦税务法院情况概述 |
2. 加拿大税务法院之受案范围与审理程序 |
(五) 借鉴 |
三、中国税务法庭设立的具体构想 |
(一) 学界对于设立专门税务审判机关的不同主张以及评析 |
1. 学界不同主张 |
2. 对学界不同主张的评析 |
(二) 税务法庭设立的具体构想 |
1. 税务法庭的性质 |
2. 税务法庭的管辖范围 |
3. 税务法庭的受案范围 |
4. 税务法庭的审理程序 |
5. 税务法庭的法官选任方式 |
四、结论 |
参考文献 |
(7)国家税收流失问题的对策性研究 ——以菏泽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 |
1.4.1 本文的研究思路 |
1.4.2 本文的研究内容 |
第2章 税收流失相关理论研究 |
2.1 税收流失相关界定 |
2.2 税收流失特征、类型及表现形式 |
2.2.1 税收流失特征 |
2.2.2 税收流失的类型 |
2.2.3 税收流失的表现形式 |
2.3 税收流失的危害分析 |
2.3.1 税收流失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 |
2.3.2 税收流失对收入分配的影响 |
2.3.3 税收流失对市场经济秩序的影响 |
2.3.4 税收流失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
2.3.5 税收流失对劳动就业方面的影响 |
第3章 菏泽市税收流失现状分析 |
3.1 菏泽市税收流失的现状 |
3.2 菏泽市税收流失管理存在的问题 |
3.2.1 税收流失表现形式多样化,税收流失加剧 |
3.2.2 基层税务机关粗略统计税收,降低税收征管质量 |
3.2.3 政府部门对税收征管监管不力降低征税效率 |
3.2.4 自觉纳税思想宣传不到位影响纳税风气 |
3.2.5 税收信息化建设未全面落实限制税收征管 |
3.3 菏泽市税收流失的原因分析 |
3.3.1 纳税主体追求利益最大化是税收流失的内在动因 |
3.3.2 征管体制不健全是导致税收流失的直接原因 |
3.3.3 征税配套措施不健全,税务人员素质低加剧税收流失 |
3.3.4 执法不严,惩罚力度不到位助长税收流失 |
第4章 国内外税收流失治理的经验及启示 |
4.1 国外税收流失治理经验 |
4.1.1 美国税收流失的治理措施 |
4.1.2 日本税收流失的治理措施 |
4.1.3 新加坡税收流失的治理措施 |
4.2 国内部分地区税收流失治理经验 |
4.2.1 北京市税收流失的治理措施 |
4.2.2 福州市税收流失的治理措施 |
4.3 国内外经验对菏泽市税收流失治理的启示 |
4.3.1 建立科学的税收制度,从源头上遏制税收流失 |
4.3.2 设置合理的征税机构机构,提升司法水平 |
4.3.3 税收征管信息化,形成网络管理 |
4.3.4 对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进行奖励 |
4.3.5 严惩偷税漏税,威慑违法犯罪分子 |
第5章 菏泽市税收流失治理的对策研究 |
5.1 基于国家宏观层面的对策 |
5.1.1 我国税收流失治理应坚持五项基本原则 |
5.1.2 完善现行税制,推进税制改革 |
5.2 基于菏泽市自身的税收流失治理措施 |
5.2.1 改善纳税环境,培养纳税人纳税意识 |
5.2.2 税务机关依法治税,依法行政 |
5.2.3 加强税收征管,进行纳税追踪 |
5.2.4 建立纳税信用评定,优化服务质量 |
5.2.5 推进征管电子化,加强征管基础建设 |
5.2.6 加大惩处力度,提高偷税者的违约成本 |
5.2.7 完善税务人员工作评定机制,奖罚分明 |
结论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平原农区新农村建设中地方财政体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国内研究现状 |
1.4 主要创新点 |
1.5 论文结构及主要内容 |
2 地方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理论基础 |
2.1 财政支出的内涵与职能 |
2.2 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权责对应的理论基础 |
2.3 中央—地方事权与支出范围的合理划分 |
2.4 本章小结 |
3 平原农区新农村建设运行现状分析 |
3.1 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内涵 |
3.2 平原农区新农村建设发展现状 |
3.3 河南温县的新农村建设发展现状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 平原农区地方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范围 |
4.1 地方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理论依据 |
4.2 地方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原则 |
4.3 地方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范围 |
4.4 地方财政支农资金支出顺序 |
4.5 本章小结 |
5 平原农区地方财政支农资金规模研究 |
5.1 平原农区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需求与来源 |
5.2 当前地方财政支农资金规模及存在问题 |
5.3 提高地方财政支农资金规模的对策建议 |
5.4 本章小结 |
6 平原农区地方财政支农资金结构优化研究 |
6.1 现行地方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结构分析 |
6.2 地方财政支农支出结构优化的中心内容及原则 |
6.3 地方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结构优化 |
6.4 多目标综合分析方法在新农村建设资金配置中的应用 |
6.5 本章小结 |
7 平原农区地方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绩效评价 |
7.1 建立地方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绩效指标的原则 |
7.2 确立地方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绩效评价指标的依据 |
7.3 建立地方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绩效评价体系 |
7.4 温县地方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绩效评价 |
7.5 本章小结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
(9)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一部分 税收信息化建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管理的客观要求 |
一、税收信息化的内涵与特征 |
(一) 税收信息化的内涵 |
(二) 税收信息化的特征 |
二、税收信息化建设是现代税收管理的客观要求 |
(一) 税收信息化建设是提高税务行政效率的客观要求 |
(二) 税收信息化建设是提高宏观决策科学性和宏观调控效率的客观要求 |
(三) 税收信息化建设是降低税收成本的客观要求 |
(四) 税收信息化建设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更好地贯彻公平、效率原则的客观要求 |
(五) 税收信息化建设是保证国家收入、建设和协社会的客观要求 |
三、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带来的积极作用 |
(一) 促进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
(二) 促进了税收管理制度的完善 |
(三) 加强了税收征管水平,提高了税收征管的效率 |
(四) 提高了为纳税人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
第二部分 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的过程及存在问题分析 |
一、税收信息化的历史沿革 |
二、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的现状 |
(一) 基础设施建设和制度规范 |
(二) 金税工程 |
(三) 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 |
(四) 公文处理系统 |
三、我国税收信息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
(一) 信息化建设的目标与现实脱节,尚未形成统一、高效的规划与管理 |
(二) 税务人员对税收信息化的认识不够 |
(三) 税收信息化业务与技术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
(四) 税务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存在隐患 |
第三部分 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原则、目标与对策 |
一、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原则 |
(一) 统一规划原则 |
(二) 提高效率、服务纳税人原则 |
(三) 逐步实施的原则 |
(四) 安全性原则 |
二、税收信息化建设的目标 |
三、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对策 |
(一) 环境对策 |
(二) 理念对策 |
(三) 组织对策 |
(四) 应用对策 |
(五) 安全对策 |
四、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非正常税收入库问题及其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依据 |
1.2 选题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
1.3 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 本课题研究的基本方法 |
1.5 论文的主要内容及其创新点 |
第二章 非正常税收入库的概念、分类与危害 |
2.1 非正常税收入库的概念 |
2.2 非正常税收入库的分类 |
2.3 非正常税收入库的危害 |
第三章 非正常税收入库的根源:不规范的政府行为 |
3.1 政府行为的概念及基本理论 |
3.2 非正常税收入库问题的根源分析 |
3.3 经济发展政策与非正常税收入库的关联分析 |
3.4 政府绩效考核与非正常税收入库的动因分析 |
3.5 分税制的财税体制与非正常税收入库的根源分析 |
3.6 税收法制建设与非正常税收入库的相关分析 |
第四章 解决非正常税收入库问题的对策 |
4.1 大力发展经济,特别是县域经济 |
4.2 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
4.3 改革财税体制 |
4.4 推进税收法制建设 |
第五章 案例分析 |
5.1 基本情况 |
5.2 相关分析 |
结束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A 引税现象与财税体制改革 |
四、完善入世税收法制建设刻不容缓(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提升国际税收话语权法律策略研究[D]. 李金杨. 兰州大学, 2015(03)
- [2]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研究 ——从制度变迁视角看民营经济合法性地位的确立和制度环境的改善[D]. 李清亮. 复旦大学, 2012(02)
- [3]论我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D]. 蔡婧娴. 苏州大学, 2011(06)
- [4]中国大陆地区银行业税负问题的探讨[D]. 梁绮旋. 暨南大学, 2010(10)
- [5]量能课税原则与当代中国税法改革的理念转换[D]. 高峰. 山东科技大学, 2010(03)
- [6]中国税务法庭构建问题研究[D]. 吕楠楠. 吉林财经大学, 2010(02)
- [7]国家税收流失问题的对策性研究 ——以菏泽市为例[D]. 刘保胜. 山东师范大学, 2009(10)
- [8]平原农区新农村建设中地方财政体制研究[D]. 董安民. 华中科技大学, 2008(05)
- [9]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问题研究[D]. 李小海. 东北财经大学, 2007(05)
- [10]非正常税收入库问题及其对策研究[D]. 沈殿军.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20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