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西“沼气工程”保护东江源头生态林(论文文献综述)
赵津津[1](2020)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美好的生态环境是社会主义者始终追求的目标之一,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未来城乡生态环境的设想,为中国共产党人解决城乡生态环境问题指明了努力的方向,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结合中国发展的不同阶段,推动城乡生态关系理论逐步完善、实践不断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当代中国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城乡生态关系思想,为我国统筹推进城乡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和科学的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推进工作在短短几年时间迈上新台阶,取得了系列重大突破和成就:国土空间面貌发生深刻改变,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性不断增强。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积累了统筹推进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经验——注重顶层设计及其推动落实,以及促进城乡利益协调。美丽中国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共产党谋划城乡统筹的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引;统筹生态城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政策创新,施行最严密的法治,是统筹推进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保障;自上而下层层推动、先行试点与经验推广、压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保责任,则是有效推动顶层设计落地实施的关键。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为促进城乡利益协调采取的重要举措有:第一,统筹城乡空间规划。中国共产党十分注重坚持主体功能区战略,科学划定“三区三线”,推动城乡空间规划的协调统筹,促进城乡“三生空间”合理布局。第二,推动生态补偿创新发展。多年来,流域生态补偿与森林生态补偿在政策制定、法律保障和地方实践各层面都做出丰富的探索。第三,城乡优势互补共建生态文明。我国重视利用城市资金、技术、人才优势,助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通过补齐农村环境短板,为城市提供生态支持。但也应看到,新时代城乡生态文明建设持续统筹推进依然面临现实挑战,城乡生态文明建设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突出,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推进机制有待完善,城乡统筹的生态文明制度不完善及治理效能不彰显。为应对这些挑战,必须以生态文明理念引领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平衡充分发展,完善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推进机制,促进城乡统筹的生态文明制度完善及治理效能提升。
邓慧[2](2019)在《江西畜禽污染生态链协同治理研究》文中指出随着全国畜禽产业的规模化发展,畜禽养殖废弃物排放量日益增长,却没有相应的治理模式与之匹配,造成日趋严重的畜禽污染问题。目前,我国着重推广以沼气工程为纽带的畜禽污染生态链治理模式,但其发展情况并不乐观。在江西省,政府相关部门综合江西地区的特色产业分布状态以及地理气候等因素,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各种不同规模的沼气工程,致力于解决其所面临的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问题。所以,厘清江西畜禽生态链治理模式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协同机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将江西畜禽污染生态链治理模式作为研究对象,在其他学者现有的研究基础之上,借鉴《江西省农业循环沼气工程建设规划(2016-2020年)》中畜禽污染治理模式的分类方法,分别分析各类治理模式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研究各自的成本收益,运用演化博弈的方法,最终得到演化稳定策略以及影响生态链治理模型稳定性的因子。本文的主要结构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章、第二章引入本文的研究对象,定义相关概念以及阐释相关理论基础;第三章对江西畜禽污染治理现状及治理模式进行研究,剖析江西省治理畜禽污染的三种模式,分解其运行结构,拆分利益关系;第四章针对三种治理模式分别构建演化博弈模型,分析各相关利益主体在不同条件下的行为策略以及生态链治理模式稳定均衡需要满足的条件;第五章得出相关结论并提出相关建议。本文主要采用演化博弈的研究方法,最终得出以下结论:一是,主体小循环模式中,凭借当前沼气技术、沼气补贴等不能让沼气使用者获利时,该模式是无效的;二是,在区域中循环模式下,即使养殖户企业能从合作中获利,也并不一定能达成最终的双方合作,只有当养殖户企业、种植户企业双方获利均达到一定程度时,合作模式才能达成;三是,区域大循环模式稳定的条件是整体监管体系的完善以及第三方治理机构的运营能够盈利。
付寿康[3](2018)在《民族地区碳贫困类型与碳交易减贫研究 ——以贵州六盘水市湖北恩施州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在全球气候变暖,我国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碳减排压力不断增大,脱贫攻坚进入决胜阶段的大背景下,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中西部民族地区的区域性整体贫困,与东部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巨大差距,则是这种“不平衡不充分”的重要体现。民族地区自然资源丰富,发展的优势在于资源,发展的矛盾也在于资源。以生态与资源为中心,“富饶的贫困”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学术界对“富饶的贫困”问题已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其中“富饶”的类型与层次多样。本文尝试从一个新的角度,将“富饶”的对象具体化为“碳”。从“碳”视角研究民族地区“碳资源富集”与贫困之间的关联,探索“碳”资源开发利用的外部性问题,思考碳交易在民族地区减贫中的重要作用。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归纳总结法、案例研究法、田野调查法和问卷调查法,以资源禀赋理论、“两山”理论、可行能力理论、外部性理论、“两个共同”理论为指导。围绕碳贫困这个中心,将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质化研究与量化研究相结合,展开对民族地区资源开发负外部性,生态保护正外部性与贫困问题之间关联的研究。本文以生态文明建设与资源富集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作为研究的切入点,介绍碳贫困问题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与意义。通过文献综述明确碳贫困问题的研究方向、研究思路与方法,把握其中规律的一般性与特殊性。结合已有研究与调研,对新概念“碳贫困”进行界定。以贫困发生率高与贫困程度深的民族地区为研究区域。基于碳资源禀赋,发展的差距与不平等,以民族地区同步小康的实现为目标,对民族地区贫困问题的研究侧重于,从地区以及人的发展权利与能力角度,探讨“碳”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外部性情况下的致贫原因、致贫机理。提出碳贫困是一种间接贫困,并指出碳贫困的特点、类型与应用,思考碳交易减贫的新方式。以贵州六盘水市灰碳贫困和湖北恩施州绿碳贫困为碳贫困问题的研究案例。从外部性视角探讨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中六盘水市灰碳贫困成因、特点与主要表现,通过碳排放的测算,量化碳源,将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中的负外部性影响具体化,提出六盘水市应对灰碳贫困的基本思路。从外部性视角探讨生态环境保护中湖北恩施州绿碳贫困的成因、特点与主要表现,通过碳储量的估算,量化碳汇量及其价值,将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碳汇正外部效应具体化,提出恩施州应对绿碳贫困的基本思路。以这两个典型案例的研究,思考看似对立实则可以统一的灰碳贫困与绿碳贫困问题,即通过碳交易破解碳贫困。将碳交易制度作为一种新的政策制度设计,以市场化的方式解决脱贫攻坚中政府难以解决,解决不好的资源环境外部性问题。进而对碳交易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从总体上介绍世界碳排放市场的结构及发展状况,论证中国碳交易市场构建的紧迫性、必要性与可行性。论述民族地区参与碳交易的必要性,探讨民族地区参与碳交易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应对思路。最后,提出破解民族地区碳贫困问题的对策建议。主要有,减碳源:民族地区传统资源开发的转型升级;增碳汇:民族地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优化生态补偿制度:民族地区碳贫困责任共担利益共享;实施碳交易减贫:民族地区碳贫困外部性内在化的新途径;选择新的发展理念:民族地区绿色发展破解碳贫困。
冯娜[4](2016)在《跨流域调水水源地生态补偿研究 ——以“两引”工程(寻甸段)为例》文中研究说明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用水量的逐年提高,我国水资源在时空分配上严重不均的问题日益凸显。为了解决城市水资源贫乏的问题,一般来说,政府采用的手段是从水资源富集的地区向缺水地区输送水源。“两引”工程便是众多调水工程中的一个,在工程实施中生态补偿问题更是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从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已经有很多学者研究了生态补偿问题,但是主要集中在矿山资源开发及退耕还林的生态补偿问题上,关于跨流域调水的生态补偿问题的理论研究很少,因此,笔者认为对跨流域调水水源地的生态补偿问题进行研究很有必要性。本文以理论研究与实践为基础,以“两引”工程(寻甸段)生态补偿为实例分析,按照“背景分析—理论分析—构建生态补偿框架—实地调研与分析—经验启示—建议”的思路进行研究。首先介绍了跨流域调水水源地生态补偿的研究背景及相关理论,接着从工程概况、生态补偿主体和客体、生态补偿方式、生态补偿标准和生态补偿费用计算等五个方面构建生态补偿框架,然后从生态补偿方式、生态补偿主客体、生态补偿标准、生态补偿费用计算等方面对“两引”工程(寻甸段)生态补偿现状进行分析,发现“两引”工程(寻甸段)存在生态补偿范围不全面、生态补偿主客体界定不科学、生态补偿标准不合理、生态补偿机制的制定缺乏科学的评估、执行缺乏有效的监督等问题,并找出导致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最后在借鉴国内跨流域调水水源地生态补偿的经验启示的基础上,得出我国跨流域调水水源地生态补偿制度完善的政策建议,主要包括: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建立生态补偿专项立法、完善生态补偿方式、健全生态补偿管理体制、协调生态补偿主客体之间的关系。
林杰[5](2016)在《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的农户生态补偿意愿及政策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农业面源污染尤其是种植业污染已成为当今水源地的主要污染源之一。现有文献发现,较之传统的“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激励排污微观主体自愿行为的生态补偿机制的治污效果可能更好。本文以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的直接产生者——农户的生态补偿参与意愿为研究对象,基于新消费者理论求得农户家庭生产的效用极大化条件,并构建家庭福利函数深入分析家庭福利最优化的关键决定因素;进一步利用浙江省温州市桥墩水库和余姚市四明湖水库等水源地的541个水稻种植户调查数据,采取有序Logit回归模型、分位数回归模型及联立双变量Probit模型依次从“环保参与意愿→受偿意愿→受偿方式选择意愿”三个递进层次对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农户参与意愿展开全面具体的实证分析;最后,在以上研究和发达国家经验启示的基础上,提出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户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的总体思路。本文的主要研究发现如下:(1)农户生产决策的效用极大化条件是使基于生态补偿创造的生产条件的边际产品价值与其他投入要素边际产品价值无限接近。而在达到家庭福利最优化的条件下,除了个体特征因素,农户生态保护参与意愿还受不同性质产品价格与补偿的农户利用效率所影响。而最优补偿量则取决于各种投入要素在保护性耕作、传统耕作或是其他用途之间的边际产品价值的比较。在选择补偿方式时,农户会基于产出对经济损失的止损能力、各种希望通过补偿获得弥补的需要、不同补偿手段的要素转化率和其他补偿方式的各种投入要素的边际产品价值等因素进行决策。(2)收入相关因素对农户水源地面源污染治理参与意愿的影响较为显着,兼业者、家庭收入和个人收入高者、生产效率高者更倾向于选择高比例削减化肥和农药。农户对于农药与化肥污染的认知程度不高,所以不同环境认知程度的农户之间水源面源污染治理参与意愿差异并不明显。另外,受偿意愿越高的农户一般更加依赖农业收入,参与意愿也较低。(3)对于农户水源地面源污染治理的受偿意愿来说,化肥削减情景下两地的受偿期望值与农户平均利润和报告30%削减量农户的平均受偿意愿较为接近,且低于两地最高土地流转价格;而在农药削减情景下两地受偿期望值差距较大,且均远高于化肥削减情景下的期望受偿值。农户受偿的基本愿望实为确保家庭消费结构与收入水平不受影响。生产效率和预期减产风险对期望受偿强度存在正效应;家庭总收入、粮食出售比例与期望受偿强度正相关;而参与意愿低、家庭经济条件或居住地经济环境差的农户受偿意愿会相对较高。(4)农户对补偿方式的选择是其综合考虑功能性、灵活性与稳定性的结果。虽然资金补偿最受欢迎,但是绝大部分农户对于其它非资金补偿方式同样具有极高接受度。相对于造血式补偿与脱钩补偿,农户更偏好于输血式补偿和挂钩补偿。在多选情景下,资金补偿是农户首选补偿方式,其次是粮食补偿与替代投入品,然后是技术学习与其他就业,而物理杀虫与有机肥的接受度最低。生产效率更高与参与意愿更高的农户更希望获得经济补偿,而不会选择技术补偿;耕地破碎度高、面积大的农户更偏好于替代投入品与非智力补偿,家庭收入高的农户容易选择智力补偿与其他就业。(5)农户关于农药面源污染治理的生态补偿参与意愿相较化肥的差异性更小,可影响农药削减情景下农户决策的因素相比化肥削减情景下更少,这可能是由农药相对高减产风险的特征所决定。在补偿方式方面,农户更谨慎看待农药削减的后果,在多选情景下他们偏好于更具替代关系的补偿方式组合以分散风险;而在相对风险易控的化肥削减情景中,农户倾向于选择具有互补关系的补偿方式。(6)立足于农户视角的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态补偿政策应该是在充分考虑农户需求的基础上,以农户家庭为单位逐步推进生态补偿制度的构建,政策设计的重点在于通过全面提升农户的农田管理能力来增进其参与意愿,并且在体现公平、体现差别、体现信用、相应补偿和损失补偿五大原则指导下使农户的环保参与率、受偿满意度与补偿方式选择合理性全面得到提升。本文创新之处在于:第一,研究内容上,以农户家庭机会成本权衡解析生态补偿的农户参与意愿,从三个递进层面对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农户参与意愿展开系统研究,既考虑了农户参与意愿的整体性,又兼顾了不同层面之间的差别性。第二,研究方法上,综合使用改进的重复投标博弈法、分位数回归与联立双变量Probit模型等方法使实证结果更具可靠性和解释力;同时,对期望受偿强度的度量和对补偿方式的重新筛选与整合也提升了分析结论的严谨度;第三,研究视角上,立足于微观主体解读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困境,更进一步在农户意愿实证考察基础上,构建以农户需求为导向的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态补偿机制,这样得出的相关政策建议更具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李秋萍[6](2015)在《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制度及效率测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就是生态环境问题。如果不加控制地攫取和污染,便会导致水生态环境不能自我恢复、自我平衡。供不应求是我国水资源的现状,水资源的承载力十分有限.目前,全球普遍缺水,且污染严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提出了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为了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及社会公平,保障水质水量,激发居民保护水资源的热情,采取经济措施和行政手段,对水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各方利益进行调整或重新分配。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作为流域水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行为的一种利益驱动机制、鼓励机制和协调机制,其实施效果对流域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以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为研究对象,对其补偿效率进行测度,在此基础上发掘现有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的不足,分析我国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的需求,提出促进流域区域协调平衡发展的对策。在回顾我国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制度、对补偿实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构建补偿效率测度指标体系,并以长江流域为例进行实证研究,选取长江流域上中下游的4个节点城市——宜宾市、宜昌市、九江市和镇江市进行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测度,分别测度出综合效率、社会效率、经济效率、生态效率、文化效率和政治效率,进行比较分析,并构建4个节点城市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协调度函数,分析他们之间的协调度。在此基础上探索现有补偿政策、法律制度等进一步的修复措施及优化设计。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了创造性探索:第一,构建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测度指标体系,包括综合效率、社会效率、经济效率、文化效率以及政治效率。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虽然是针对环境保护和利益关系调整的一种政策工具,但其实际影响的不只是生态和经济,对社会、文化、政治都有不同的影响,五个维度层面的指标体系可以更加全面地反映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实施的效果,为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测度提供一种方法。第二,以长江流域4节点为例实证分析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并对4节点城市的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进行协调度分析和比较分析。流域的范围一般较为广阔,如果只研究一个点,不能全面反映整个流域的实际情况。另外,流域的上中下游所涉及到的生态补偿情况也有差异。所以选择长江流域上中下游的4个节点城市——上游的宜宾市、中上游结合部的宜昌市、中下游结合部的九江市和下游的镇江市为例进行实证分析,比较分析4个节点城市的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并构建分布密度函数分析4个节点城市的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的协调度,为流域区域的协同发展研究积累基础。第三,提出系统化的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制度优化对策。从流域区域协同发展的角度进行制度优化设计,包括制度要素之间、技术要素之间及制度要素与技术要素之间的协同,又包括多元利益主体的协同、各效率影响因素的协同、跨流域的协同、资源系统与社会系统的协同,最终达到区域间的协同发展。并通过“改革存量利益与发展增量利益”来促成生态补偿中的利益和谐,促进技术要素从“用存量”技术到“扩增量”技术方向发展,促进制度政策要素从“用好存量”制度政策到“扩备增量”制度政策方向发展,从而最终达到区际间社会系统与自然系统的的协同发展。在研究的基础上,得出以下结论:第一,我国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未来的政策需求就是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法制化、市场化、系统化、民主化、协同化。因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法律供给不足,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市场机制不健全,水资源生态补偿流域区域发展不协调,公众对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的参与程度低,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资金来源比较单一。第二,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的作用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但是要更加注重流域协同发展和五元协同发展。经过实证分析得出,2005-2012年长江流域4节点城市的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大体呈上升趋势,在5个维度层面中,生态效率最高,文化效率和政治效率相对较低。2012年宜宾市、宜昌市、九江市和镇江市的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分别为0.237515、0.380154、0.348089、0.448914,效率值偏低,这说明长江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的作用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并且4节点城市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的协调度在0.5左右,表明协调度较低。未来的政策需求是注重流域区域协同发展及五元协同发展。第三,基于以上研究,从流域协同发展的角度提出制度要素协同、技术要素协同、制度与技术要素的协同、多元利益主体协同等对策,最终达到社会系统与自然系统的协同发展。主要包括:出台国家层面的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立法,建立统一协调的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管理机构、建立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市场机制、建立流域上下游协商平台和仲裁制度、改革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金融制度、推广生态节水技术的应用、根据流域的差异性实行不同的补偿方式组合、发挥社区在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中的载体作用、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注重农民权益保护、注重流域生态保护工程建设的延续性。最终使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这一利益机制达到一种“利益和谐”的可持续协同发展。在以后的研究中,随着我国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的不断完善,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测度指标体系也需要不断完善。在新制度的执行中会遇到不同的问题,也需要去分析解决,使制度不断完善,以促进流域的健康持续协同发展。
台州市人民政府[7](2012)在《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台政发[2011]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台州市"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台州市"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台州市"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总体规划依据《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要求和有关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十二五"期末前在全省率先实现农业基本现代化
靳乐山,左文娟,李玉新,赵怡,张庆丰[8](2012)在《水源地生态补偿标准估算——以贵阳鱼洞峡水库为例》文中研究表明鱼洞河是乌江水系的一个小支流,为下游贵阳市提供饮用水水源。在鱼洞河上下游之间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理论上需要知道上游治理污染和维护生态环境的费用,以及下游对上游提供的生态环境服务的支付意愿。只有下游的支付意愿大于上游的费用,上下游之间的生态补偿机制才有理论可能性。在对上游龙里县汇水区进行实地调研后,重点评估了当地安装沼气系统、坡耕地(≥25°)退耕还林、其他地区的土壤侵蚀防治以及点源污染治理费用,得出上游治理投资费用为199万元,年度费用每年89.2万元-168万元。采用意愿调查法(CVM)对贵阳市自来水用户对上游环境服务的支付意愿进行了评估。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方法在贵阳3个区内选取了900户作为样本,结果表明,有62.7%的人愿意为生态补偿付费。采用PROBIT模型,可以计算出为避免鱼洞河水质恶化的支付意愿均值为0.37元/m3,贵阳市自来水用户总的支付意愿每年达847万元。结果表明在鱼洞河水源地进行上下游生态补偿理论上是可能的,补偿标准介于上游费用与下游支付意愿之间。
金京淑[9](2011)在《中国农业生态补偿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农业生态补偿是一种运用财政、税费、市场等经济手段激励农民维持、保育农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调节农业生态保护者、受益者和破坏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内化农业生产活动产生的外部成本,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安排。从1999年试行退耕还林工程算起,我国的农业生态补偿已历经10余年的发展。经过10余年的不懈努力,农业生态补偿工作已获得了较为明显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不仅增强了农民的生态保护意识,使农业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而且还实现了部分地区的农民增收和资源优化配置。但总体来看,我国的农业生态补偿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补偿体系:一是补偿标准缺乏灵活性和多样性,激励作用受限;二是融资渠道单一,国家财政负担较重;三是补偿方式单一,缺乏长效机制;四是运行机制存在缺陷,操作缺乏效率。总之,其目标定位、运行模式、体系框架、支持体系等都有待进一步研究和完善。论文从分析我国农业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入手,阐述开展农业生态补偿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简要回顾我国生态补偿实践发展历程的基础上,运用公共产品理论、环境外部性理论、生态系统服务理论、生态资本理论等相关理论,深入分析我国农业生态补偿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总结美、日、欧等国(地区)的农业生态补偿实践经验,阐明构建我国农业生态补偿机制的基本思路,初步构建农业生态补偿的基本框架及支持体系,进而提出完善我国农业生态补偿机制的对策建议。通过以上研究,论文得出了如下主要结论:第一,农业生态补偿本质上是一种激励型制度安排或制度设计,目的在于通过运用财政、税费、市场等经济手段激励农民维持、保育农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调节农业生态保护者、受益者和破坏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内化农业生产活动产生的外部成本,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生态补偿的一种具体形式,农业生态补偿具有补偿目标的多重性、补偿主体的政府倾向性、补偿客体的角色多重性、补偿范围的特定性、补偿方式的多样性等特征。第二,我国的农业生态补偿在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缺乏长效机制、财政负担较重、“过补偿”和“低补偿”并存、管理成本较高等问题。以退耕还林实践为例分析,其原因在于:一是中央、地方政府、退耕农民三个主要利益相关方预期收益目标存在偏离,增加了补偿政策的实施难度;二是补偿标准的制定缺乏严格的经济学依据,既没有考虑退耕还林产生的边际外部收益,也没有充分考虑地区差异,致使“过补偿”和“低补偿”现象并存。三是对所还林木的公共品属性差异缺少科学界定,生态林和经济林采用相同的补偿标准,影响到补偿政策的执行和管理效率。四是缺少农民参与的政策空间和相关机制,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第三,欧、美、日等国(地区)农业生态补偿实践给我们的启示是:一是要健全农业环境法律法规体系,使得农业生态补偿有法可依,这是有效实施环境管理的基本前提。二是要重视生态补偿项目的成本有效性。通过采用竞标机制、考虑地区差异,有效地降低信息搜集成本以及政策执行成本。三是要构建保障补偿客体利益的运作机制,吸引农民广泛参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四是要重视对补偿项目的科学设计和严格监督,完善项目本身和提高管理水平,实现预期的环境目标和经济目标。五是要重视环境教育与经济激励相结合,利用生态伦理道德教育、环境友好生产技术培训放大补偿的经济激励作用。第四,农业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应定位于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要按照需要与现实相结合、政府取向和市场取向相结合以及公平性、长期前瞻性、广泛参与性的原则,遵循效率性、可操作性和可接受性的标准来设计补偿框架。就农业生态补偿主体而言,应以政府补偿为主,鼓励社会补偿,倡导自我补偿。就补偿客体而言,应着重农民选择权,以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和选择机制来激发他们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农业生态补偿范围而言,农业生态补偿不仅包括生态环境破坏治理项目(行为),也包括生态环境破坏预防项目(行为)。就补偿的标准而言,要根据现实的生态环境状况、需要完成的任务以及兼顾长、短期利益的原则,区别不同地区、不同时期,分别确定补偿标准。就补偿方式而言,资金补偿和实物补偿等“输血型”补偿形式具有简便、直接、快捷的特性,易于大众接受,便于示范推广,是目前主要的补偿方式。从长远来看,应稳步提升政策补偿和技术智力补偿等“造血型”补偿方式比重。就补偿支付模式而言,要将直接公共支付作为最主要的支付模式,把生态产品认证作为最优先推广使用的市场支付模式,把发展一对一交易和市场贸易支付模式作为今后完善补偿支付体系的努力方向和重要途径。就补偿资金的融资方式而言,除依靠公共财政投入外,还应扩展补偿资金市场化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的融资机制。第五,为完善农业生态补偿机制,今后要进一步强化对农业生态补偿的科学规划,加快农业生态补偿体系的建设步伐,同时深化对农业生态补偿相关课题的科学研究。一要统一规划,将农业生态补偿分为优先补偿项目和可选补偿项目两个类别,逐步扩展生态补偿的范围。二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指导思想。三要建立利益相关方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四要加快完善农产品的生态认证制度。五要深化农业生态系统服务理论、生态补偿相关配套制度、生态补偿组织和管理技术和环境友好型技术等的研究。
刘丽[10](2010)在《我国国家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目前,我国正处于既强烈要求发展经济又迫切需要保护生态环境的关键时期。虽然政府为实现保护环境的目标付出了艰巨努力,动用公共财政恢复生态的各项工程举世瞩目,但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使得资源利用效率低,环境本身亦存在破坏容易、恢复难的特点,即使有了退耕还林、退耕还草、退耕还湖等生态补偿的实践,然而生态补偿的理论研究还是落后于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的紧迫需要。尤其在自然生态保护或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面临着政策结构性缺位的挑战,相关的环境经济政策严重短缺,无法解决诸如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流域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从而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付出了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的沉重代价。生态补偿是运用经济手段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旨在从源头上调控各个利益群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合理分配自然环境资源,指引人们自觉合理地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目前,我国的生态补偿工作还没有形成适合于不同层次和类型的生态补偿制度。鉴于此,本论文以国家生态补偿机制的建构和完善为研究对象,界定和分析生态补偿机制的内涵和主要经济学理论基础,并对国内外生态补偿实践和相关政策进行实证研究,融汇经济学、资源科学、环境科学、生态学、管理学、法学等多门学科的理论,从理论上为我国建立、健全国家生态补偿机制提出一些建议,指导下一步的实践工作。文章通过研究得出的基本结论是:(1)现有的研究和探索实践为回答“什么是生态补偿机制?为什么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怎样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这三个问题准备了良好的基础,但尚未达到较系统和较科学的程度,与国家的相关决策需要仍有较大距离。(2)生态补偿机制是调整相关主体的环境及其经济利益的分配关系,内化相关活动的外部成本,恢复、维护和改善生态系统功能的一种制度安排。生态补偿机制的基本要素是确定的,应当包括生态补偿原则、补偿主体、补偿客体、补偿对象、补偿标准、补偿运行机制、补偿途径和补偿保障机制,另外还涉及到补偿机制运行效果的评价、补偿机制的完善与创新等。(3)我国的生态补偿政策在经历了孕育、试点探讨和逐步推广后,正在走向完善,但从目前生态补偿的具体实践来看,尚未建立一套相对完整的生态补偿政策体系,并且缺乏专门性的政策工具。(4)生态补偿机制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制度安排,国家应建立一个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的总体框架。根据国内外生态补偿机制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运行情况,构建一个完整的生态补偿机制体系必须综合考虑这一机制的总体部署、基本特征、基本要素、基本框架、运行效果评价以及机制完善等因素,这也是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的基本要求。(5)生态补偿机制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综合的运行体系,需要多学科、多部门的相互配合,更需要其他政策的支持与保障。因此,在设计与完善国家生态补偿机制过程中,要特别重视其与经济、管理、法律和社会政策的内在关系,做好生态补偿机制与它们的结合,构建完整的生态补偿保障制度体系。(6)流域、农业、重要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森林等不同的生态补偿领域都有其区别于其他补偿领域的基本特征,这就要求在相应的生态补偿机制设计中必须充分考虑这种生态补偿领域现实存在的差异化因素,以设计出最切合实际需要的生态补偿机制,保证达到理想的生态补偿效果。文章提出的创新观点包括:(1)提出生态补偿政策应是对现有环境政策的完善和补充,因此我国生态补偿的外延应是自然生态保护(与建设)领域。(2)从国家角度出发,设计我国建立国家生态补偿机制的总体框架,旨在为国家的相关决策发挥一个路线图的作用。由于国家生态补偿是由中央政府直接或间接参与,对生态影响跨省市乃至跨国的经济社会活动进行的补偿,补偿问题牵扯到许多部门和地区,具有不同的补偿类型、补偿主体、补偿内容和补偿方式,因此所建立的国家生态补偿机制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的特点,针对各个尺度上的问题能够综合利用法律、政府和市场手段,建立多层次的补偿系统。(3)提出建立统一与多元化相结合的生态补偿管理体制模式。这一模式包括:一是建立中央层次的国家生态补偿管理机构,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生态补偿管理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行使生态补偿管理权,对我国生态补偿实行统一管理;二是在地方政府下设立行政区域政府生态补偿管理机构,把林业、水利、国土资源等职能部门以及生态效应生产地政府、受益地政府纳入一个平台进行协商,使各级政府、各部门能够齐心协力使生态补偿机制走向可持续发展;三是按级别设立各级基层生态补偿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对生态补偿进行决策和管理。
二、江西“沼气工程”保护东江源头生态林(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江西“沼气工程”保护东江源头生态林(论文提纲范文)
(1)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缘起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三、相关概念的界定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与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第一章 社会主义城乡生态关系思想及其当代发展 |
第一节 空想社会主义的城乡生态关系思想萌芽 |
一、空想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城乡生态问题的批判 |
二、空想社会主义对未来社会城乡生态关系的设想 |
第二节 马克思恩格斯的城乡生态关系思想 |
一、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城乡生态问题的批判 |
二、马克思恩格斯对共产主义城乡生态关系的设想 |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对城乡生态关系的探讨 |
一、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人对城乡生态关系的探讨 |
二、改革开放后至十八大前中国共产党人对城乡生态关系的探讨 |
三、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十八大以来统筹推进城乡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就 |
第一节 国土空间面貌发生深刻改变 |
一、国土空间布局表现出较为合理的趋向 |
二、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拉大趋势得以扭转 |
第二节 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
一、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成效显现 |
二、农业面源污染扩大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
第三节 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性不断增强 |
一、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实现程度大幅提高 |
二、生态补偿取得明显成效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十八大以来统筹推进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经验之一:注重顶层设计及其推动落实 |
第一节 高屋建瓴制定发展战略 |
一、美丽中国战略的城乡生态一体化导向 |
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城乡生态一体化导向 |
三、乡村振兴战略的城乡生态一体化导向 |
第二节 推动政策制定和法制化进程 |
一、城乡统筹的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密集出台 |
二、城乡统筹的生态文明建设法制化加速推进 |
第三节 推动顶层设计的落地实施 |
一、自上而下层层推动 |
二、先行试点与经验推广 |
三、以生态环保责任制强化落实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十八大以来统筹推进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经验之二:促进城乡利益协调 |
第一节 城乡利益协调的理论阐释 |
一、城乡利益分配不均的困境 |
二、以城市利益让渡调整利益格局 |
三、城乡互利合作实现利益最大化 |
第二节 统筹城乡空间规划 |
一、坚持主体功能区的战略导向 |
二、科学划定“三区三线” |
三、推动城乡空间规划的协调统筹 |
四、促进城乡“三生空间”合理布局 |
第三节 推动生态补偿创新发展 |
一、推动流域生态补偿的制度建设和实践探索 |
二、推动森林生态补偿的制度建设和实践探索 |
第四节 城乡优势互补共建生态文明 |
一、以城带乡助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
二、补齐农村环境短板锚固城市生态本底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新时代城乡生态文明建设持续统筹推进面临的挑战 |
第一节 城乡生态文明建设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突出 |
一、城乡空间规划仍不平衡不协调 |
二、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能力不平衡 |
三、生态农业发展不充分问题突出 |
第二节 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推进机制有待完善 |
一、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机制不完善 |
二、要素配置不均衡导致城乡统筹推进机制不完善 |
三、生态补偿的城乡协同机制不健全 |
第三节 城乡统筹的生态文明制度不完善及治理效能不彰显 |
一、城乡统筹的生态文明政策制定有待完善 |
二、城乡统筹的生态文明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
三、城乡统筹的生态治理效能不彰显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新时代城乡生态文明建设持续统筹推进的应对策略 |
第一节 以生态文明理念引领城乡融合发展 |
一、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引领城乡空间发展 |
二、坚持“生态价值论”和“两山论”理念引领生态补偿 |
三、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引领生态保护修复 |
第二节 推动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平衡充分发展 |
一、平衡协调城乡空间规划 |
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力 |
三、挖掘生态农业发展潜力 |
第三节 完善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推进机制 |
一、完善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机制 |
二、以要素自由流动完善城乡统筹推进机制 |
三、健全生态补偿的城乡协同机制 |
第四节 促进城乡统筹的生态文明制度完善及治理效能提升 |
一、完善城乡统筹的生态文明政策制定 |
二、完善城乡统筹的生态文明法律法规 |
三、促进城乡统筹的生态治理效能提升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2)江西畜禽污染生态链协同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畜禽污染治理现状研究 |
1.2.2 畜禽污染治理主体的行为模式研究 |
1.2.3 畜禽污染治理利益协调机制研究 |
1.2.4 生态链协同机制研究 |
1.2.5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简评 |
1.3 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及贡献和不足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技术路线 |
1.3.3 本文的贡献和不足 |
2 概念界定及相关基础理论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畜禽污染 |
2.1.2 相关利益主体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畜禽污染生态链理论 |
2.2.2 演化博弈论 |
3 江西省畜禽污染治理现状及模式分析 |
3.1 江西省畜禽污染治理现状 |
3.1.1 江西省畜禽产业概况 |
3.1.2 江西省畜禽污染治理成果 |
3.1.3 江西省畜禽污染治理问题 |
3.2 江西省畜禽污染生态链治理模式分析 |
3.2.1 主体小循环模式 |
3.2.2 区域中循环模式 |
3.2.3 县域大循环模式 |
3.3 本章小结 |
4 江西畜禽污染生态链治理演化博弈模型 |
4.1 主体小循环生态链演化博弈模型 |
4.1.1 问题描述及模型假设 |
4.1.2 模型构建 |
4.1.3 稳定策略分析 |
4.1.4 博弈结果和分析 |
4.2 区域中循环的生态链演化博弈模型 |
4.2.1 问题描述及模型假设 |
4.2.2 模型构建 |
4.2.3 稳定策略分析 |
4.2.4 博弈结果与分析 |
4.3 县域大循环生态链演化博弈模型 |
4.3.1 问题描述及模型假设 |
4.3.2 模型构建 |
4.3.3 稳定策略分析 |
4.3.4 博弈结果与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结论与建议 |
5.1 结论 |
5.2 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民族地区碳贫困类型与碳交易减贫研究 ——以贵州六盘水市湖北恩施州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三、概念界定 |
(一)民族地区 |
(二)碳贫困 |
(三)碳交易 |
(四)绿色发展 |
四、文献综述 |
(一)国内外有关水贫困的研究 |
(二)从资源开发中人的权利能力视角解释贫困原因的研究 |
(三)有关碳源、碳交易与贫困问题的研究 |
(四)有关碳汇、碳交易与贫困问题的研究 |
五、研究思路、技术路线、研究方法与主要研究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技术路线 |
(三)研究方法 |
(四)主要研究内容 |
六、论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论文的创新之处 |
(二)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理论基础与民族地区碳贫困成因分析 |
一、理论基础 |
(一)外部性理论 |
(二)“两山”理论 |
(三)自然资源禀赋论 |
(四)可行能力理论 |
(五)“两个共同”理论 |
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碳资源禀赋特征分析 |
(一)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况 |
(二)民族地区传统能源资源禀赋 |
(三)民族地区生态资源禀赋 |
三、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背景下的民族地区碳贫困成因分析 |
(一)自然资源富集型民族地区资源开发与贫困之间的关联 |
(二)生态资源富集民族地区生态保护与贫困之间的关联 |
四、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民族地区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与碳源:贵州六盘水市灰碳贫困 |
一、贵州六盘水市的资源禀赋与碳贫困概况 |
二、六盘水市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的负外部性影响 |
(一)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碳源分析 |
(二)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的负外部性影响 |
(三)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外部性影响 |
三、六盘水市能源活动碳排放测算 |
(一)碳排放的测算方法 |
(二)六盘水市能源活动碳排放的测算 |
(三)六盘水市煤层气抽采与碳减排 |
四、六盘水市灰碳贫困的特征与原因分析 |
(一)六盘水市灰碳贫困的主要特征 |
(二)六盘水市灰碳贫困的主要原因分析 |
五、六盘水市灰碳贫困中的绿色发展困境与应对策略 |
(一)六盘水市灰碳贫困中的绿色发展困境 |
(二)六盘水市灰碳贫困问题的绿色应对策略 |
六、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碳汇:湖北恩施州绿碳贫困 |
一、湖北恩施州的资源禀赋与碳贫困概况 |
二、恩施州生态环境保护的正外部性效益 |
(一)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碳汇种类 |
(二)林业碳汇与恩施州碳汇林 |
(三)恩施州生态环境保护与碳汇的外部性分析 |
三、恩施州碳储量的估算与价值量化 |
(一)恩施州碳储量估算 |
(二)恩施州碳储总量及其总价值的分析 |
(三)恩施州户用沼气碳汇效应与碳交易 |
四、恩施州绿碳贫困的特征与原因分析 |
(一)恩施州绿碳贫困的主要特征 |
(二)恩施州绿碳贫困的主要原因分析 |
五、恩施州绿碳贫困中的绿色发展困境与应对策略 |
(一)恩施州绿碳贫困的绿色发展困境 |
(二)恩施州绿碳贫困问题的绿色减贫应对策略 |
六、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基于碳贫困的民族地区碳交易参与研究 |
一、世界碳交易市场的结构及发展概况 |
二、中国碳交易市场构建的紧迫性、必要性与可行性 |
(一)中国碳交易市场构建的紧迫性 |
(二)中国碳交易市场构建的必要性 |
(三)中国碳交易市场构建的可行性 |
三、当前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的成效与困境 |
(一)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的主要成效 |
(二)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的主要困境 |
四、民族地区参与碳交易的作用与意义 |
(一)新时代民族地区精准扶贫模式优化的要求 |
(二)民族地区挖掘生态正外部效益,碳汇资源变扶贫效益的需求. |
(三)民族地区减小碳排放负外部效应,共享资源开发利益的要求. |
五、民族地区参与碳交易的实践与案例 |
(一)民族地区参与碳交易的实践探索 |
(二)民族地区参与碳交易的成功案例 |
六、民族地区参与碳交易存在的问题:基于湖北恩施州的调研 |
七、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民族地区碳交易破解碳贫困的基本路径 |
一、减碳源——民族地区传统资源开发的转型升级 |
二、增碳汇——民族地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
三、优化生态补偿制度——民族地区碳贫困责任共担利益共享 |
四、实施碳交易减贫——民族地区碳贫困外部性内在化的新途径 |
五、选择新的发展理念——民族地区绿色发展破解碳贫困 |
六、本章小结 |
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攻读学位期间的科研经历与成果 |
附录B:生物量和蓄积量转换模型参数表 |
附录C:农作物根冠比、含碳量、水分系数和经济系数 |
附录D:碳排放系数及折标煤系数 |
附录E:六盘水精准扶贫背景下碳贫困破解路径研究的调研提纲 |
附录F:碳汇林利益相关者项目认知度调研问卷 |
附录G:户用沼气利益相关者项目认知度调研问卷 |
致谢 |
(4)跨流域调水水源地生态补偿研究 ——以“两引”工程(寻甸段)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产权理论 |
一、产权的内涵 |
二、产权理论与跨流域调水补偿 |
第二节 福利经济学外部性理论 |
一、福利经济学外部性的内涵 |
二、福利经济学外部性理论与跨流域调水补偿 |
第三节 可持续发展理论 |
一、可持续发展的内涵 |
二、可持续发展理论与跨流域调水补偿 |
第二章 跨流域调水水源地生态补偿分析框架 |
第一节 生态补偿原则 |
一、谁受益、谁补偿原则 |
二、明确确定主体原则 |
三、水源区与受水区公平、共赢原则 |
四、政府引导与市场调控相结合原则 |
第二节 生态补偿主客体 |
第三节 生态补偿标准 |
第四节 生态补偿方式 |
第五节 生态补偿量的计算 |
第三章 “两引”工程(寻甸段)生态补偿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两引”工程(寻甸段)概述 |
一、寻甸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
二、“两引”工程对寻甸县的影响 |
第二节 “两引”工程(寻甸段)生态补偿现状分析 |
一、“引牛入滇”(寻甸段)生态补偿现状 |
二、“引清济昆”(寻甸段)生态补偿现状 |
第三节 “两引”工程(寻甸段)生态补偿困境及原因分析 |
一、“两引”工程(寻甸段)生态补偿的困境 |
二、“两引”工程(寻甸段)生态补偿困境的原因分析 |
第四章 国内跨流域调水水源地生态补偿的经验启示 |
第一节 国内跨流域调水水源地生态补偿的经验 |
一、江西东江源区生态补偿实践 |
二、浙江金华江流域生态补偿实践 |
第二节 对“两引”工程(寻甸)段生态补偿的启示 |
一、通过更多的法律及政策结合来解决 |
二、政府应积极引导和鼓励相关利益者组成利益集团及专门的补偿机构 |
三、明晰水资源的产权 |
四、创新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形式 |
第五章 完善我国跨流域调水水源地生态补偿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完善生态补偿制度 |
第二节 建立生态补偿专项立法 |
第三节 完善生态补偿方式 |
第四节 健全生态补偿管理体制 |
第五节 协调生态补偿主客体之间的关系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5)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的农户生态补偿意愿及政策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论文关键概念界定 |
一、生态补偿 |
二、饮用水水源地 |
三、农业面源污染 |
第三节 研究目标与框架 |
一、论文主要目标 |
二、研究框架 |
第四节 论文可能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为何进行生态补偿 |
一、饮用水安全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
二、农户行为与农业面源污染生态补偿 |
第二节 如何进行生态补偿 |
一、理论对策 |
二、补偿标准 |
三、补偿效应 |
第三节 文献评述 |
第三章 生态补偿农户参与决策模型的构建与扩展 |
第一节 农户受偿意愿经济构成 |
一、基于环境目标的受偿意愿 |
二、基于生产目标的受偿意愿 |
第二节 农户意愿与效用理论 |
一、农户意愿的效用理论基础 |
二、基于家庭生产效用极大化的生态补偿农户参与决策 |
第三节 家庭福利最优化的农户化肥、农药施用决策 |
一、削减化肥的最优决策 |
二、削减农药的最优决策 |
第四节 家庭福利最优化的农户受偿意愿 |
一、福利最优化的农户受偿条件 |
二、最优补偿量的决定因素 |
第五节 家庭福利最优化的补偿方式最佳选择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实证方案设计与调查点选取 |
第一节 浙江省源头水农业面源污染现状 |
一、浙江省源头水环境质量状况 |
二、浙江省化肥、农药潜在污染变化趋势 |
第二节 论文样本点介绍 |
一、桥墩水库概况 |
二、四明湖水库概况 |
三、选取两地区的可行性论证 |
第三节 问卷设计与调查步骤 |
一、农户化肥、农药削减指标设计说明 |
二、农户受偿意愿的调查设计说明 |
三、样本抽取方法说明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水源生态保护的农户参与意愿 |
第一节 化肥和农药的农户削减意愿 |
一、样本特征 |
二、受访者对农田生态环境的认知程度 |
三、农药、化肥削减量与产量关系的农户认知 |
第二节 研究方法:模型与变量 |
一、模型构建 |
二、变量选择 |
第三节 内生性处理方法 |
一、工具变量选择及其有效性检验 |
二、内生性检验 |
第四节 模型估计结果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水源地农户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受偿意愿 |
第一节 农户削减农药、化肥的受偿意愿特征 |
一、农户削减化肥的受偿意愿 |
二、农户削减农药的受偿意愿 |
第二节 研究方法:模型与变量 |
一、模型构建 |
二、变量选择 |
第三节 实证结果分析 |
一、农户削减化肥的期望受偿强度影响因素分析 |
二、农户削减农药的期望受偿强度影响因素分析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水源地生态补偿方式的农户选择意向 |
第一节 补偿方式的类别 |
第二节 补偿方式的争议 |
一、资金补偿VS非资金补偿 |
二、输血式补偿VS造血式补偿 |
三、挂钩补偿VS脱钩补偿 |
四、农户选择补偿方式的决策依据 |
第三节 研究设计与说明 |
一、补偿方式的选择与分类 |
二、调查说明 |
三、农户选择补偿方式的描述性统计 |
第四节 研究方法:模型与变量 |
一、理论分析 |
二、模型构建 |
三、变量说明 |
第五节 实证结果分析 |
一、化肥削减情景下实证结果 |
二、农药削减情景下实证结果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水源地农户导向生态补偿政策设计 |
第一节 中国生态补偿政策施行现状及其问题 |
一、农户的政策需求 |
二、国内政策法规施行现状 |
三、中国饮用水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的农户补偿实践 |
四、国内补偿政策的不完备之处 |
第二节 发达国家生态补偿政策及其经验启示 |
一、美国的补偿政策 |
二、欧盟的补偿政策 |
三、加拿大的补偿政策 |
四、日本的补偿政策 |
五、发达国家补偿政策对中国的启示 |
第三节 基于自愿计划的生态补偿政策建议 |
一、补偿原则 |
二、农户导向的生态补偿政策框架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主要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6)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制度及效率测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2.1 流域 |
1.2.2 流域水资源 |
1.2.3 生态补偿制度 |
1.2.4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制度 |
1.2.5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发展动态分析 |
1.3.1 生态补偿相关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分析 |
1.3.2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相关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分析 |
1.3.3 生态补偿效率相关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分析 |
1.3.4 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
1.4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技术路线 |
1.5 研究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1.5.1 研究的创新点 |
1.5.2 研究的不足之处 |
2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制度及效率测度的理论基础分析 |
2.1 基础性研究 |
2.1.1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利益主体 |
2.1.2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模式 |
2.1.3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标准 |
2.1.4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特点 |
2.2 理论基础 |
2.2.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2 生态系统理论 |
2.2.3 公共物品理论 |
2.2.4 外部性理论 |
2.2.5 水资源价值理论 |
2.2.6 环境规制理论 |
2.2.7 成本收益理论 |
2.2.8 区域协调发展理论 |
2.2.9 利益机制理论 |
2.2.10 理论分析思路 |
3 中国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制度及实践分析 |
3.1 中国生态补偿制度的发展及探索 |
3.1.1 生态补偿制度的发展 |
3.1.2 生态补偿的资金来源 |
3.1.3 主要生态工程建设制度 |
3.1.4 生态补偿探索典型案例 |
3.2 中国主要流域水资源状况 |
3.2.12011-2013 年中国主要流域水资源环境的总体状况 |
3.2.22011-2013 年中国废水中主要污染排放情况 |
3.2.3 中国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3.3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制度回顾 |
3.3.1 生态环境补偿费制度 |
3.3.2 退耕还林(草)制度 |
3.3.3 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制度 |
3.3.4 天然林维护建设制度 |
3.3.5 水资源费制度 |
3.3.6 中国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的法律条款和近年来的政策法规 |
3.4 中国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实践分析 |
3.4.1 跨省合作的流域生态补偿 |
3.4.2 省内的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 |
3.5 中国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存在的问题 |
3.5.1 尚未出台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的专项立法 |
3.5.2 尚未建立专门的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管理机构 |
3.5.3 政府主导作用没有完全发挥 |
3.5.4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市场机制不健全 |
3.5.5 水资源生态补偿流域上中下游发展不协调 |
3.5.6 流域水资源产权界定困难 |
3.5.7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的公众参与程度低 |
3.5.8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资金来源比较单一 |
4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测度指标体系构建 |
4.1 指标体系的筛选方法及程序 |
4.1.1 指标体系的筛选方法 |
4.1.2 指标筛选的程序 |
4.2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测度指标体系的构建 |
4.2.1 指标体系的构建方法——层次分析法 |
4.2.2 构建层次结构模型 |
4.2.3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影响因素分析 |
4.2.4 指标层C各指标的选取 |
4.2.5 建立判断矩阵 |
4.2.6 归一化处理 |
4.2.7 计算判断矩阵权重 |
4.2.8 检验判断矩阵一致性 |
4.2.9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权重结果 |
5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测度的实证分析——以长江流域4节点为例 |
5.1 长江流域简介 |
5.1.1 长江流域的重要性 |
5.1.2 长江流域水资源环境状况分析 |
5.1.3 长江流域水资源相关政策法规分析 |
5.1.4 长江流域节点的选择 |
5.1.5 数据来源 |
5.2 长江流域宜宾市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测度 |
5.2.1 宜宾市社会发展相关情况简介 |
5.2.2 宜宾市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测度 |
5.3 长江流域宜昌市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测度 |
5.3.1 宜昌市近年来水资源利用情况分析 |
5.3.2 宜昌市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测度 |
5.4 长江流域九江市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测度 |
5.4.1 九江市流域水资源相关情况简介 |
5.4.2 九江市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测度 |
5.5 长江流域镇江市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测度 |
5.5.1 镇江市社会经济发展简介 |
5.5.2 镇江市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测度 |
5.6 长江流域4节点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协调度分析和比较分析 |
5.6.1 长江流域4节点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协调度分析 |
5.6.2 长江流域4节点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比较分析 |
6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实践的国际经验借鉴 |
6.1 国际生态补偿方式概述 |
6.1.1 以公共支付为主导的生态补偿 |
6.1.2 以市场为主导的生态补偿 |
6.2 国外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实践 |
6.2.1 哥伦比亚:社区参与和国家流域支付计划 |
6.2.2 美国:流域管理、票据交易、营养元素交易 |
6.2.3 菲律宾森林保护区流域付费机制 |
6.2.4 南非:以遏制外来植物入侵为初衷的生态补偿机制 |
6.2.5 法国的毕雷矿泉水付费机制 |
6.2.6 印度流域管理中的嵌套市场 |
6.2.7 哥斯达黎加国家森林基金生态服务付费模式 |
6.2.8 欧盟的差异化生态补偿政策 |
6.3 国外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的特点 |
6.4 国外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对我国的启示 |
6.4.1 建立统一协调的流域管理体制 |
6.4.2 完善流域水资源管理法律体系 |
6.4.3 采用灵活多样的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方式 |
6.4.4 鼓励构建并强化流域生态补偿协会组织的地位 |
6.4.5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实践中的社区参与 |
7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制度优化设计 |
7.1 制度优化的总体思路 |
7.2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制度优化的价值取向 |
7.2.1 五元一体协调发展的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 |
7.2.2 流域上中下游协同发展的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 |
7.2.3 流域之间协同发展的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 |
7.3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的制度需求 |
7.3.1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的法制化 |
7.3.2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的市场化 |
7.3.3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的组织化 |
7.4 制度要素的协同优化 |
7.4.1 建立统一协调的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管理机构 |
7.4.2 建立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纠纷解决制度、上下游协商和仲裁制度 |
7.4.3 完善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金融制度 |
7.5 技术要素之间的协同优化 |
7.5.1 上游地区主要环保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
7.5.2 中游地区注重“生态节水”技术的应用 |
7.5.3 下游地区注重研发水污染治理的前瞻技术 |
7.6 制度要素与技术要素之间的协同 |
7.6.1 以适度的政策倾斜为手段,实行多元化补偿方式 |
7.6.2 以技术支持为手段,推进流域内的扶贫开发 |
7.7 多元利益主体的协同优化 |
7.7.1 发挥社区在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中的载体作用 |
7.7.2 提高公众参与度,注重流域发展中的农民权益保护问题 |
8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论文发表情况 |
附录(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与课题情况 |
致谢 |
(8)水源地生态补偿标准估算——以贵阳鱼洞峡水库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1 文献综述 |
2 研究地上游龙里汇水区治理成本估算 |
2.1 研究地概况 |
2.2 上游龙里汇水区的治理成本估算 |
2.2.1 研究方法 |
2.2.2 主要治理成本估算 |
2.2.3 上游汇水区治理总成本 |
3 下游用水户支付意愿评估 |
3.1 研究方法 |
3.2 描述性统计结果 |
3.2.1 样本人口基本特征 |
3.2.2 受访者对水质的主观感受及支出情况 |
3.2.3 环境服务支付意愿及原因 |
3.3 平均支付意愿的估算 |
4 结论与讨论 |
(9)中国农业生态补偿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选题的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1 生态补偿的概念与内涵 |
1.2.2 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 |
1.2.3 生态补偿的范围与机制 |
1.3 结构安排与研究方法 |
1.3.1 写作思路与结构安排 |
1.3.2 研究的基本方法 |
1.4 研究难点和创新之处 |
第2章 农业生态补偿及相关理论 |
2.1 农业生态补偿的基本内涵 |
2.1.1 农业生态补偿相关概念 |
2.1.2 农业生态补偿的特征 |
2.1.3 农业生态补偿的类型 |
2.2 生态补偿的相关理论 |
2.2.1 公共产品理论 |
2.2.2 环境外部性理论 |
2.2.3 生态系统服务理论 |
2.2.4 生态资本理论 |
第3章 中国农业生态环境问题与生态补偿 |
3.1 农业生态环境的主要问题 |
3.1.1 农业资源锐减 |
3.1.2 生态破坏严重 |
3.1.3 农业环境污染严重 |
3.1.4 自然灾害频繁发生 |
3.2 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 |
3.2.1 人口增长超过自然资源的承载能力 |
3.2.2 农业生产主体具有有限理性 |
3.2.3 农业的环境负外部性加剧了生态破坏 |
3.2.4 农业产业政策的环保目标长期缺失 |
3.3 农业生态补偿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3.3.1 农业生态补偿的必要性 |
3.3.2 农业生态补偿的可行性 |
3.3.3 农业生态补偿的资源环境保护效应 |
第4章 中国农业生态补偿实践及其效果分析——以退耕还林政策为例 |
4.1 农业生态补偿实践的发展历程 |
4.1.1 生态建设与生态补偿的历史演进 |
4.1.2 农业生态补偿实践的现状 |
4.2 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及其成效 |
4.2.1 退耕还林政策的主要内容 |
4.2.2 取得的主要成效 |
4.3 退耕还林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4.3.1 存在的主要问题 |
4.3.2 主要原因分析 |
第5章 欧、美、日农业生态补偿实践与经验借鉴 |
5.1 欧盟农业生态补偿实践 |
5.1.1 实施农业生态补偿的背景 |
5.1.2 共同农业政策改革与农业生态补偿 |
5.1.3 农业生态补偿的主要内容与管理机制 |
5.1.4 农业生态补偿的成效与不足 |
5.2 美国农业生态补偿实践 |
5.2.1 保护与储备计划 |
5.2.2 环境质量激励计划 |
5.3 日本农业生态补偿实践 |
5.3.1 环境保全型农业政策与农业生态补偿 |
5.3.2 农业生态补偿的支持体系 |
5.4 欧、美、日农业生态补偿实践的经验借鉴 |
5.4.1 建立健全农业环境法律法规体系 |
5.4.2 重视生态补偿项目的成本有效性 |
5.4.3 构建保障补偿客体利益的运作机制 |
5.4.4 重视对项目的科学设计和严格监督 |
5.4.5 环境教育与经济激励相结合 |
第6章 中国农业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 |
6.1 构建农业生态补偿机制的基本思路 |
6.1.1 补偿的目标定位 |
6.1.2 补偿的基本原则 |
6.1.3 补偿的实施标准 |
6.2 农业生态补偿机制的基本框架 |
6.2.1 补偿的利益相关者 |
6.2.2 补偿范围 |
6.2.3 补偿标准和补偿期限 |
6.2.4 补偿方式和补偿支付模式 |
6.2.5 补偿资金的融资方式 |
6.2.6 补偿的运行机制 |
6.3 农业生态补偿的支持体系建设 |
6.3.1 健全生态补偿法律法规体系 |
6.3.2 稳步推行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制度 |
6.3.3 尽快建立生态补偿组织管理体系 |
第7章 完善中国农业生态补偿机制的对策建议 |
7.1 强化农业生态补偿的科学规划 |
7.1.1 统一规划,逐步扩展生态补偿的范围 |
7.1.2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指导思想 |
7.2 加快农业生态补偿体系的建设 |
7.2.1 建立利益相关方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 |
7.2.2 完善农产品的生态认证制度 |
7.3 深化农业生态补偿课题的研究 |
7.3.1 加强对农业生态系统服务理论的研究 |
7.3.2 加强对生态补偿相关配套制度的研究 |
7.3.3 深化生态补偿的组织和管理技术研究 |
7.3.4 继续开展环境友好型技术的研究 |
第8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10)我国国家生态补偿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0.1 选题背景 |
0.2 选题目的与意义 |
0.2.1 选题目的 |
0.2.2 选题意义 |
0.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0.3.1 生态补偿概念的提出与演化 |
0.3.2 生态补偿理论基础的研究 |
0.3.3 生态补偿标准的研究 |
0.3.4 生态补偿方式的研究 |
0.3.5 生态补偿评价和效应分析的进展 |
0.3.6 国内外相关研究评述 |
0.4 研究结构 |
0.5 研究方法 |
第1章 生态补偿机制解读 |
1.1 生态补偿的概念和类型 |
1.1.1 生态补偿的概念 |
1.1.2 生态补偿的类型 |
1.2 生态补偿机制的主要内容 |
1.2.1 生态补偿机制的含义 |
1.2.2 生态补偿机制的卡尔多——希克斯改进性质 |
1.2.3 生态补偿机制对主要利益主体的影响 |
1.2.4 生态补偿机制的基本结构 |
第2章 生态补偿机制的主要理论基础 |
2.1 外部性理论 |
2.1.1 外部性的定义 |
2.1.2 生态经济活动具有外部性 |
2.1.3 外部性理论是制定生态补偿政策手段的依据 |
2.2 公共物品理论 |
2.2.1 公共物品的含义 |
2.2.2 作为公共物品的生态服务 |
2.2.3 公共物品属性是选择生态补偿政策途径的基础 |
2.3 环境资源价值理论 |
2.3.1 环境资源价值的理论阐释 |
2.3.2 环境资源价值的构成 |
2.3.3 环境资源价值是确定生态补偿标准的理论依据 |
2.4 生态经济系统控制论 |
2.4.1 生态经济系统具有可控性 |
2.4.2 生态经济系统控制论是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和设计的重要依据 |
第3章 生态补偿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
3.1 国际生态补偿的发展历程 |
3.2 国际生态补偿的实践 |
3.2.1 国际生态补偿的主要领域 |
3.2.2 国际生态补偿的主要方式 |
3.2.3 国际生态补偿实践的经验借鉴 |
3.3 国际生态补偿相关政策 |
3.3.1 欧盟生态补偿的主要政策内容和管理机制 |
3.3.2 德国、捷克关于易北河的生态补偿机制 |
3.3.3 美国土地休耕的保护储备计划 |
3.3.4 荷兰高速公路项目的生态补偿政策 |
3.3.5 菲律宾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 |
3.3.6 国际生态补偿政策的经验借鉴 |
第4章 中国生态补偿的实践与相关政策 |
4.1 中国生态补偿实践的总体情况 |
4.1.1 国家实施生态补偿的政府手段 |
4.1.2 国家实施生态补偿的市场手段 |
4.1.3 我国生态补偿实践的总体评价 |
4.2 中国实施生态补偿的相关政策综述 |
4.2.1 国家实施生态补偿的法律规定 |
4.2.2 国家实施生态补偿的相关政策 |
4.2.3 我国生态补偿相关政策的总体评价 |
第5章 我国国家生态补偿机制的总体设计 |
5.1 我国建立国家生态补偿机制的必要性 |
5.2 我国建立国家生态补偿机制的可行性 |
5.3 生态补偿机制的设计原则、标准与方法 |
5.3.1 生态补偿机制的设计原则 |
5.3.2 生态补偿机制的设计标准 |
5.3.3 生态补偿机制的设计方法 |
5.4 我国国家生态补偿机制的基本框架 |
5.4.1 国家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总体部署 |
5.4.2 国家生态补偿机制的结构要件 |
5.4.3 国家生态补偿机制运行效果的评价 |
5.4.4 国家生态补偿机制运行效果的完善 |
5.5 国家生态补偿责任确立机制的设计 |
5.5.1 明确生态补偿主体的确定原则 |
5.5.2 建立权属清晰的生态产权制度 |
5.5.3 完善生态补偿责任机制的法律安排 |
5.6 国家生态补偿范围界定机制的设计 |
5.6.1 生态补偿问题的类别 |
5.6.2 建立国家生态补偿机制的重点领域与政府职责 |
5.7 国家生态补偿标准确定机制的设计 |
5.7.1 确定生态补偿标准的方法 |
5.7.2 我国几个典型领域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 |
5.8 国家生态补偿政策选择机制的设计 |
5.8.1 正确选择政府补偿机制 |
5.8.2 正确选择市场补偿机制 |
5.9 国家生态补偿保障制度的设计 |
第6章 生态补偿保障制度建设的政策建议 |
6.1 生态补偿经济制度建设 |
6.1.1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
6.1.2 生态补偿费制度 |
6.1.3 生态税制度 |
6.1.4 生态补偿基金制度 |
6.2 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
6.2.1 生态补偿资金规划管理制度 |
6.2.2 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
6.2.3 生态补偿资金效果评价管理制度 |
6.3 生态补偿管理制度建设 |
6.3.1 我国生态补偿管理模式的框架设计 |
6.3.2 完善生态补偿管理相关制度 |
6.4 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建设 |
6.4.1 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的立法建议 |
6.4.2 建立完备的生态补偿责任制度 |
6.4.3 建立生态补偿的救济制度 |
6.5 生态补偿社会制度建设 |
6.5.1 发动公众的自觉参与 |
6.5.2 完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表达机制 |
6.5.3 加强生态补偿的宣传教育 |
6.5.4 扶植绿色社团 |
第7章 几个重点领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探索 |
7.1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设计 |
7.2 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设计 |
7.3 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设计 |
7.4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设计 |
7.5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设计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江西“沼气工程”保护东江源头生态林(论文参考文献)
- [1]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研究[D]. 赵津津. 福建师范大学, 2020(10)
- [2]江西畜禽污染生态链协同治理研究[D]. 邓慧.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1)
- [3]民族地区碳贫困类型与碳交易减贫研究 ——以贵州六盘水市湖北恩施州为例[D]. 付寿康. 中南民族大学, 2018(05)
- [4]跨流域调水水源地生态补偿研究 ——以“两引”工程(寻甸段)为例[D]. 冯娜. 云南财经大学, 2016(06)
- [5]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的农户生态补偿意愿及政策机制研究[D]. 林杰. 浙江工商大学, 2016(03)
- [6]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制度及效率测度研究[D]. 李秋萍. 华中农业大学, 2015(11)
- [7]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的通知[J]. 台州市人民政府. 台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2(03)
- [8]水源地生态补偿标准估算——以贵阳鱼洞峡水库为例[J]. 靳乐山,左文娟,李玉新,赵怡,张庆丰.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2(02)
- [9]中国农业生态补偿研究[D]. 金京淑. 吉林大学, 2011(08)
- [10]我国国家生态补偿机制研究[D]. 刘丽. 青岛大学, 2010(12)